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贸大学专科_对外经贸大学专科多少分
对外经贸大学专科_对外经贸大学专科多少分
好久不见了,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对外经贸大学专科”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不太熟悉,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准备的,让我们一起来探索其中的奥秘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985还是211?排名第几?重点专业有哪些?2.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是三本还是大专
3.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是几本
4.对外经贸大学是985还是211大学
5.专科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就业方向前景
6.对外经贸大学的专科好嘛?出来后有前途嘛?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985还是211?排名第几?重点专业有哪些?
作为我国首都——北京,是经济文化中心,同时也是全球闻名的国际大都市,其高等教育也是极其丰富的,拥有着一批全国顶尖高校。今天这篇文章小编就来带大家认识其中一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该校是985还是211?排名第几?以及重点专业有哪些?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坐落在首都北京朝阳区。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首批211工程和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该校前身为高级商业干部学校,创建于1951年。1953年,更名为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1984年,更名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2年12月,教育部与商务部签署协议,共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校校园规划精致,环境优雅,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事业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之一。师资力量十分雄厚,现有教职工16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000余人,其中不乏大批获得政府特殊津贴、受聘担任政府学术机构成员的专家学者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甚至其中大部分中青年教师在国外留学或进修过,教学科研水平高。另外学校还聘请一定数量的兼职教师及外国专家。历经60余年的努力奋斗,目前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已经发展成为一所拥有经、管、法、文、理、工六大门类,以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国际经济法)、金融学、工商管理、外语(商务外语)等优势专业为学科特色的多科性财经外语类大学。学校下设研究生院及18个学院,并设有体育部;拥有国家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战略研究(培育)基地1个,教育战略与规划研究中心1个,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博士后流动站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
以及融学类、国际组织人才基地班、量化金融实验班、劳动与社会保障、外国语言文学类、意大利语、意大利语、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本科专业46个。其中国家级重点学科分别是国际经济与贸易以及国际法。北京市重点学科分别是应用经济学、法学、法与经济学交叉学科、会计学、世界经济、低碳经济学交叉学科以及企业管理。在前文关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介绍中我们可以得知该校是一所211工程院校,但并非是985工程院校。而在排名方面,按照校友会版全国综合类院校排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位居全国第88名,能够进入百强以内足以证明该校的实力。在名校云集的北京市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位居第15名。能够考上前途不可限量啊!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是三本还是大专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是一本院校。
学校创办于1960年,以原上海外国语学院外贸外语系(包括6个语种)为基础建校,时称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是对外贸易部直属院校;
1994年7月,学校由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直属划归上海市人民政府直接领导。
201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位于中国上海,是一所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理学、工学6大学科门类的行业特色型重点大学。
为华东地区唯一的一所涉外商科大学,入选“2011计划”、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大学生创业教育基地、上海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上海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扩展资料师资力量:
学校专任教师共有692人,其中教授113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6.59%;副教授301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4.20%。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达到312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5.81%。其中,博士生指导教师42人,硕士生指导教师近400人。
学校拥有世界贸易组织教席主持人(WTO Chairs Holder)、中央“千人计划”、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上海“千人计划”、东方学者(讲座教授)、“海外名师”等著名学者和****,学校工商管理系列课程教学团队为国家级教学团队。
院系设置:
截止至2018年6月,学校拥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理学、工学6个学科门类,32个本科专业。
学校设有国际经贸学院、国际商务外语学院、金融管理学院、法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会展与旅游学院、统计与信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贸易谈判学院、国际交流学院、WTO研究教育学院、国际与继续教育学院等13个二级学院和体育部、研究生院。
