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专升本实施细则全文_大学专升本实施细则全文
大学专升本实施细则全文_大学专升本实施细则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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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列表:
1.2015年河南专升本考试实施办法2.西华大学2023年专升本要求
3.2014安徽专升本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4.广西专升本2022年政策
5.福建农林大学专升本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6.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政策
2015年河南专升本考试实施办法
2015年河南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实施办法
一、报名
经教育厅审核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专升本考试网上报名。专科学校负责组织本校考生报名工作。专科学校将本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名单(加盖公章)报当地招办,招办据此发给考生报名序号,专科学校组织考生上网填报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5年3月20日9:00—3月25日17:00。
考生网上报名后还要进行现场照相、指纹采集、身份证信息读取验证和报名信息确认,具体时间和方式由各地招办安排。报名信息采集办法参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考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豫招科[2014]17号)执行。
报名信息经省招办汇总校验,相关信息经教育厅复核,凡有关信息与专科学籍信息不一致的,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省招办实行分类随机编排考场,考试科目相同的编为同一“考试科目代号”(附件1),同一市、县考试科目代号相同的考生统一混编。考场由省招办编排,市、县招办按省统一编排打印准考证后交由推荐学校于5月30日前发给考生。
(一)文化科目考试
考试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具体实施。
考试时间如下:
6月7日
?上午9:00-11:30 英语
下午15:00-17:00 专业综合
考试结束后,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将考生答题卡随普通高考答题卡一并送交省招办,由省招办统一组织评阅。
(二)术科考试
对需要参加专业术科考试的考生(报考专业为: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编导;广告学、美术学、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市、县招办还要为相关考生打印专业准考证和每人4张同准考证照片,于专业考试前发给考生。
体育、音乐、美术类专业的术科考试由省招办组织,委托河南大学具体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1.体育专业考试内容为身体素质三项和专项技术,按普通高考体育加试的要求和标准执行,考试满分为150分。
身体素质三项为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男生5公斤、女生4公斤)。该三项为考生必考项目,每项各占总分的25%。
专项技术为:田径200米跑(男、女生)、400米跑(男、女生)、1500米跑(男、女生)、跳高(男、女生)、跳远(男、女生)、三级跳远(男生)、铅球(男生7.26公斤、女生4公斤)、标枪(男生800克、女生600克)、足球(男、女生)、篮球(男、女生)、排球(男、女生)、乒乓球(男、女生)、武术(男、女生)、体操(男、女生)。每个考生只能在以上专项考试项目中选定其中一项,专项技术占总分的25%。
考试时间和地点: 4月26日 ,河南大学体育学院(河南大学明伦校区)。
2.美术专业术科考试科目为素描和色彩(各占 50%),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如下:
4月26日 上午 8:30-11:30 素描
下午 13:30-15:30 色彩
考试地点:河南大学艺术学院(河南大学明伦校区)。
3.音乐专业考试科目共三门,满分为150分。专业主科(100分,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门)、视唱(40分)和加试(10分,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门,但不得与专业主科重复)。
考试时间: 5月11日至12日 ,考试地点:登封市崇高路8号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鹿鸣山庄)。
参加上述三类专业考试的考生报到时须带身份证、专业准考证、市招办统一打印的4张照片,并按规定缴纳专业考试费(艺术类每人100元、体育类每人50元)。体育、美术类考生于 4月25日17:00点之前 到达考试地点报到;音乐类考生于 5月10日下午至11日上午11:00点以前 到达考试地点报到。
三、成绩公布与复查工作
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可于 5月27日 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查询。对专业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书面提出复核申请。鉴于音乐、体育专业在考试现场告知考生成绩,考生如要求复核,应在考试现场提出申请。美术类考生要求复核专业成绩的,须于6月10日18:00前向所在县(市、区)招办提交《考生成绩复查申请表》,由市招办汇总后于6月11日前传真报至省招办普招处。复核结果由省、市、县招办逐级通知,告知考生。
考生文化成绩随普通高考成绩同时(6月25日零时)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对本人文化成绩有疑问要求复查的,应于6月27日18:00前向所在县(市、区)招办提交《考生成绩复查申请表》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市、区)招办领取复查结果。
四、填报志愿及录取
考生依据省招办印发的2015年专升本招生来源计划填报志愿。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办法另行安排。
每个考生可填报1-5个学校志愿,当报有2个或2以上志愿时,志愿间为平行关系。投档规则是:将该专业全体上线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高分优先的原则依次投档;当轮到某一考生出档时,按其填报的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相对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学校(如该生所报学校均已满额,其档案将无法投出)。
录取工作与普通高考提前批同时进行。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办根据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按专业类别分别划定。专升本招生录取不加任何照顾分。
