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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专科招生条件_天津大学专科招生条件要求

2024-08-25 18:21分类: 专科学校 阅读:

天津大学专科招生条件_天津大学专科招生条件要求

我很荣幸能够为大家解答关于天津大学专科招生条件的问题。这个问题集合囊括了天津大学专科招生条件的各个方面,我将从多个角度给出答案,以期能够满足您的需求。

文章目录列表:

1.天津大学专科招生条件
2.2013年天津大学招生章程
3.天大对专科考研究生有什么要求?
4.南开大学或天津大学有专科吗?
5.天津大学专科分数线是多少
6.天津大学网络教育还招生吗?

天津大学专科招生条件_天津大学专科招生条件要求(图1)

天津大学专科招生条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天津大学,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国家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

学校地址:

卫津路校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北洋园校区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35号。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天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天津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生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是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咨询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并监督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本科生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在本科生招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衔接教育部本科生招生主管部门,负责执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二)向招生委员会汇报本科生招生工作进展,向招生委员会通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

(三)起草本科生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决策本科生招生重大事项所需信息;

(四)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五)起草、报批和公布本科生招生章程;

(六)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组;

(七)受权组织学校本科生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八)组织实施普通本科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生的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九)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十)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本科生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接受检查。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八条 经教育部核准,天津大学计划招收本科生4250人。我校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学校按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机动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

第九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数量和调档分数线。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生源状况和预留计划情况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水平,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经天津大学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其降分标准以相应招生类别认定政策为准。

第十二条 高考录取时,按各省级招办确定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非属地性政策加分等)提档。投档成绩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数学、语文、英语。

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对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在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合格、投档成绩达到天津大学在江苏省提档分数线的前提下,以数学、语文、外语三门原始成绩加附加分的总分(满分为480分)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的总分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排序。对于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较高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于内蒙古考生,我校采取?分数清?的原则录取,即分数优先,将进档考生按实际考分由高到低分文理分别排队,然后依次逐个安排专业,专业之间没有级差。

第十五条 考生体检方面,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 我校保送生、国防生、艺术类学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职教师资班、第二学士学位、港澳台侨生、高职等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和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章 其他

第十八条 天津大学高职(专科)只招收天津理科生源且为走读生,学制3年,录取原则同本章程第三章,毕业后颁发天津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九条 我校学费标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如果国家调整本年度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学费。另外,我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

第二十条 各专业校区安排:

建筑学、城乡规划、环境设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方向)、工业工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电子商务、物流工程、金融学、药学、生物科学、海洋科学类等专业(类)的学生安排在卫津路校区。

测控技术与仪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子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固体电子与微电子)、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通信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等专业的学生大一、大二年级安排在北洋园校区,大三、大四年级安排在卫津路校区。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天南大合办)专业的学生大一、大二年级安排在 南开大学 津南校区,大三、大四年级安排在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分子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学生大一、大二年级安排在 南开大学 八里台校区,大三、大四年级安排在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

其他专业的学生均安排在北洋园校区。

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在培养阶段的校区安排,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天津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及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请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学校网址:

招办网址: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2-27405486

传真电话:022-27401800

监督电话:022-27403794

高职招生咨询电话:022-27406900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因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适用于省(区、市)内范围的招生政策各有不同,我校在当地执行的招生政策原则上均以当省(区、市)公布的我校本科招生章程内容为准。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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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天津大学招生章程

05月06日讯,(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3年天津大学招生章程》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天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赋与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有关条款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 天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天津大学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学校代码:10056。

第四条 ?天津大学前身是北洋大学,创建于1895年,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1959年被列入全国第一批16所重点大学之一,是首批“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教育部。

第五条 ?学校具备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是以工科为主,理工结合,经济、管理、人文、法律、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第三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下设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中的重大事宜由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校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天津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计划为4030人。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考虑区域协调发展因素,参照各省高考人数及其所占全国高考人数的比例,并结合历年生源情况及就业情况,制定分省市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校录取原则是: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十条 ?对于非平行志愿省份,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填报有我校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原则上如果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对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实行院校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予以录取。

第十一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专业之间无级差的原则,即将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优先确定排在队首考生的专业志愿,对队首考生按其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则看其第二专业志愿是否达到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处理完该生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再安排下一考生的专业志愿。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第十二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选测科目为物理和其他任意一门科目且等级在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考生进档时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队,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投档分排序,考分(含奖励分)相同时,再按照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对于内蒙古考生,我校采取分数清的原则录取。即总分优先,专业之间没有级差。

