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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专升本专业_盘锦专升本专业机构

2024-09-23 20:44分类: 学习心得 阅读:

盘锦专升本专业_盘锦专升本专业机构

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和大家一起探讨盘锦专升本专业的问题。我将用专业的态度回答每个问题,同时分享一些具体案例和实践经验,希望这能对大家有所启发。

文章目录列表:

1.2022年下半年辽宁盘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2023专升本最低分数辽宁
3.盘锦职业技术学院专升本条件
4.2023年盘锦市专升本报名点信息表?
5.2022年辽宁盘锦地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6.辽宁盘锦2022年专升本文化基础课考试时间:5月21日-5月22日

盘锦专升本专业_盘锦专升本专业机构(图1)

2022年下半年辽宁盘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教师资格证# 导语 从盘锦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下半年辽宁盘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关于辽宁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辽教院发〔2022〕25号)的工作要求,现将我市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为盘锦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为盘锦市,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为盘锦市的中国公民,可在盘锦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二、认定范围和权限

 (一)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认定。

 (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盘锦市教育局认定。

 三、认定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申请人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2.学历条件: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前,尚不具备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

 2022届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做出认定结论和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3.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自2021年起,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普通话水平: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语文学科要求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2003年6月15日前取得的普通话证书已作废),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关于普通话测试的咨询电话:0427-2285998(盘锦市教育局语言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5.体检: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认定工作安排

 (一)网报时间:9月30日8:30至10月14日17:00

 (二)报名方式:网上申报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为方便申请人参加资格认定,将申请人员划分为三个类别:

 一类人员: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的人员。

 二类人员:未参加全国统一考试,2016年1月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毕业生,未曾取得过教师资格的人员(简称“往届师范生”)。

 三类人员: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取得《师范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网报时,依据上述“二、认定范围和权限”选择正确的“认定机构”和“确认点”。

 3.网报时请上传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为jpg格式,小于200k,须与体检表和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4.请认真核对个人网上申报信息的正确性,确保上传的证件照片、《个人书》照片清晰规范,确认无误后提交。

 (三)现场确认

 网报成功后,申请人(或委托人)需持相关材料到报名时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原则上需本人到场,如本人确实无法亲自到现场进行确认,可委托他人代办,需另外提交以下材料:委托书(见附件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10月25日—10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现场确认地点:与网报所选“确认点”一致。

 盘锦市教育局: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西南门风采楼2楼。

 盘山县教育局:盘山县教育园综合楼安全与人事股4楼。

 双台子区教育局:盘锦市双台子区新府大街10-2号双台子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1楼24号窗口。

 兴隆台区教育局: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局(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510室。

 大洼区教育局:盘锦市大洼区红海滩大街60号(大洼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楼东侧附楼)大洼区公共服务中心A区15号窗口。

 3.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按个人所属类型,选择以下其一:

 a.户籍为盘锦市的申请人: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

 b.居住证申领地为盘锦市的申请人:提供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c.就读学校为盘锦市的申请人: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已经毕业离校的2022届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代替学生证。

 (3)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申报系统比对成功的可不现场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申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申报系统比对核验,无需现场提交。

 (5)申报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6)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姓名、学段和学科、身份证号后四位,如张三,初中英语,0517)。

 (7)《体检表》必须A4纸正反面打印,贴好上述同版照片。考生自行选择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含化验单)在现场确认时上交(注:体检表中所有项目都要求检查并有医师结论。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检查的项目,请医师在该项注明原因并手写签字)。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考生请下载使用《辽宁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的考生请下载使用《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3)。

 特别提醒: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

 五、资格证书领取

 现场确认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请关注“盘锦市教育局”及公众号,及时了解领取时间和地点。

 六、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现场提供确认材料不全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提交,逾期视为主动放弃认定。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根据规定,申请人每个自然年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认定工作的疫情防控要求,请在现场确认前实时关注“盘锦市教育局”及公众号,及时了解“确认点”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以上要求请详细阅读,其他未见或不明事宜,请工作时间拨打各认定机构的咨询电话:(法定节假日休息)

