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七年初中生毕业时间
一七年初中生毕业时间
现在,请允许我来为大家详细解释一下一七年初中生毕业时间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大家。关于一七年初中生毕业时间的讨论,我们正式开始。
文章目录列表:
1.我在七年级作文2.早恋大家有什么看法?同意早恋吗?
3.中学生必读名著有哪18本?
我在七年级作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我整理的我在七年级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在七年级作文1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一转眼,我就从小学生升级到中学生,步入初中学校那一刻,就意味着我要脱离小学生活进入初中生活了,就意味着我不再是小朋友了,我是青少年了,我必须担任并完成中学生的任务和遵守青少年的规章制度。
因为父母都在广州做生意而我却在从化读书所以我将在学校里住宿,开始我的第一段住宿生活,我想一开始肯定会有点不习惯,毕竟是第一次在学校里住宿而且又是新学校,不过久儿久之就会慢慢习惯的。以前我在小学的时候,常常以为学习并不重要,就算觉得它重要了却又觉得时间还很长不用焦急,直到六年级毕业考的时候我才醒悟,可那时已迟了,真是“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幸好我还没真老要不是就真的徒伤悲了。从那时起我就决定上了初中后一定要好好读书,常言有到“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又不难,你肯努力就行了,爱迪生都说啦“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可我知道光凭嘴说是没用的,必须靠实际行动才会有人相信你,所以我一定会把成绩追上去的,我一定会让我父母为我娇傲自豪的。加油啊!盈熹!你行的,你比谁都聪明!
妈妈常说我只要好好读书长大以后就会成天才,我不觉得我长大以后会是天才,不过我只是会竭尽全力去读去做,去想,去问而已。我始终都只相信爱迪生说过的一句话,那就是“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具有真正价值的东西可以不经过辛勤劳动而能够得到的。
我在七年级作文2升入中学的第一天起,我走进中学大门的第一步时就觉得学校是那么的可爱,从此便觉得自己是一个初中生了,不再如同小学生那么天真,好玩了。刚到校的第一天,我的心情如同蔚蓝的天空一样晴朗,空气好像也更加新鲜、清新了。一切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
我们初一的生活中有一位和蔼可亲的英语老师—郑老师,她一头乌黑的短头发,洁白的脸上有一对小酒窝,笑如春风,常常吹进我们的心房。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谁看了都会有一种信任感。她讲的课总是让我们像插上了一双翅膀一样展开丰富的想象。
我们的姜老师、李老师、王老师等,他们讲课都引人入胜,令人回味无情,同学们都愿意听他们讲课。
我们班是一个优秀的班集体。在这个班级中,有一位可敬可爱的班主任,还有一群活泼可爱、团结互助的同学,这就是一个团结、完整的集体。无论是在学习成绩,还是在课外活动,打扫卫生,我们班级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我能成为这个班集体的一员感到非常的自豪。
初一的课程可真不少啊,有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等,作业也多了,难度也大了。同学们感到背上了沉重的负担。我认为我们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的阶段,应像那勤劳的蜜蜂一样,不断采取知识宝库中的甜蜜的蜂蜜。在初一,虽然学习很紧张,但也有课外活动和娱乐时间,我们班是一个爱好体育活动的班集体,经常进行运动会比赛,如跑步、拔河、跳高、跳远等。
我的初一生活,日日不同,五彩缤纷,趣味无限,我喜欢我的初一生活。
我在七年级作文3人,总在变化——从待人接物到处事态度,从言谈举止到心理状态,从衣着打扮到气质风度,从兴趣爱好到目标追求。当人生开始一个新阶段是,这种变化来得更猛。现在我走进了初中校门,自己在不经意之间已悄然变化。
生活上——我从小学的依赖变为了现在的独立;小学时在家里不常做的事现在都要由一个人完成。早上起来从不叠被子的我现在每天都要按时叠被子;小学时从不打扫屋子的我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把宿舍、教室、卫生区打扫干净;小学时泛滥花钱的我现在要省吃俭用……
