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专科招收章程_天津大学专科招收章程最新
天津大学专科招收章程_天津大学专科招收章程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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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列表:
1.2012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天津大学提升学历条件有哪些?
3.2022年天津城建大学招生章程
4.天津大学全国排名最新排名表
2012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12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由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原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66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最具影响力、以培养职教师资为主要任务的高等学校,是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高校,为广西、海南、新疆、西藏、浙江省温州市等省市培养免费师范生。学校设有工学、教育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7个学科门类,本科专业38个,项目博士后工作站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4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工程中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个,国家级实验示范中心建设单位1个;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0%以上;“一体化双师型”特色师资占“双证书”专业理论课教师总数的70%以上。近五年,承担国家“86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91项,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38项。
学校以特色兴校,坚持“动手动脑、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实行“双证书”制,学生不仅取得毕业证书,还要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养既能讲授专业理论课,又能指导专业技能训练的“一体化”职教师资。学校先后两次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评价。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就业率一直保持天津市高校前列,被誉为“中国培养职业师资的摇篮”。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2年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招生委员会,并向社会公布;同时还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份招生计划可作适当调整。
第七条 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学费3200~4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生·年。学校实行“双证书”制培养模式,“双证书”制专业另增加1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为600~12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2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类专业考生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课成绩按公示的比例相加之和)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各省招生委员会的录取政策。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一条 天津市考生录取办法:在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简称8A)的考生,投档后高考成绩在我校排名前10%的,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按照8A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以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天津市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天津市高招办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同时要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学科等第为A,否则该专业不予录取。
安排专业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
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依次类推。
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含学业成绩、课程修习情况)和非学业类(含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获奖情况)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
如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同,依次参考学业水平单科考试成绩(文科考生依次参考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理科考生依次参考语文、政治、历史、地理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第十二条 江苏省考生录取办法:安排专业时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在高考分数同等的条件下,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同等,则可依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同等的条件下,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做出退档处理。
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依次类推。
评价考生综合素质时,优先录取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个方面均合格的考生,如三个方面比较结果相同,则比较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的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依次类推,均为D等第的,不予录取。
如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结果相同,依次参考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和学业水平考试单科成绩(文科考生依次参考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理科考生依次参考语文、政治、历史、地理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第十三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一、文艺特长生:凡参加过天津市文艺特长生鉴定(含天津大学文艺特长生冬令营)并取得合格证(舞蹈类、声乐类、器乐类(钢琴))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并经学校测试合格,报各省招生委员会同意,在学校实际录取分数线以下(同批次线上)适当降分,结合计划情况录取。
二、体育特长生:取得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网球及田径、游泳、跆拳道等项目的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的考生,经学校测试合格,第一志愿报考,享受各省的相应政策;经各省招生委员会同意,结合计划情况录取。
第十四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英语、数学分数较高的考生。天津市和江苏省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详见《2012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六条? 单独招生录取规则详见《2012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单独招生简章》。
第十七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相关规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均设有双语(汉语和英语)教学专业课程,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请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九条 学校在接到各省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依据《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则》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学生按培养计划培养。
第二十一条 被数学类和电气信息类录取的新生在第四学期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选择专业。
第二十二条 优秀学生经选拔可进入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班和卓越职教师资培养实验班学习。
第二十三条 学校开辟“绿色通道”,并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减免学费、临时困难资助、社会资助、就业帮扶等多种措施为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为特困生免费提供早餐鸡蛋,午晚餐主食、菜品、营养汤。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高职升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中注明“专科起点”,高职毕业生的毕业证中注明“高职”。对符合《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授予学士学位管理办法》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免费师范生的招生计划、录取原则、收费标准及后续管理等工作按照学校与相关省(自治区)及市政府签订的协议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2年度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咨询与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tute.edu.cn? E-mail: [email?protected]
电话:022-88181513? 88181098 传真:022-28193748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邮编:300222
天津大学提升学历条件有哪些?