五、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音乐表演专业(音乐剧、歌剧方向)招生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音乐表演专业(音乐剧、歌剧方向)专升本招生考试办法的批复》(豫教学[2007]77号)精神,该专业方向将在全省音乐表演考生中招收。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的宣传、实施等具体工作由学校自行安排。专业考试合格人数按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专业考试合格成绩需在考试结束5日内将数据盘和成绩名单(纸质)报送省招办。
录取时,这部分考生按文化统考成绩加单考专业成绩的总分单独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专业单考合格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将单考院校志愿填在相应位置。参加单考的考生可兼报省统考院校。录取时,先进行单考院校的投档。单考录检完成后,再进行其他统考院校投档。统考院校投档时,将按平行志愿模式进行。
六、其他事宜
考生纸介质档案由推荐学校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办理。
考务管理、评卷管理、成绩管理均按普通高考的规定执行。考生报名考试费、信息采集费、网上录取费等按普通高考统一收费标准执行。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填写《河南省201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所需试卷袋数统计表》(附件3)按照普通高考的要求随普通高考一并上报省招办。
西华大学2023年专升本要求
西华大学2023年专升本要求如下:
选拔基本条件:
(一)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二)学习成绩优秀。截止报名时已修课程全部合格,未因成绩原因受过学籍处理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考生须在审核时间截止之前已修课程全部合格,并提交专项加分的支撑材料,退伍士兵考生还需提供入伍证(原件),退伍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纸质材料由二级学院收齐后交教务处。如届时17级学生还未返校,请考生将材料用顺丰寄给辅导员,由辅导员收齐后交教务处。
专项加分细则:
(一)因在校期间成绩突出,以就读院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等特别优秀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给予奖励分4分。
(二)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以就读院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获得发明专利、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的论文,按下表给予加分,该类学术成果专项加分最高计3分。
(三)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以就读学校作为第一参赛单位,在学科竞赛项目中获奖者(集体项目最多计前三名。
国家级分别按5、4、3计分;省一等分别按3、2、1.5计分;省二等分别按2、1.5、1计分);CET-6、CET-4成绩高于425分者(二者就高);非计算机专业全国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按下表给予奖励分,该类奖励专项加分最高计5分。
2014安徽专升本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14年安徽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改革现行普通专升本教育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完善专升本培养模式和选拔机制,努力做到更加有利于构建职业教育立交桥,更加有利于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更加有利于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二、实施内容
(一)招生院校
实行申报制。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经批准均可开展普通专升本招生,其中重点支持应用型本科高校。试点院校由省教育厅严格按照有关标准遴选确定。
(二)招生对象
1. 安徽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包括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
2.安徽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
1.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当年高职(专科)毕业生总数的5%确定招生计划。根据就业状况、生源情况以及本科院校的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确定招生专业和分专业招生数量。专升本招生计划列入各校当年总体招生计划,如遇合格生源不足,可将剩余计划转入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2.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实行学校申报、省教育厅统一审核规划、合理布点。各招生院校开展普通专升本招生的专业,必须是已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且当年度有3年级以上在校生的本科专业。各专业的招生对象应是与本科专业大类相同或相近的专科专业毕业生。
(四)考试及录取
实行招生院校自主组织考试录取。鼓励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内院校联合开展招生工作,鼓励校校联合开展招生工作。具体报名、考试和录取等工作均由学校严格按照事先公布的自主招生章程执行。各院校拟录取学生名单须在本校网站公示一周后,于2014年5月10日前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五)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事项
1. 落实皖北发展战略,服务皖北经济社会发展。2014年试点安徽中医药大学和亳州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中药学专业专升本学生,面向全省中药相关科类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招生,学生毕业后定向亳州地区就业。安徽中医药大学根据人才培养的有关要求,确定报名资格条件,制定考试方案并组织选拔考试。培养地点设在亳州职业技术学院。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自愿填报定向就业招生志愿,一旦被录取为定向生,须在入学注册前与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有关定向就业协议。