 盘锦市教育局:0427-8256958

 盘山县教育局:0427-3552192

 双台子区教育局:0427-2360426(网报)13942741760(现场确认)

 兴隆台区教育局:0427-7806974

 大洼区教育局:0427-3530409(网报)3530418(现场确认)

 1.申请人用户手册

 2.辽宁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4.委托书.docx

 盘锦市教育局

 2022年9月27日

 原文标题:盘锦市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2022_09/27_10/content-387268.html

2023专升本最低分数辽宁

按考试总成绩(统考科目、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成绩总和)划定,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为165分,其中技能考核成绩为60分。

录取工作原则:

2023年辽宁专升本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省招考委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统考科目、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成绩总和)划定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其中技能考核60分以下(不含60分)成绩的取消录取资格。

达到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的考生,由省招考办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招生人数:

2023年辽宁专升本招生人数为26750人,报考人数为39710人。其中,普通本科院校与高水平职业院校联合培养试点专升本招生计划600人,面向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单列专升本招生计划670人,面向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单列专升本招生计划880人。

辽宁2023年辽宁专升本报考总人数为39710人。

2023年辽宁专升本各市报名点报考人数分别为:沈阳14804人、大连6659人、鞍山929人、抚顺820人、本溪474人、丹东2213人、锦州2482人、营口1925人、阜新1043人、辽阳1974人、盘锦1349人、铁岭2554人、朝阳1411人、葫芦岛1073人。

专升本注意事项:

1、提前了解考试内容和考试要求:

在参加专升本考试之前,需要充分了解所报考的院校和专业的招生政策、考试内容和考试要求。这样可以避免因为对招生政策和考试内容不清楚而出现因误解带来的问题。同时,还需要了解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等方面的信息,确定自己的行程安排,避免因意外造成考试缺席。

2、认真复习和备考:

专升本考试的难度不低,要想获得好的成绩,需要认真复习和备考。首先,要全面掌握所报考的学科的知识点和考试范围,理清知识点之间的逻辑关系,确保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到位。其次,要注重思维的训练和实践的操作,切实提高自己的应试能力。

3、重视考试的心态和心理素质:

在参加专升本考试之前,需要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重视考试的心态和心理素质。首先,要保持足够的自信和冷静,排除杂念和压力,防止因为紧张而影响发挥。其次,要有良好的考试习惯和规律,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和精力,避免疲劳和过度焦虑。

以上数据出自有途教育网。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专升本条件

报考专升本专业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专升本需要的条件:年满18周岁,且属于本科未在籍的状态;考生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满足当地考试院的其他相关要求;专升本考试是指专科层次学生进入本科层次阶段学习的选拔考试,是中国大陆教育体制,大专层次学生升入本科院校。

2023年盘锦市专升本报名点信息表?

专升本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xl/ 2023年盘锦市专升本报名点信息表已经公布,主要内容包括专升本报名点名称、地址及****等。

2023年盘锦市专升本报名点信息表

点击查看:辽宁高职升本科题库试题

地市区县报名点名称地址联系人****盘锦市盘锦市辖区盘锦职业技术学院辽东湾新区学府路1号王新13610879381盘锦市盘锦市双台子区盘锦市双台子区招考办盘锦市双台子区宋婷婷2360434盘锦市盘锦市兴隆台区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局盘锦市兴隆台区吴琼7833856盘锦市盘锦市大洼县盘锦市大洼区招考办大洼区招考办齐爱华6856111盘锦市盘锦市盘山县盘山县招考办盘锦市盘山县田爽5661165来源:/baoming/HTML/Registration-point-query.html

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专升本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xl/

2022年辽宁盘锦地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三支一扶# 导语2022年辽宁盘锦地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考 网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2号)精神,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做好2022年全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组织实施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数量

 2022年,我市计划招募3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盘锦地区招募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招募对象