第十三条 ?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专业录取时以投档分为准,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经天津大学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招生候选人,其降分标准以相应类别候选人认定政策为准。

第十四条 ? 各专业录取要求:

1、法学、金融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专业文、理兼收,汉语言文学专业只招收文史类考生,其他专业(艺术类专业除外)均招收理工类考生。

2、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录取原则详见《天津大学201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3、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考生体貌端庄,口齿清晰,英语成绩良好。

4、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5、考生体检方面,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

第十五条 ?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学费与学位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学校按照政府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费,其中建筑学、城乡规划、英语、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天南大合办)、分子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生物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方向)、工程管理、财务管理、制药工程、工业设计、药学、工业工程、电子商务、工商管理、物流工程、金融学、教育学等专业学费5000元/年;环境设计专业学费8000元/年;动画专业学费10000元/年;软件工程前两年学费5000元/年,后两年学费14000元/年;生物科学第一年学费5000元/年,第二年起学费按学分收费;其余专业学费均为4200元/年。

第十七条 ?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天津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毕业后颁发天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天津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高职

第十八条 ? 天津大学2013年高职(专科)招生计划为350人,只招收天津理科生源且为走读生,语种为英语。高职学费为5500元/年,学制3年,录取原则同第九条、第十条及第十一条。

附? 则

第十九条 ? 天津大学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开展保送生、自主选拔、艺术类、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港澳台等类型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条 ? 学校设有人民奖学金及各种专项奖学金130余种,每年约有40%左右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校后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每年拨专款,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临时困难补助、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 ? 《天津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及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请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学校网址: 招办网址: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2-27405486 传真电话:022-27401800

高职招生咨询电话:022-27406900

第二十二条 ?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 ?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天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天大对专科考研究生有什么要求?

天津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报考条件及考试科目 我校2009年考试方式:全国统一考试、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和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一)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以条件③报考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a.辅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b.在复试时所加试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必须符合报考专业的分数要求。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0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天津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全国统一考试四门考试科目详见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教育学、药学为三门考试科目),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或联合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我校提供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二)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06年9月1日以前毕业);或者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04年9月1日以前毕业);或者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07年9月1日以前毕业)。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0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天津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考试科目为英语、综合能力,由教育部联合命题。

南开大学或天津大学有专科吗?

天大和南开都没有专科,你说的专科是属于天大或南开大学的网络教育和成人教育,不是正规的学历。换句话说就是不是全日制的,是不需要高考成绩的,只需要高中毕业证就可以去的,属于成人继续教育,没有学历的。

希望这样的解释能帮到你。

另外天津有正规全日制专科的学校又比较好一点的有: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这个专科就业还不错),天津财经大学(但是专科一般只在天津市招生)。

天津大学专科分数线是多少

以下是天津大学2020年专科招生计划及相关分数线参考,仅供参考:|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二批)||电子信息工程技术|20|272|149||计算机网络技术|20|265|137||数字媒体技术|20|279|159||会计电算化|20|273|141||国际经济贸易|20|270|142||商务英语|20|261|130||旅游管理与服务|20|264|129||应用化工技术|20|264|143|

天津大学网络教育还招生吗?

天津大学网络教育还招生吗?天津大学网络教育还在招生。天津大学于2000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天津大学成为全国首批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的试点高校,学校现招收专科起点本科学生,采用学分制和弹性学习年限。

2000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天津大学成为全国首批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的试点高校。天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自建院以来,秉承神圣的社会责任和使命感,建设了强大的网络教学及管理平台,集先进的教育理念、科学合理的学习方式、积淀深厚的教育品牌于一身,坚持努力践行终身学习的社会理想,为最广泛的求学者提供了丰富高效的优质教学资源。学院坚持以服务学生、服务社会为宗旨,立足在职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致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众多渴望求学深造的莘莘学子提供了进入名校学习的机会。

招生对象

1.本科(专科起点)专业

(1)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

(2)本科护理学专业招生对象仅限于护理学专科毕业、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2.专科专业

(1)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

(2)护理学专业招生对象仅限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专业对口并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3)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招生对象仅限于在职卫生、医药行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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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email?protected]

 招生期间咨询电话:022-83336711

 邮编:300070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好了,今天关于天津大学专科招生条件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对天津大学专科招生条件有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希望这个话题天津大学专科招生条件的解答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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