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考2024成绩,川考成绩公布时间
川考2024成绩,川考成绩公布时间
谢谢大家给我提供关于川考2024成绩的问题集合。我将从不同的角度回答每个问题,并提供一些相关资源和参考资料,以便大家进一步学习和了解。
文章目录列表:
1.2024年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退役军人专升本无排名前40%要求2.长沙集训画室排名
3.四川2024年司法行政系统招录公务员
4.四川艺考五大变化
2024年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退役军人专升本无排名前40%要求
退役军人专升本无成绩排名40%相关要求。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及加分政策(试行)》的通知(川教〔2023〕69号)文件精神,以下两类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专升本免试:
(1)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新生)从我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并于毕业当年报名专升本的;
(2)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于2020年及以后退役的(已享受过免试政策的除外)。考生免于参加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此外,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本专科专业对应指导目录(试行)》的通知(川教函〔2023〕277号)文件精神,少部分专业如口腔医学等无专升本。可根据上述政策,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开展准备工作。
长沙集训画室排名
长沙集训画室排名如下:
长沙南北艺术培训学校、湖南长沙山枫艺谷美术、长沙壹品艺术、长沙黄红蓝画室、长沙东方星书法、长沙众志美术、长沙皇嘉美育、长沙标竿画室、长沙大卫画室、长沙国艺美术培训学校。
——长沙的介绍如下:
长沙,湖南省省会,是长江中游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全国“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中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长江中游城市群和长江经济带重要的节点城市。
长沙位于湖南省东部偏北,湘江下游和长浏盆地西缘,总面积11815.96平方公里;辖6个区、1个县、代管2个县级市:2017年,常住人口791.81万,城镇化率77.59%。
长沙不仅有历史文化,还有美丽的自然风光。在这里,你们可以登上岳麓山,俯瞰湘江和城市的景色,呼吸清新的空气,感受山林的清幽。你们还可以乘船游览橘子洲,欣赏洲上的橘园和亭台楼阁,感受江南水乡的韵味。
你们还可以去梅溪湖畔,赏花赏月赏星空,感受都市的浪漫。当然,来到长沙,不能错过当地的美食。长沙以辣闻名,你们可以品尝臭豆腐、姜尖米粉、口味虾等地道美食,还可以尝试一下长沙人最爱的臭豆腐火锅和米粉火锅。如果你们不怕辣,还可以挑战一下麻辣小龙虾和麻辣牛肉干。
长沙还是一座充满现代活力的城市。在这里,你们可以逛逛五一广场、黄兴路步行街等商业中心,购物娱乐一应俱全,感受城市的繁华。你们还可以去长沙国际会展中心、梅溪新天地等新兴区域,感受城市的创新和发展。你们还可以去长沙高铁站、机场等交通枢纽,感受城市的便捷和开放。
四川2024年司法行政系统招录公务员
四川2024年司法行政系统招录公务员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2023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2年1月4日至2005年1月4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报考医学、心理矫正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7年1月4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
3.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机关及名额
四川省监狱系统计划招录270名,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计划招录3名,共计273名。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至10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和公招职位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月4日至11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1月12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可于1月11日前的工作日,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三槐树路2号)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请拨打联系电话(028-86759175)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考生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心理矫正、信息通信、医学、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等急需或专业性强的职位和单位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职位可放宽到3:1,招录博士研究生的职位形成竞争即可开考。
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省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报名网站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月21日至25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根据职位类别,使用行政执法类笔试试卷。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分。
“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指:汶川县、北川羌族自治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广元市昭化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5分。
“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指:芦山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雅安市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
(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单位驻地在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和少数民族自治县职位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分。
(3)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的子女、荣立个人一等功的警察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
同时符合上述三项加分规定的,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2月28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加分资格确认。其中:符合加分条件(1)的考生应提交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符合加分条件(2)的考生应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符合加分条件(3)的考生应提交表彰证书或表彰决定、伤残等级证书和亲属关系证明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报考监狱系统职位的,到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地址:成都市滨江中路1号)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报考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职位的,到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地址: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32号)进行加分资格确认。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3年3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4月4日前,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资格审查
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在4月上旬,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录用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缺考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后参加资格审查。其中:
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4月20日至23日。面试具体事项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四)体能测评
除医学、心理矫正、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和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师职位外,其他职位的人员应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 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1〕2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考录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