2. 服务文化强省建设,培养安徽省留得住、用得上的艺术人才。2014年起试点在安徽大学,面向省内有关科类专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培养广播电视学、音乐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专业专升本学生。安徽大学根据人才培养的有关要求,确定报名资格条件,制定考试方案并组织选拔考试。培养地点设在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六)申报材料和申报程序
各招生院校根据就业状况、生源情况以及学校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等,确定报考资格条件,并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招生章程和人才培养方案,联合培养的高校还须制定联合培养协议,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正式公布。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1份(包含以上所有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4年2月10日。报送地点: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金寨路321号省教育厅教科大楼704室)。联系电话:0551-62849086。
(七)有关鼓励政策
积极构建职业教育立交桥,打通技能型人才培养渠道,制定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奖励政策。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本科院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
(八)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1.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2.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3.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4.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三、工作要求
1.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是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省教育厅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部署、协调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有关事宜。各有关高等院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由院校领导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招生、教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共同参加的普通专升本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各项具体工作。各校的普通专升本选拔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杜绝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和****行为的发生。对在招生考试工作中徇私舞弊、违反规定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我省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有应届毕业生的高职(专科)院校要广泛宣传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和办法,认真做好本校考生报名组织和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严禁弄虚作假。
关于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其他未尽事宜,仍按教计〔2001〕30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广西专升本2022年政策
其他信息:
专科生毕业的时候年龄大概在20岁-23岁范围内,年龄很小,学历低,社会实践经验相对不足,好工作又难找,所以有很多的专科生为了躲避这些风险,就选择了“专升本”来提高自己的学历。今天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广西专升本2022年政策。 一、广西专升本2022年政策之招生对象 1、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我区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2、完成高职高专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我区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区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区内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二、广西专升本2022年政策之招生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选拔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学习成绩。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高职高专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60%。招生的各本科高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对学生的英语和计算机能力提出相应的具体选拔要求。 3、优先选拔条件。在满足基本素质和学习成绩要求的情况下,入选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队员的学生,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和广西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获自治区级一等奖(金牌)或国家级三等奖(铜牌)及以上奖项的学生,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我区选拔赛,获区赛金奖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排名前5的学生,获得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称号的学生,由我厅认定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上述相关比赛其他奖项或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选拔。 