本科专业生师比标准_本科生师比应该是多少
本科专业生师比标准_本科生师比应该是多少
感谢大家给予我这个机会,让我为大家解答本科专业生师比标准的问题。这个问题集合囊括了一系列与本科专业生师比标准相关的问题,我将全力以赴地回答并提供有用的信息。
文章目录列表:
1.学院升大学的标准2.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3.师范类不建议学的专业
4.辽宁理工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5.国家规定的师生比
学院升大学的标准
学院升大学的标准:1.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8000人以上,在校研究生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5%;2.普通本科学校应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力量,专任教师总数一般应使生师比不高于18∶1;兼任教师人数应当不超过该校专任教师总数的1/4。 扩展资料 学院升大学的标准:1.学校规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8000人以上,在校研究生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5%。2.师资队伍。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位的人员比例一般应达到50%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20%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数一般应不低于400人,其中具有正教授职务的`专任教师一般应不低于100人。3.科研水平。普通本科学校应具有较强的教学力量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在教育部组织的教学水平评估中,评估结论应达到“良好”以上(对申办学院的学校是指高职高专学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对学院更名为大学的学校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称为大学的学校应在近两届教学成果评选中至少有2个以上项目获得过国家级一、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浑南区白塔街380-2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3平方米;生师比18.1;专任教师347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1.8%,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0.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729.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6725.2元;图书42.5万册,生均图书47.5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本科各专业招生不受语种限制,但入学后只开设公共英语课。
2.本科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要求。
3.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考试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 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1
081302
制药工程
4年
4-6年
理工
工学
27500
2
100501K
中医学
5年
5-7年
文理兼招
医学
27500
3
100502K
针灸推拿学
5年
5-7年
文理兼招
医学
27500
4
100601K
中西医临床医学
5年
5-7年
文理兼招
医学
27500
5
100704T
药事管理
4年
4-6年
文理兼招
理学
27500
6
100801
中药学
4年
4-6年
理工
理学
27500
7
100802
中药资源与开发
4年
4-6年
文理兼招
理学
27500
8
101003
医学影像技术
4年
4-6年
理工
理学
27500
9
101005
康复治疗学
4年
4-6年
文理兼招
理学
27500
10
101006
口腔医学技术
4年
4-6年
理工
理学
27500
11
101007
卫生检验与检疫
4年
4-6年
理工
理学
27500
12
101101
护理学
4年
4-6年
文理兼招
理学
27500
13
120410T
健康服务与管理
4年
4-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275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并加盖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印章。毕业时符合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并加盖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印章。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1)学费
2020年所有专业学费标准:27500元/年/生。
(2)住宿费
根据宿舍不同标准,住宿费按3200-6500元/年/生收取。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执行,即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贷学金
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生、二等2750元/年/生)、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生),我校设有校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
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规定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服务。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我校2020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承认省招考委员会关于高考加降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英语成绩高低依次录取。英语成绩相同时,文科生按语文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理科生按数学成绩依次录取。
6.联系电话:024—31679902 、31679907 、31679909 、31679912、18940289280、18940289299
传 真:024-31679909、31679912
网 址:
师范类不建议学的专业
师范类不建议学的专业:心理学,教育学,教育技术。
心理学的介绍
心理学是一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心理学类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理学、教育学学士学位。心理学专业最早可追随到1900年北京大学开设的心理学本科教育。
心理学专业培养具有科学精神、社会责任感、人文素养及健全的身心素质,系统掌握心理学基本知识、理论与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心理学职业伦理规范,具备从事心理学理论研究以及能够运用心理学理论和规律指导社会心理服务的心理学专业人才。
师资队伍数量和结构要求
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满足该专业教学需要,生师比应不高于18:1。新开办专业至少应有12名专任教师,以及至少1名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在120名学生的基础上,每增加20名学生,须增加1名教师。
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比例不低于50%。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30%。所有专任教师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在编的主讲教师均应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博士学位。35岁以下实验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
教育学的介绍
教育学是一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教育学类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教育学学位。该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较高教育理论素养和较强教育实际工作能力。