百度百科–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是几本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是二本,该学校没有大专,具体录取分数要根据当年度报考情况来确定。拥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有4个学科门类,6个一级学科,16个二级学科,22个本科专业,下设国际经贸学院、会计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学院、信息管理学院、艺术学院6个二级学院14个系,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是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省级本科示范专业、省级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省级本科课程体系国际化试点专业、省级创新创业改革试点专业、省级向应用型转型试点专业和示范专业。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其他情况简介。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坐落在渤海之滨、历史名城大连旅顺,占地面积56.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9.3万平方米,在校生11856人。图书馆藏书124.6万册,各类实验室74个。
学校有专任教师698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451人,二级教授2人,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71人。拥有一支由全国优秀教师、国务院特贴专家、省优秀专家、省优秀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省优秀青年人才等组成的专业教师团队。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教学团队、市场营销专业教学团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团队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
以上内容参考?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学校简介
对外经贸大学是985还是211大学
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学院官网查询显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首批“211工程”和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坐落在首都北京朝阳区。学校校园规划精致,环境优雅,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事业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之一。校前身为高级商业干部学校,创建于1951年,受中央贸易部和教育部双重领导。1952年,中央贸易部撤销,学校划归对外贸易部,受对外贸易部和教育部双重领导。1953年,学校更名为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由教育部委托对外贸易部领导。1954年,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系对外贸易专业并入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以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为基础成立北京对外贸易学院。1984年,学校更名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0年6月,原中国金融学院与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合并成立新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划归教育部直属。2010年12月,教育部与商务部正式签署协议,共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专科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就业方向前景
专科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就业方向前景如下:
一、国际经济与贸易就业前景:只要具备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对口行业所需的职业能力,那么从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毕业后就能有一个较好的就业前景和较高的工资。
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主要职业能力要求如下:
1、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2、具备熟练使用外语处理一般进出口业务的能力。
3、具备良好的交流沟通和业务管理能力,能通过互联网开展进出口业务。
4、掌握国际贸易基本理论与政策、我国对外经济贸易政策措施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5、掌握出口业务各环节的基础知识、一般流程、业务操作和风险防控。
6、熟悉市场经济常识和一般规律、全球主要贸易国家的经济发展情况。
7、了解国际贸易法律法规及有关惯例。
专科的优势如下:
1、专科的技能性强,学校对技能培训十分重视,会配置相应的专业培训基地,从大一就开始相应的实训,所以专科生掌握的专业技术十分强大,甚至一些专科院校会引进知名企业对学校学生进行实际培训,将他们的专业与社会实相对接,从而将专业技术掌握更加熟练。
2、就业是所有毕业大学生所焦虑的,在当下的中国,就业是一个难题。令人惊讶的是,专科生的就业率却很高,某些专科院校就业率高达90%以上,其实原因很简单,因为专科生的专业与社会需求相匹配,现在社会急需专业技术人员。
3、专科学历是就业的敲门砖。专科学历的核心竞争力和本科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但是很多用人单位的最低招聘门槛还是专科学历,而不是高中学历。所以专科学历虽然在大学文凭中属于较低的存在,但存在就有价值,专科学历也是竞聘者去一些用人单位参加招聘的敲门砖。
对外经贸大学的专科好嘛?出来后有前途嘛?
自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我国的对外贸易进入了快速增长时期。2001年对外贸易总额为5097亿美元,到2004年增加到11548亿美元,居全球第三位。2005年前8个月,中国累计对外贸易总量为8911亿美元,增长了23.5%。商务部部长助理傅自表示,我国2005年的对外贸易总量将超过13000亿美元,接近14000亿美元。在外贸总量快速增长中,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也在迅速增长,成为拉动外贸增长的重要动力。2002年至2004年,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分别为679亿美元、1103亿美元、1655亿美元,增幅分别为46.1%、62.6%和50.2%。2005年上半年,中国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额达到1802.6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2%,其中出口935.2亿美元,增长32.4%。
但是,我国外贸竞争力的不断增强,新技术产品出口的大幅增长,引起了西方发达国家的恐慌,有些国家甚至将我国列入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重点对象。在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外对我国歧视性做法已难以取得成效。然而,在知识产权方面,我国还是一个相对较弱的国家,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量以及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都尚待提高。近年来,对外贸易中知识产权案件纷纷涌现,以知识产权保护为名越来越成为西方经济大国遏制中国出口产品的又一新的贸易保护主义的借口。
日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沈四宝教授就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等问题接受了记者的访谈。
记者:近几年来,我国外贸领域内知识产权的纠纷硝烟弥漫,乃至愈演愈烈,其范围已经开始由打火机、拉链等传统产业扩展到生物制药、数码芯片等高科技产业,纠纷涉及的产业和部门也不断增多,国外企业或组织索要的专利费用和许可费用和赔偿额等也越来越多。您可否介绍一下,我国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纠纷主要集中在哪些领域?有何特点?对此,您有何看法?