学习上——我求知的欲望随着进入新的阶段逐渐变大,小学时读书不刻苦用功的我现在认识到了读书的重要性并刻苦努力的奋斗;我对成绩的要求超过了小学的2倍;小学时整天只知道玩的我现在坐在教室里静下心读书;现在的周末由小学的悠闲变得紧张……
思想上——我从懵懂走向成熟;从小学的依赖思想化为了现在的独立思想;从小学把什么都不放在眼里的我现在把任何一个事物都看得很重要;从小学的活泼可爱调皮变为了现在的活泼开朗还加多愁善感……
道德上——从小学的不讲卫生,不爱护环境的.我变成了一个讲卫生、爱护环境、有道德心的女孩;从小学不爱助人变为了现在的助人为乐;从小学时的自私自利变为了现在的为人为己……
运动上——从小学的不爱动变为了现在的爱蹦爱跳;小学时不爱篮球的我现在也成了一个篮球迷……
现在已迈入中学校门的我,各方面都已悄然变化。
我在七年级作文4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我随团来到了国家大剧院进行汇报演出。
演出前,我们在舞台上东奔西走,帮助老师摆放乐器、调音。又在舞台上排练了两个小时,直到胸有成竹了,我们才去休息。
演出时。当主持人上台前,我的心中十分忐忑不安。万一演不好怎么办?万一紧张手不够灵活了怎么办?万一演出时分神了怎么办?万一……心中的压力太大,手心一直在冒汗,手中紧握的琴槌也变得滑溜溜的。
开始了。幕布缓缓拉开,灯光变亮,指挥棒一挥,开场曲《棱镜》开始了。我的心跳在逐渐加速,额头上开始冒汗。而指挥好像会读心术一样,用眼神告诉我:别担心,放开打,你这才是第一次演出,打错了没关系。随后,他又点了一下头,我心中的巨石才平稳落地。
慢慢的,我放开了,手心变得干燥,额头上的汗也消失了。我这才感觉到了自信。手中的琴槌紧握着,它仿佛明白了我的心思,一直在顺着我的手走。说打哪,就打哪。
老师向我微笑起来,我的心中自信满满,随着指挥的节拍,随着速度的加快,台下掌声不断,似乎都在为我喝彩。我感受到了快乐。
最后一个音,好的!一个漂亮的结尾!台下巨雷般的掌声“席卷而来”,掌声中混着观众的赞叹声,还有欢呼声。我感受到了快乐,无穷无尽的快乐,我会永远铭记这掌声。这是一个辉煌的时刻。
有一个人曾经这样问我:“快乐是什么?”我回答:“快乐是在你极度紧张之后,有人用力量帮助你后的成功。
我在七年级作文5温暖,一个平凡的词语,从中却能品出人间亲情,友情,爱情。只要用心体会,都能感受到暖。
轻轻的呼唤
清晨,淡淡的一层阳光裹在我身上,在熟睡中的我丝毫没有察觉半分,依旧沉睡着,对于我来说,睡懒觉无疑是最大的乐趣,可往往却会耽误上学。
时钟依然走着,一个轻柔的声音从耳边传来:“宝贝儿,起床了。”说着,就用手拍拍我的脸,并把我的被子掀了起来,“再不起来,我就要使出绝技了。”听到这里我忙坐起来,揉了揉醒松的睡眼,不情愿地向我可爱的床告别。
清晨那声呼唤是妈妈对我的关怀,真暖。
甜甜的呼唤
中午,太阳炙烤着大地,像一个大火炉正工作着。
“好热!”我擦了擦额头的汗埋怨道,“这个天气真是活见鬼。”说罢便打开了空调。当我享受着空调吹出的冷气时,爸爸说:“多吹空调对身体不好。”“可是我快要热死了。”爸爸想了想:“好吧,我带你出去运动运动。”当时,我怀疑我的耳朵出了问题或者是天太热我爸他脑子不好使了。爸爸看出了我的心思:“想什么呢?你以为带你去跑步啊?我们去游泳。”我不好意思地笑了。
中午那声呼唤是爸爸对我的关心,真暖!
严厉的呼唤
阴天,云厚。这意味着暴风雨的来临。
“唔~~~”我看到这张考卷意味深长地吐出一个字。等我回到家,很认真地在做作业。父母看到我这个“异常反应”就知道我一定做了什么坏事,便把我叫去
我在七年级作文6我爱天空,不仅仅是因为她那美丽的颜色,更因为她给我带来了一种心灵深处的幸福,每当抬头看到那无边无际的天空时,我都会感到前所未有的快乐与享受。
天空是一名远近闻名的绘画家。每当她兴高采烈时,她总喜欢拿起画笔,用“红、橙、黄、绿、青、蓝、紫”这七中不同的颜色在自己身上描绘出一条条绚丽的彩虹,令人赞叹不已。每天傍晚,太阳从山的尽头落下去,天空连忙又为老朋友的离别再次拿起画笔,将那彩霞浓妆淡抹,变得无比迷人,算是对老朋友的依恋与不舍。
天空是一个出类拔萃的雕刻家。天空用她那灵巧的手将那一朵朵无瑕的白云变成各种姿态。乍一看,那边有几个小孩在嬉戏玩耍,他们抱成一团,显得无比欢乐;在瞧那边,又好似有几匹俊俏的马尔在白云间奔腾游走。仔细瞧瞧原来那只是几朵云彩罢了,可是天空用她那双神奇的手将它们变得栩栩如生,给予了他们生命。
天空是我的知心朋友。她懂得我的心。每当我的忧愁、悲伤和烦恼无处可以倾诉时,她就是我诉说的最佳对象。每当我名落孙山时,往往是这蔚蓝的天空使我心情舒畅起来,有些好转,不再那么难过;每当我取得佳绩时,天空也会格外晴朗,好似露出了一个欣慰的笑脸,算是对我的夸奖,并告诫我要继续努力,向顶峰冲刺!