能在中小学、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等从事教学、研究、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该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教育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掌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辽宁理工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辽宁理工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昆明街2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高校)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9.6万平方米(约合593.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6平方米;生师比20.7:1;专任教师279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1.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141.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4767.2元;图书59.6万册,生均图书68.6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各专业就业情况及符合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特色学科、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安排各专业招生计划。无预留计划。
2.外语语种说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入学后将有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教学,建议其他外语语种考生慎报。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专业只安排英语授课,日语专业只安排英语、日语授课,其他外语语种考生慎报。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学校各专业招生对男女生无比例要求。
4.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学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理工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理工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理工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经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
根据宿舍条件不同,住宿费每人每年按3500-5500元不等。按照学校管理的要求,以实际分配的宿舍标准为准。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750元/生/年,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二等、三等。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协助做好学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手续的办理及发放工作,按国家、省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发放工作,做好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推荐及管理工作,做好社会爱心资助评选工作。
对于孤儿大学生和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校按照相关文件政策要求,减免部分学费及宿费。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和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设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学校按照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批次、投档录取模式及规则进行录取。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未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辽宁省在体育类本科批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体育类无外省招生计划。
艺术类环境设计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其他省份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批次、投档录取模式进行录取。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各专业对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2021年我校无“3+3”模式高考改革省份,“3+1+2”模式高考改革省份的首选科目要求在“三、专业设置说明”中已说明,所有专业的再选科目要求,均不提科目要求。辽宁省2021年实行新高考改革,我校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相关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的要求录取。若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未明确要求的,我校(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历史”顺序;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综合”、“物理”顺序)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不分文理或者高考改革省份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之和”、“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总分”由高到底排序择优录取;通过以上方式排序后仍同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
(2)体育类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只在辽宁省招生,我校只认定辽宁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
对于进档考生,高考及体育统考成绩分别达到辽宁省体育类文化课、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7.5+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艺术类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艺术类环境设计本科专业在辽宁省、河北省招生。
辽宁省及河北省考生需参加所在省艺术类统考,并达到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文化课本科最低控制线和艺术类(美术类)统考专业课合格分数线,以分数优先为原则,辽宁省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艺术类专业课成绩(统考),从高到低录取。河北省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从高到低录取。
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课”、“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6-60860886086099
网址: /
国家规定的师生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
1、城市小学的师生比是1∶19
2、县城小学的师生比是1∶21
3、农村小学的师生比是1∶23
中小学教师编制的核定,是根据2014年中编办、教育部、财政部联合颁发的《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72号)设置的方法和标准,由同级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核定的。
为了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机构编制部门要求,教师编制应根据学生数的变化,定期进行核定,以适应基础教育发展需要。
中小学教育专项编制的核定,是根据各学校的实际在册学生数,按照高中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2.5、初中为1∶13.5、小学为1∶19的比例,进行核定。或者根据学校三年内的学生平均数核定。
对一些规模较小的乡村小学、教学点,可以按照师生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中小学教师编制,或者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核定。
为了保证充足的一线课堂教学力量,在核定教师编制时,应充分考虑核定一定比例的教辅人员和工勤岗位编制,寄宿制学校应多核定1名宿管员编制。根据学校病、孕等特殊情况,从实际出发,考虑多核辅助编制。
扩展资料:
国家按照规定的师生比, 下达学校教师编制。测算学校师资需求量的数量指标,也是反映学校人力资源利用效率的指标。不同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由于经济、教育发展状况和体制不同,对师生比的要求也不同;
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及教学手段不同,师生比亦不同。一般情况下,同一时间里办学条件基本相同的同级同类学校中,平均每个教师负担的学生多,则教师工作量大, 人力资源及财力资源的利用率高;
反之,每个教师负担的学生少,说明教师的工作量小,人力资源及财力资源的利用率低。
中国政府网-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
今天关于“本科专业生师比标准”的讲解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这个主题,并从我的回答中找到需要的信息。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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