天津大学提升学历条件有哪些?社会学历平均水平普遍提高,每年各个高校都要向社会供应一大波本科生,因此社会上各个企业正在提高学历的要求水平。很多在职人士都想要提高自己的学历,学历提升的途径有几种,对于在职工作者来说,时间是最大的问题,考试相信大家都是没问题的,就是没有时间来学习,最好就是选择一种学习时间和学习地点相对灵活的提升方式。天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重点大学,其前身为北洋大学,始建于1895年,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是“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大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至今已走过124年的光辉历程。7月经教育部批准天津大学成为全国首批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的试点高校。
招生条件
①专科起点本科:具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者。
②报读专科起点本科的学生,报读时年龄需满21周岁。
③根据教育部规定,本院招收高起专、专升本学生均为非全日制学习。
④春季报读学生,其前置证书取得时间不得晚于当年2月28日
⑤秋季报读学生,其前置证书取得时间不得晚于当年8月31日
招生条件就如以上所示,但想报名天津大学网络教育专升本还需要通过一个环节的审核,入学资格审核,审核要求如下:
入学资格审核
按教育部规定,招收网络教育专科起点本科的学生,必须按照规定的相应学历条件报名入学(含免试入学)。严禁未获得专科毕业证书者取得专科起点本科入学资格。所有报名入学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接受审核与办理注册。若学员所提供的毕业证书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得到确认,学员须出具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所提供的合格验证报告,方可具备入学资格。凡持不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如伪造证书、非国民教育系列证书、地方颁发只在地方承认的证书、未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电子注册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等)报名者,一经审核查出,即做取消学籍、追回在学证件处理,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等责任,均由学生本人负责。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教育水平不断提升,而对于在职人士来讲,提升了很大的工作压力,想要摆脱现状,在职人士不得不提升自身学历,许多在职人士都选择采用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方式提升自己,而大家对于报考条件还有些疑问,下面由我校招生老师为大家讲述下参加天津大学非全日制报考条件有哪些?
参加天津大学非全日制报考条件有哪些?
参加天津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员如果选择采用同等学力申硕的方式提升自己,那么考生则需要具备国家认可的学位证书且具备3年以上工作经验才可以参加。但考生想要参加专业硕士,那么考生则需要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且不同的申硕方式所要求达到工作年限也是不同的。
如果考生参加选择采用同等学力申硕的方式进修申硕,那么考生则只需要具备国家认可的学位证书即可,学员一定不要把报名条件与报考条件混淆,通过研修班进行学习,并且获得结业证书的学员才具备申硕资格,考生只需要在每年3月份报名即可,5月份参加申硕考试。
而参加专业硕士的考生则需要在每年10月份报名,该方式需要考生通过入学考试才可以加入研修班进行学习,并且该方式与全日制考生一同进行考试,考试试题与考试科目也是相同的,考试难度较大,但所获得证书也是相同的,具备等量的法律效力。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本科招生网址:/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2-23771790
本科招生监督电话:022-23085062 ?23778079
本科招生电子邮箱:zhb@tcu.edu.cn
天津大学全国排名最新排名表
天津大学全国排名最新排名表是第13名。
学校概况:
天津大学,简称天大,始建于1895年10月2日,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开中国近代高等教育之先河。长期以来,经过全校师生的不懈努力,天津大学已成为一所师资力量雄厚、学科特色鲜明、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居于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所获荣誉:
2016年以来,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22项,获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25项,形成了酵母长染色体合成、内燃机复合循环理论与方法、“海燕”混合驱动水下滑翔机、水利工程智能仿真与智能建设、脑机接口芯片等一批高水平成果。
合作交流:
学校坚持面向全球开放办学,全方位深化国际交流合作。与国际上50个国家和地区的260所高校、研究所和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与佐治亚理工学院共建“天津大学佐治亚理工深圳学院”,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共建“天津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福州联合学院”。
学校的招生章程:
1、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2023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
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学校安排专业的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之间不设级差”。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当考生志愿顺序也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非常高兴能与大家分享这些有关“天津大学专科招收章程”的信息。在今天的讨论中,我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全面地了解这个主题。感谢大家的参与和聆听,希望这些信息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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