4、高职高专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不予选拔。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遵纪守法。高职高专学习期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三、广西专升本2022年政策之招生方式 (一)应届毕业生选拔方式及比例。 1、选拔方式。各高校按照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在校期间(除最后一个学期外)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不得按学校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选拔。成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全部学生。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提交本人签名确认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证明材料由生源学校存档备查。递补的学生,必须符合普通专升本选拔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未报名也未提交放弃升本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学生必须与按比例推荐的学生一起按成绩排名推荐。 2、选拔比例。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的比例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国家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一般不超过30%,有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的普通本科高校、广西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高职院校)一般不超过25%,其他高职院校一般不超过20%。以上比例的基数为所在院(系)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总人数。2019年通过扩招就读高职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且选择半工半读培养方式的学生,选拔指标不可用于其他学生。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方式。 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本科高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以下简称综合考查),由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体要求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另行下文通知。 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若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60%,有直接选拔升本资格。其中区内应征入伍的,也可以报名参加综合考查,但报名前须签署放弃直接选拔升本资格承诺书。 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名参加综合考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本科高校直接录取。其中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选择通过所在高校直接选拔升本,但须签署放弃另外一种升本方式的承诺书。 四、广西专升本2022年政策之招生专业和计划安排 (一)优化招生专业结构。本科高校要进一步扩大招生专业范围,原则上招收普通本科的专业都应当安排招收普通专升本学生。各本科高校要根据经济社会和行业部门发展需求,不断加大招生专业结构调整的力度,重点向服务于制造业十大重点领域、产业转型升级、重大民生改善的理工农医类紧缺学科专业倾斜,向机械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交通运输类、生物医学工程类、应急管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前教育、家政养老、健康照护等紧缺的、符合市场需求的学科专业倾斜。严格调控管理、文学、艺术等门类招生规模。 (二)做好联合培养计划。继续开展公办本科高校与10所高水平高职及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合培养普通专升本试点工作,原则上1所本科高校最多与2所高职高专院校联合培养,1所高职高专院校最多与2所本科高校联合培养。参与联合培养的学校由高职高专院校与本科高校协商确定。本科高校安排与每所高职高专院校联合培养的招生计划不超过200个。参与联合培养的专业为高职高专院校的高水平专业群专业及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专业(详见附件10)。 (三)2022年继续实施“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单列2000个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条件和比例按照前述相关规定执行。各有关高校要按照要求单独录取高职高专院校推荐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四)2022年单列1000个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参加综合考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五)不断改善生源结构。各本科高校要进一步优化生源结构,不能只招录本校毕业生,需从多所高校招录高职高专毕业生。 五、广西专升本2022年政策之工作时间安排 (一)选拔推荐工作。 1、制定实施细则。各有关高校要及时制定《普通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提出本校具体的选拔要求和选拔工作程序,于4月29日前加盖学校公章,以PDF格式扫描录入系统审核,并将招录协议和联合培养协议中的录取专业及收费标准,向全体学生公布。 2、收录有关数据。4月29日前,有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的各有关高校,将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总数和分专业毕业生数以及按比例拟升入本科人数录入系统上报我厅。各校上报材料及数据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办理。 3、确定合作高校。4月29日前,各本科高校要根据已下达的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任务,进一步确定对口招录和联合培养的高职高专院校和对应专业,填报附件8、9并将excel电子表格发送到高等教育处电子邮箱:jytzsb@126.com。我厅将对专业对口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本科高校对口招录的专业和计划数需在系统中填报,于5月12日前签署对口招录协议并扫描录入系统备查。