沈四宝: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与其他国家贸易摩擦中的知识产权问题明显增多,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被卷入国际知识产权纠纷。这些争议主要集中在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等领域;并且体现在与贸易伙伴围绕技术标准制定权的争端、贸易伙伴指控中国出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的争议、海外企业侵犯中国企业知识产权的争议等方面。这些知识产权国际争端往往针对国内某些领域的领头企业进行,目的明确、筹划周密,诉讼的结果无论是判决还是和解,都对被诉企业的销售额和市场前景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并在全行业引起了较大震动。
目前,我国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争端,除了你刚才提到的范围和规模扩大之外,还有以下特点:一是发生频率越来越高,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针对中国的“337条款”调查数目在不断增加;二是影响越来越大,外国企业往往结成产业同盟对中国整个行业或主导企业提起知识产权诉讼,对中国相关产业发展造成的影响越来越大,甚至对某些产业的经济安全构成了威胁;三是手段越来越具有策略性,以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为由禁止他国产品进入本国市场,从司法层面构筑知识产权壁垒的新手段。不属于行政层面的国家公权力介入,加上知识产权诉讼具有程序复杂、举证要求高和诉讼成本昂贵的特点,都使得一般的小企业很难胜诉。目前,美国的“337条款”就已经成为该国企业阻止竞争对手的商品进入美国市场最省钱、最省时的法律途径。
我认为,知识产权争端将成为国际贸易领域继反倾销诉讼之后的又一热点问题。在未来的数十年里,知识产权将成为各国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一个有力武器。
记者: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被提上了立法的议事日程。为了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同时也是更好地走向国际市场,我国先后修改了《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还根据TRIPS协议的要求,新制定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集成电路保护条例》等专门性的行政法规。2003年,国务院修订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海关总署公布了新的《条例实施办法》。新的《条例》和《实施办法》,更好地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了边境保护制度。2004年4月新修订了《对外贸易法》,其修订的显著特点之一在于增加了“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专章。这些都反映了我国政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和诚意。但有观点认为,由于某些法律上的“盲区”导致一些国家滥用知识产权保护,对此,您有何看法和建议?另外,目前,外国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指责由“立法”转向了“执法”,对此,您有何看法?
沈四宝:在知识经济的时代背景下,我国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再是一般意义上民事权利的保护问题,已经涉及到国家的整体发展战略和重大国家利益。
知识产权从其本质上是一种私权。从某种意义上说,知识产权本身就是一种合法的垄断,它在一般情况下是作为反垄断法的适用例外而存在的。但是,知识产权这种独占权往往会使得其拥有者在某一特定市场上形成垄断或者支配地位,限制了该市场的竞争,尤其是,在某些情况下拥有知识产权的人可能会滥用其依法获得的独占权,通过不正当的行使知识产权来非法限制竞争,从而构成对反垄断法的违反。
针对一些国家滥用知识产权保护的趋势,我认为当前迫在眉睫的是要尽快进行反垄断立法,修改《反不当竞争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把国外企业涉及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考虑进去,及早强化、完善对限制知识产权滥用方面的条款,防止知识产权的滥用,从而进一步完善对外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就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而言,由于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转轨阶段,所面临的、更迫切要求解决的危机和矛盾很多,某些地区假冒、盗版、侵权等犯罪行为猖獗。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加大了打击假冒、盗版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力度,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呈持续增长的趋势。但是国际社会在关注知识产权规则建立的同时,更加关注执法问题。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法治环境还需要大力改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尤其是有关执法程序的衔接有待改进和健全;司法程序和救济措施的及时性、有效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仍有待提高,诉讼维权成本仍然较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地区发展不平衡和执法水平差异的问题仍然存在;一些地方工作任务重与执法资源短缺的矛盾还比较突出;等等。因此,应当充分认识对外贸易中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性,认真研究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记者:2005年末,美国通用公司和奇瑞公司达成和解协议,这件历时三年时间的知识产权纠纷似乎终于尘埃落地。但是,这绝非意味这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纠纷的终结。目前,我国不少企业都在进入快速发展时期,逐渐的将市场由国内拓展至国外,并取得了不菲的成绩,占领了相当的国际市场份额,有些甚至已经成为国际上此领域的生产和销售“大鳄”。然而,当这些企业在面对新开辟的国际市场而津津乐道时,其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往往突然显现,令其措手不及,乃至元气大伤。对此,您可否从如何应对国际知识产权纠纷,保护自身经济利益方面,给予企业一些忠告?或者提出一些建议?
沈四宝:面对纷繁复杂的知识产权纠纷,企业应该建立完整有效的知识产权战略体系,应加强自身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并密切关注国外企业专利申请和商标等知识产权变动情况,掌握TRIPs协议的主要原则及其规定,了解出口国相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及其典型案例,搜集相关信息,在保护自己知识产权的同时,避免因知识产权侵权纠纷造成的损失。
我国企业应立足自己的科学技术研究,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应正视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和知识产权方面拥有的优势以及对我们形成的巨大压力,尽快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业、技术和产品,改变知识产权方面的被动局面,走自主创新道路。
我国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就保护知识产权问题与其他国家建立磋商机制和处理纠纷机制;我国政府还应加快建立知识产权预警制度,动态监控,提前预防以做好长期准备。
我国应加快构建专门的法律服务平台。政府外贸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和高等院校要加强配合,努力多培养一批懂国际贸易、懂知识产权的专门法律人才,为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提供有效的法律意见;有必要建立涉外诉讼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平台,从法律上帮助企业敢于应诉,善于应诉,尽力维护我国企业的利益。
今天的讨论已经涵盖了“对外经贸大学专科”的各个方面。我希望您能够从中获得所需的信息,并利用这些知识在将来的学习和生活中取得更好的成果。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讨论,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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