 重点招募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辅助招募2020年、2021年毕业离校未就业的辽宁省内生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服务期限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在基层岗位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方可获得相应证书。

 (四)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

 4.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已参加过“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列入招募范围。

 二、支持政策和待遇

 除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间,主要从事乡镇、村的农技、卫生、乡村振兴、农村文化建设、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等方面的工作,积极推选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兼任基层服务单位团委副书记、河(湖)长助理、林(场)长助理、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妇女儿童之家辅导员等。

 (二)“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享受的工作和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意外伤害保险。

 (三)全省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面向社会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每年安排公务员考录计划的10%左右,面向“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定向考录。

 (四)县乡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拿出一定数量或比例的岗位,对“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专项招聘,并增加工作实绩在考察中的权重,聘用后可以不再约定试用期;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对“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鼓励基层服务单位按规定积极留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补充基层人才队伍力量。

 (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申请免试就读本省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七)支持“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自主创业。各地要为有创业意愿的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创业培训、孵化等服务,鼓励创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按规定落实扶持政策。鼓励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在“互联网+”、电子商务领域网上创业,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相应的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八)扶助“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自主择业,鼓励“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留在当地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为“三支一扶”人员建立专门的人才库,广泛收集各类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引导用人单位接收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为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对实现灵活就业的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服务期满未能及时就业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要作为重点服务对象为其提供岗位信息、职业培训等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

 (九)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在落实工作单位后,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如需要人事代理,各级政府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为其提供免费代理服务。

 (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或进入国有企业就业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基层服务期限计算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照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首次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享受县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优惠政策。

 (十一)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支医人员,凭服务地医疗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

 (十二)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在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十三)激励“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做好基层服务工作,积极从“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中选拔培养优秀人才,充实到各级党政人才队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及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表现特别突出的,可推荐参加辽宁青年五四奖章、辽宁优秀青年志愿者及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团中央有关奖项的评选。定期组织走访、座谈、慰问活动。

 三、经费保障和工作要求

 (一)“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工作和生活补贴以及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指单位承担部分)所需资金。由中央及省财政按每人每年2.2万元实行定额补助,剩余部分由“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岗位所在地区地方财政安排。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一次性安家费专项补贴3000元,由中央财政补助。

 (二)所有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均按照属地化原则参加社会保险。“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缴纳、停保、转移等工作由“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岗位所在地区为其办理。

 (三)各地区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将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四、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9日9:00-7月1日16:00。

 2、报名网站: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

 报考人员登录网站后,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5KB-30KB)。注意照片格式大小,保证上传照片清晰。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招募选拔。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通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而骗取招募选拔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请考生于2022年7月1日17:00前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并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请于7月1日17:00前根据初审意见修改报名信息并提交“报名确认”,逾期不予以审核。注意:报名人员必须进行“报名确认”操作,否则无法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及时登陆账号确认报名成功并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关闭后装将无法打印登记表)

 (二)现场审核

 2022年7月7日、8日通过网上审核的人员须携带《2022年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由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可打印,表下面的章不用盖。)及学历和身份证明材料到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76号)进行资格审查。携带三份报名登记表原件、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到证、户口本原件及所有证件复印件(户口本只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各1份。2022届毕业生如没有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提示:现场审核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截止7月8日下午4:30没有来现场审核并领取准考证的同学视为放弃本次招募活动。

 现场审核时需由考生本人携带以上材料参加,对于14天内未离盘人员需要出示行程码,对于14天内离盘人员需要出示48小时内核酸结果,经现场测温合格后方可参加审核。

 (三)招募选拔

 2022年7月23日,盘锦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笔试考试并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入围比例2:1,笔试和面试成绩加权各50%。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考试内容在准考证上标明)。笔试成绩将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7月30日,按照省“三支一扶”办公室下达的招募计划组织面试,择优确定拟招募人选,总成绩同步公布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如无特殊原因影响,疫情防控按现场审核时同等要求。