开展联合培养的高校要签署联合培养协议并于5月12日前以公文形式报送我厅存档备查,联合培养的学校、专业和计划数需在系统中填报。 4、退役大学生士兵确定升本方式。各高校于5月16日前,组织本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确定升本方式,填报附件3并发送到高等教育处电子邮箱:jytzsb@126.com。 5、公示推荐名单。各有关高校必须在高校网和校内张榜公示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高校网上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6、报送推荐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各有关学校应于5月27日前,将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有关材料报送本科高校。报送材料包括:学校公文1份(纸质版),学校审核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 7、上报拟录取名单。6月10日前,各有关本科高校在审核有关高职高专院校报送的推荐材料的基础上,以公文形式上报拟录取名单,同时填写附件6。上报的普通专升本录取库中学生姓名、民族信息、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必须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8、审核公布录取名单。我厅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组织专家对各有关高校报送的拟录取名单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并于7月中旬公布录取名单。 9、注册学籍信息。9月底前,完成普通专升本录取学生的信息审核和上传学信网工作。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考查招生工作。具体工作时间安排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另行下文通知。 六、广西专升本2022年政策之人才培养工作 (一)加强学籍学历管理。普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按本科高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毕业后颁发本科高校毕业证书,证书内容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制按升入的本科专业的学制填写。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二)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本科高校要按照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定位,结合高职学生特点和专业实际,加强研究和论证,科学制定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计划,注重与专科阶段知识的有效衔接,开展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招生规模小不能单独成班的,要考虑设置过渡性衔接培养方案,适当为普通专升本学生增加专业基础选修课程,并且在教学过程中对专业理论知识进行有针对性的提升,以保证普通专升本人才培养质量。 各有关本科高校要在9月1日前将单独编班的培养方案报我厅高等教育处备案。我厅将适时组织专家对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普通专升本以本科高校培养为主,部分采取本科高校与高职高专院校联合培养方式。原则上至少安排1个学年在本科高校开展教学工作,在此基础上联合培养高校可探索多种联合培养模式。联合培养工作由本科高校牵头并承担主体责任,双方联合建立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师资团队,共同研究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管理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 好了,以上就是关于“广西专升本2022年政策”的全部内容了。另外,广西专升本大学院校有梧州学院、广西警察学院、桂林医学院、贺州学院、广西民族大学、玉林师范学院、桂林理工大学、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右江民族医学院、河池学院等。
福建农林大学专升本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88学位字012号)的精神,结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
凡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学士学位
1、拥护中国***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完成教学计划,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它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良好,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技术研究开发的初步能力。
3、参加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我校授予学位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在校学习期间,违反学校有关纪律,受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者;
2、考试作弊者;
3、在校学习期间,补考或重修课程,高起本达6门以上(含6门)、专升本达3门以上(含3门)。
4、按结业处理者;
5、因其它原因经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不适宜授予学位者。
二、学士学位课程考试
具备以上申请条件的申请学位者应通过2门学位考试:1、专业课,2、专业基础课考试。具体考试课程,由校学位办审核专业教学计划后确定,并由我校学位办组织教师命题和考试。
三、学士学位申请及授予工作程序
1、凡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层次具备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均可向我校成人教育学院提出申请,同时填写学位申请表,并附由教务员出具的已学课程的成绩表。
2、申请时间:毕业生毕业当年3月份
3、经我校成人教育学院初审后,申请者每人交纳学位评审费100元,作为试卷命题、评卷、组织考试和学位评审等费用。
4、校学位办于每年的4月份,通知申请者参加学位考试的科目和时间。学位考试一般于每年的5月份在本校举行。
5、我校成人教育学院于每年的6月份向校学位办推荐拟授予学位名单,并提供以下有关材料:
(1)《福建农林大学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2)专业教学计划;
(3)毕业生名册;
(4)课程及论文成绩和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