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省监狱管理局通知考生。参加体能测评考生的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日期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由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在省、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对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综函〔2013〕13号)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不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除外),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两次。
(二)考察
招录机关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招录机关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不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除外),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两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招录机关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或招录机关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监狱系统、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录用材料,分别由省监狱管理局、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审核并汇总申报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司法厅复核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三)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由任免机关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等规定,在规定的编制、职数职级限额内按有关程序任职定级。
(四)新录用的二级警长以下职务执法勤务警员在监狱最低服务年限应当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级机关(含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监狱、戒毒场所)的公务员,在本市(州)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有关政策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考录工作接受监督,报考者可以向招录机关、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八、本公告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醒:
1.****
招录机关政策咨询电话见职位表。
监督电话:028-62672308。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60662620。
2.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省委组织部、招录机关或考试机构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川艺考五大变化
1、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明确提出,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专业考试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
2、
推进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规范发展
进一步推进分类考试。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成绩。艺术专业能力考试包括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实行分类考试。督促高校进一步明晰办学定位,综合考虑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就业状况等因素,调整优化本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合理安排招生计划。3、加强艺术类专业统考的组织管理
将健全省级统考各科类考试制度,完善省级统考命题、制卷、试卷流转、保管等各环节、全流程的管理;严格落实考场随机编排、评委随机抽选、考生随机安排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考试舞弊;改进省级统考评分办法,加强评分管理,完善成绩呈现方式,增强考试的区分度。笔试考试全部实行“网上评卷”,面试考试逐步实行“考评分离”模式。
4、调整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方式
高校高水平艺术团立足推进高校美育工作,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承担校园艺术文化普及和对外交流演出任务等。高校艺术团招生专业为普通类专业,但高考文化成绩要求相比普通专业偏低,不利于后续的人才培养。根据教育部《指导意见》要求,从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进行选拔,改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5、文化考试及专业统考报名
报考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报名。2024年,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科类须选择艺术(文)或艺术(理),两者不可兼报;2025年起,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首选科目须选择历史类、物理类,两者不可兼报。对口类考生须选择文化艺术类。
符合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普通高校艺术类(含对口招生文化艺术类)专业统考。报考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省普通高校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报名,考生可单报一类也可多类兼报。
6、要逐步提高文化成绩要求
近年来,由于部分高校对艺考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相对偏低,导致部分考生功利性报考,将艺考作为“升学捷径”,既不利于学生长远发展,也不利于高校培养高质量的艺术人才。为此,教育部在《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逐步提高文化成绩要求,逐步扭转部分高校艺术专业人才选拔“重专业轻文化”的倾向;要求按省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专业,文化成绩占比不低于50%。
7、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和使用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的艺术类专业相关要求
我省《实施方案》明确: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我省艺术类本科同类别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各占50%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按平行志愿模式进行择优录取。
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对于极少数省级统考和校考成绩均特别优异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校考高校可提出高考文化成绩破格录取申请。
8、按照教育部统一规范,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安排在普通类相应批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9、招生计划如何编制
2024年起各高校招收的艺术类专业必须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中设置的艺术类专业一致。除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外,所有在川招生艺术类专业均须按照教育部及我省计划编制与管理工作有关要求编制在川招生计划。2024年,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按文科、理科分别编制;2025年起,计划不分物理类、历史类,进行统一编制。2024年起,招收音乐教育类的高校须确定声乐、器乐的主、副项安排。
10、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何划定
省招考委根据高校招生专业类别,按照音乐表演类、音乐教育类、舞蹈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戏剧影视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书法类分别划定并公布校考资格线、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在2024年分艺术(文)、艺术(理)划定,2025年起不分物理类、历史类统一划定。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控制分数线由校考院校自行划定并公布。
11、艺术类各批次的投档办法
艺术本科提前批采取顺序志愿模式投档。自2024年起,在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我省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省级统考成绩合格,采取“根据志愿,全部投档”的办法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艺术本科批、专科批采取平行志愿模式投档。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我省艺术类本专科同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依据投档成绩,按照“多类兼报,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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