 (四)资格审查复审、体检和考核

 资格复审、体检、考核的时间和具体要求,请留意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通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募选拔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招募资格。

 盘锦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按照招募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拟招募人员,并通知到报考人员本人,如该报考人员确认放弃,可按照招募选拔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经体检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

 (五)人选确定。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对各市上报的招募人选情况进行汇总并予以公布。

 (六)签约上岗。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与“三支一扶”计划人选签订《2022年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详见附件4),明确工作内容、政策待遇、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后,组织“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赴服务单位上岗工作。

 (七)岗位培训。9月1日前,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要组织当年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深入落实“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加强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等重点领域的示范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党和国家、省在“三农”方面的基本方针,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际需要,开展政策解读,通过培训帮助大学生掌握基层工作方法,尽快完成角色转换。

 五、组织领导和管理考核

 (一)组织领导

 1.各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本市“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和管理工作,征集“三支一扶”计划需求岗位并汇总上报,负责“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招募选拔、考核、体检、岗前培训、签订协议、发放“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工作生活补贴、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等工作。

 2.县、区“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负责岗位征集、申报;协调服务单位落实“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岗位,加强日常管理和考核,做好生活、安全、卫生等方面后勤保障工作,帮助“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管理考核

 1.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管理。“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在服务期内,其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盘锦市人才服务中心,免费保管并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中的党员、团员在服务期间,按照当地农村党员、团员的标准按时交纳党费、团费。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2.日常管理。各县、区“三支一扶”办公室要指导基层单位加强“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的培养和使用,要结合岗位制定专门的成长培养计划,明确帮扶导师、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服务单位要安排好“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工作岗位,承担其日常管理工作任务,切实加强大学生的安全管理。引导并教育大学生遵纪守法,服从分配,虚心学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遵守服务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运用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为基层群众服务。在规定的服务期内,“三支一扶”计划在岗服务人员原则上不得变更服务岗位或者被其他单位借用。

 3.考核管理。“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备案。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颁发由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则上不续聘。

 4.协议的终止或解除。”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原则上应按规定期限完成服务工作,对于中途离岗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报告,停发离岗人员工作和生活补贴,停止缴纳社会保险,履行有关离岗手续;对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终止协议。

 要充分认识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统筹考虑基层人才实际需求,细化岗位工作职责和服务内容,明确拟招募岗位的专业要求,不断提高人岗专业匹配度。要严格规范选拔招募流程,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持平等竞争、择优录取。要坚决落实防疫工作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确保选拔招募工作平稳实施。要督促基层服务单位安排好“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的食宿及日常生活,切实改善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时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宣传“三支一扶”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基本政策,宣传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期间的先进事迹和用人单位的好做法,坚持用志愿服务精神做强“三支一扶”项目品牌,为“三支一扶”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辽宁盘锦2022年专升本文化基础课考试时间:5月21日-5月22日

#专升本# 导语 考 网专升本频道从辽宁招生考试之窗发布的《 辽宁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文化基础课考试考前提醒 》了解到,辽宁盘锦2022年专升本文化基础课考试时间是5月21日-5月22日,详情如下:

1.考试时间

 辽宁盘锦2022年专升本文化基础课考试时间是 5月21日-5月22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本次考试安全平稳顺利实施,省招考办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做好应试相关准备及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2.赴考要求

 1.考生须依据考试时间提前到达考试地点进行入场验证。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佩戴N95口罩,现场出示: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准考证;

 (3)省内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考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及间隔24小时以上由考点所在地区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考前24小时阴性证明及外省来(返)辽考生要求提供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辽事通健康码”(绿码);

 (5)“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

 (6)《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并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试期间除进行身份识别以外,须全程佩戴N95口罩。

 3.考生进入考点报到后不得随意离开。考生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点和考场,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4.考试结束时,考生须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不得在考点内滞留。

好了,关于“盘锦专升本专业”的讨论到此结束。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盘锦专升本专业”,并从我的解答中获得一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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