6、校学位委员会于每年的6月份召开会议,审定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7、经审定合格的申请者,由福建农林大学学位委员会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证书注明学位获得者通过何种办学形式,获得何种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四、本实施细则由成教学院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农林大学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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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政策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0年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有利于在更广的范围和更高的层次上提升各类优秀专科学生的学历层次和知识结构,有利于全面促进高职高专学校的校风、学风建设,努力构建我省高等教育人才成长立交桥,我省2010年继续开展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现将《浙江省2010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按以下要求贯彻执行。
一、严格执行考试管理规定,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考试安全是考试招生工作的第一要务。各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考试管理工作规定,制订具体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安全保密各项要求,杜绝试卷命制、印刷、运输、保管等过程中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试卷安全万无一失。要加强考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工作人员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制度,确保公正选拔。信息公开是结果公平的基础,也是对过程公正的有力监督。要认真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到招生计划、考试大纲、录取规则、录取结果信息公开,确保考生可在选拔考试各阶段了解和查询到相关信息。强化内部监督,各院校纪检部门要对选拔考试录取工作全程参与、全程监督。招生高校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各推荐学校要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对在选拔过程中出现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招生院校要切实结合本校相关招生专业特色,拓展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吸引优秀考生报考。其他院校要从大局出发,主动做好优秀学生的宣传发动工作,积极配合招生院校共同做好这项改革试点工作。
浙江省2010年选拔优秀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我省2010年继续开展面向全省高校选拔优秀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试点工作(以下简称“普通高校专升本”)。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考试原则,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计划
1.各招生院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院校代号 院校 专业 专业招生代号 计划数 基础课 综合课 收费标准
0003 浙江工业大学 土木工程(其中招收浙工大浙西分校25人) 11 80 高等数学(一) 建筑力学 44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其中招收浙工大浙西分校15人) 12 40 高等数学(一) C语言程序设计 4400
软件工程 13 30 高等数学(一) JAVA程序设计 4400
小计 150
0004 浙江师范大学 学前教育(师范) 11 50 大学语文与写作 学前儿童发展与教育 4000
体育教育(师范) 12 60 学校体育学 术科理论(田径、篮球、体操) 40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3 40 高等数学(一) C语言程序设计 4400
市场营销 14 40 管理学 市场营销学 4400
电子商务 15 35 管理学 电子商务学 4400
旅游管理 16 60 旅游学概论 旅游企业管理 4400
小计 285
0005 宁波大学 工商管理 11 90 管理学 西方经济学 4400
行政管理 12 30 管理学 行政学原理 4400
英语 13 30 基础英语 翻译与写作 4400
汉语言文学 14 40 大学语文与写作 古代汉语 4400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15 35 高等数学(一) 电子技术基础 4400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16 35 高等数学(一) 电子技术基础 4400
生物技术 17 40 高等数学(二) 生物化学 4400
小计 300
0006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打﹡号专业只招二年制软件高职应届毕业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2) 11 45 高等数学(一) C语言程序设计 4400
会计学(3+2) 12 40 高等数学(二) 会计学 4400
软件工程(2+2)* 13 45 计算机数学 计算机综合 4400
软件工程(2+3)* 14 45 计算机数学 计算机综合 4400
网络工程(2+3)* 15 45 计算机数学 计算机综合 4400
国际经济与贸易(2+3)* 16 30 高等数学(二)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4400
小计 250
0007 浙江工商大学 旅游管理 11 140 管理学 旅游学概论 4400
英语 12 60 基础英语 英语阅读 4400
小计 200
0008 浙江理工大学 轻化工程 11 88 高等数学(一) 综合化学 4400
纺织工程 12 60 高等数学(一) 纺织材料学 4400
艺术设计(时装表演及营销) 13 30 市场营销学 时装表演综合素质 7000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营销) 14 22 服装设计理论 绘画基础 7000
小计 200
0009 温州医学院 临床医学(三年) 11 90 人体解剖学 生理学 3960
医学检验(三年) 12 30 人体解剖学 生理学 3960
护理学 13 30 人体解剖学 生理学 3960
药学 14 60 高等数学(二) 综合化学 3960
小计 210
0010 浙江海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1 50 高等数学(一) 机械设计基础 3960
生物技术 12 50 高等数学(二) 生物化学 3960
旅游管理 13 50 管理学 旅游学概论 3960
小计 150
0011 浙江林学院 园林 11 65 大学语文与写作 园林综合知识 3960
旅游管理 12 65 管理学 旅游综合知识 3960
小计 130
0012 浙江中医药大学 临床医学(三年) 11 30 生理学 综合临床 4400
药学 12 65 高等数学(二) 综合化学 44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3 30 高等数学(一) C语言程序设计 4400
市场营销 14 75 管理学 市场营销 4400
小计 200
0013 中国计量学院 法学 11 195 法理学 民法 3960
小计 195
0014 浙江万里学院 生物技术 11 60 高等数学(二) 生物化学 160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12 60 高等数学(一) 电子技术基础 160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3 60 高等数学(一) C语言程序设计 16000
信息与计算科学(数理金融方向) 14 60 高等数学(一) 西方经济学 16000
小计 240
0015 浙江科技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 11 50 高等数学(一) 综合化学 3960
制药工程 12 50 高等数学(一) 综合化学 396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其中定向招收浙江机电职院20人) 13 50 高等数学(一) 机械设计基础 3960
小计 150
0016 浙江财经学院 会计学 11 30 高等数学(二) 会计学 3960
市场营销 12 82 管理学 市场营销 3960
国际经济与贸易 13 50 高等数学(二) 经济学原理 3960
英语 14 48 综合英语 翻译与写作 3960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5 70 高等数学(二) C语言程序设计 3960
汉语言文学 16 70 大学语文与写作 古代汉语 3960
小计 350
0017 嘉兴学院 环境工程 11 75 高等数学(二) 综合化学 3960
服装设计与工程 12 75 高等数学(二) 服装材料学 3960
小计 150
0020 杭州师范大学 小学教育(师范) 11 40 大学语文与写作 小学教育教学研究 4000
学前教育(师范) 12 40 大学语文与写作 学前儿童发展与教育 4000
音乐学(师范) 13 30 术科 音乐综合 7000
旅游管理 14 40 管理学 旅游综合 4400
软件工程(服务外包方向) 15 70 计算机数学 C语言程序设计 4400
小计 220
0021 湖州师范学院 学前教育 11 70 大学语文与写作 学前儿童发展与教育 3600
旅游管理 12 80 管理学 旅游综合知识 3960
小计 150
0022 绍兴文理学院 会计学 11 40 高等数学(二) 会计学 3960
英语 12 30 基础英语 翻译与写作 3960
音乐学(师范类) 13 30 术科 音乐综合 7000
美术学(师范类) 14 30 绘画基础 美术理论综合 70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5 40 高等数学(一) C语言程序设计 3960
土木工程 16 30 高等数学(一) 建筑力学 3960
小计 200
0023 台州学院 汉语言文学 11 60 大学语文与写作 汉语基础 3960
小学教育(师范) 12 30 大学语文与写作 小学教育教学研究 3600
护理学 13 60 人体解剖学 生理学 3960
小计 150
0024 温州大学 工商管理 11 60 管理学 西方经济学 注册费1400+75元/学分
英语 12 90 基础英语 翻译与写作 注册费1400+75元/学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3 50 高等数学 C程序设计 注册费1400+75元/学分
国际经济与贸易 14 60 高等数学(二) 经济学原理 注册费1400+75元/学分
小计 260
0027 浙江传媒学院 广播电视新闻学 11 40 大学语文与写作 新闻采写基础 3960
广播电视编导 12 45 大学语文与写作 编导基础 9000
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 13 35 大学语文与写作 文艺编导基础 9000
动画 14 40 动画基础 设计基础 9000
小计 160
0028 宁波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1 10 高等数学(一) C语言程序设计 3960
英语 12 10 基础英语 英汉互译 3960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13 20 高等数学(一) 机械设计基础 3960
化学工程与工艺 14 40 高等数学(一) 综合化学 3960
汉语言文学 15 20 大学语文与写作 汉语基础 3960
小计 100
0033 浙江树人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方向) 11 50 高等数学(二) 经济学原理 13000
国际经济与贸易(会展方向) 12 50 高等数学(二) 经济学原理 13000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方向) 13 35 绘画基础 设计基础 16000
汉语言文学 14 40 大学语文与写作 汉语基础 13000
小计 175
0038 丽水学院 汉语言文学(师范) 11 45 大学语文与写作 汉语基础 3600
旅游管理 12 45 管理学 旅游学概论 3960
土木工程 13 45 高等数学(一) 建筑力学 3960
小计 135
2.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招生计划列入各校本年度总体招生计划,所需经费列入学校预算,省属高校按学生人数增加财政拨款。如遇合格生源不足,可将剩余计划转入高考统一招生。
二、报名
1.报考条件:
浙江省各级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考: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2)所学专业与选拔专业相同或相近;
(3)已通过CET-3级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艺术、体育类专业除外)及以上考试;专科专业为英语专业的考生无须通过CET-3级考试;
(4)身体健康,符合专业报考要求;
(5)在校期间未受记过(含)以上处分,且没有考试作弊记录者。
2.报名办法
实行网上远程报名。分报名信息输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两个阶段进行。
(1)符合条件的学生于3月20日至24日期间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进入报名系统界面,按照报名系统界面提示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取得注册号。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以真实身份上网登记注册,真实、准确填写提交各项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
完成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的考生,于3月26日至28日到现所在学校,凭注册号办理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在《浙江省201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上签字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大学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单(需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考生身份证复印件,CET-3级考试证书(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证书)复印件,并现场拍摄考生电子照片,缴纳报考费(110元/人)。
考生所在学校负责报名条件资格审查,打印《浙江省201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在考生核对签字确认后,签署学校审查结论、加盖公章,并在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成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确认。
3.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
三、考试
1.考试科目为基础课和综合课两门。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基础课中的《高等数学》、《大学语文与写作》、《管理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专业的两门课程均实行联考,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各科目考试大纲要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其余课程分别由招生院校根据专业特点单独命题,单独考试。
3.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4月18日,具体时间详见下表:
日 期 4月18日(星期日)
上午( 9﹕00—11﹕30) 基 础 课
下午(14﹕00—16﹕30) 综 合 课
艺术、体育类综合课考试时间可规定为3小时,具体由招生院校确定。
4.准考证号码由12位数字组成,前2位为招生年份,第3—6位为招生院校代号,第7—8位为招生专业代码,后4位为顺序号。
5.考试地点设在各招生院校内。考生于4月17日到所报考院校领取准考证和熟悉考场。
6.考试管理工作参照《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务管理规程》执行。
7.各招生院校于4月27日在本校网站公布成绩,供考生本人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凭准考证向报考院校申请查卷。查卷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
四、录取
1.录取工作贯彻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由招生院校负责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考生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招生院校须事先制订并向社会公布具体录取规则,按规则择优录取。
3.在校期间通过CET-4级以上考试者(或成绩在国家及格线以上)或获得省大学生科技竞赛、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者,可酌情加分,所加分数累计不能超过10分,具体办法由招生院校制定,于报名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4.生源不足的专业录取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报考人数的70%以内。招生院校如愿意接收报考其它院校相同专业考生,可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统一调剂。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计划和考生成绩确定并公布调剂要求,网上征求考生志愿后按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5.招生院校确定录取名单后,须于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结果须于6月底前在招生院校网站上公布。
6.录取通知书于6月寄出,由招生院校寄给考生所在学校招生办,再由学校转交考生本人。
五、教学组织与管理
1.学制、学费、文凭、户粮关系及就业。
普通高校专升本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两年(注明三年制的除外)。学费按普通公办生收取,收费标准按照物价局的规定执行。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粮迁移手续。毕业后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毕业后享受国家普通本科毕业生待遇。
2.新生在9月初入学。新生报到时,必须交验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原件,届时未拿到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不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我院备案。
4.专升本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
六、其它
1.报名考试费由考生所在学校收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考点学校考试费由我院按比例拨付。
2.《浙江省201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浙江省201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花名册》由考生所在学校整理后于3月31日前送交招生院校。
3.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组建并密封后,寄送招生院校招生办。档案材料组成:考生中学及大专学习期间的档案。
4.联考科目考试大纲可在浙江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其余科目考试大纲及指导用书请到各招生院校网站下载或咨询。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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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今天关于“大学专升本实施细则全文”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大学专升本实施细则全文”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生活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请添加微信号咨询:19071507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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