天空是……
我爱天空,爱她的广阔,爱她的美丽,爱她的空灵。当我遥望天空时,我的心也会像她那样无比纯洁……
我在七年级作文7世上最宝贵的是什么?是友谊。优异的雨季里的小伞,撑起了一片晴天;友谊是寒夜里的一盏灯,燃烧着热情的火焰;友谊是一阵温馨的风,抚慰了受伤的心灵;友谊是一块洁白的手帕,拭干了你腮边的泪痕。
她,喜欢讲笑话。记得有一次,我因受了老师的批评,坐在座位上闷闷不乐的。这时她走了过来,给我讲了两个笑话,内容我记不得了,我只记得她那风趣的语言和那诙谐的动作。
她,乐于助人。那是一个英语早读课。我忘记带英语书了。这时的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见我如此着急的样子,便走过来关心地问我是怎么回事。当我说我忘记带英语书的时候,她便毫不犹豫地把她那本英语书递给了我,嘴里还说:“给你,快去领读吧!我们是好朋友就更应该互相帮助嘛……”
她就是这样一个爱讲笑话、乐于助人的人。我们一同想出了六年。虽然现在我们上了不同的中学,但她的音容笑貌、一举一动连同我们在一起的时光却深深地映在了我的脑海,成了一处美丽的风景。
这时,我耳畔仿佛又回响起了我们经常唱的一首歌:“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朋友不曾孤单过,一声朋友你会懂,还有伤,还有痛,还要走,还有我……”
我在七年级作文8进入初中,我步入了紧张的学习生活中。一位位和蔼可亲的老师把一股股学习的欲望流入我的心田中,在我的心之峡谷里,栽上了一棵棵热爱学习的树。初一的学习生活虽很苦,也很累,但在这个温暖的大集体中,却充满了欢笑与快乐。因此,我心中很甜,精神也很好,所以学习也就变为了一件乐事。我从心底里感觉这是在许多老师的带领下的一个可爱的集体,因此,我的学习也就不觉得苦了。
在初一生活中里,我常常为繁重功课而压得喘不过气来,但进入初一来,还是带给了我无限的“甜”。最令我难忘的是那次开演讲比赛。由于我是第一次参加比赛,所以心里感到很紧张,两条腿不由自主地发抖。也就是在那次,我更感到了老师的关爱、集体的温暖。同学们一声声的热烈的“加油”,老师们一个个鼓励的眼神,使我不再感到害怕,而只感到一股股暖流正涌入我心灵的最深处。我感觉我与这个集体靠得更近了,与同学靠得更近了……于是,我丢掉胆怯的心理,鼓起勇气,流利地演讲起来。最终,我也为这个集体带来了一个小小的荣誉——我的演讲获得了一等奖,但我知道这只是为集体带来的一点点回报而已,我还要为集体做更大的回报!
这些只是美好的初一生活的一点插曲,这个集体给我带来了无穷的欢乐,使我的生活变得更加充实,动人,愉快……
我的初一生活可以说是有苦有甜:繁重的功课、演讲的成功…都在我的记忆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令我永生难忘。
早恋大家有什么看法?同意早恋吗?
我挺支持早恋的,觉得早点恋爱的利处是大于弊处的。
如果能在自己初中或高中的校园时光有段早恋真的是很美好的事情,那时候大家都很小,目的也很单纯,就是真的喜欢呆在一起就在一起了,很多色的青春里都是敏感和孤独的,如果能有一个比较亲密的人来陪伴自己那真的是件很幸福的事情,对自己的身心健康也很有益。
一段爱情里在进行到中间或者最后的时候我们肯定会有失落和伤感的地方,因为很多情节和我们想象的都不一样,但这个时候大家都比较单纯所以遇到的心痛的事也不会让人多么痛彻心扉,但却能让人意识到爱情的些许不美好,这对我们以后来说都是一种经验和经历。
我们就不会等到自己成年了还会对爱情抱着十全十美的想法,然后遭受一点情感挫折就要死要活的,况且在长大以后的感情世界里远远不如当初那么单纯,很多感情背后的真心让人恶心到窒息,所以如果自己没有早恋的那段经历的话,也许以后就很难体会到纯粹的爱情的美好了,那这对人的一生来说也确实是一个很大的遗憾。
婚姻是我们大多数人在感情之后要面临的一个事情,而且也是每个人后半辈子最重要的选择,所以选择这个结婚的人就特别重要,那选择适合自己的人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多谈几次恋爱,所以如果能从早恋就开始学会从每一段感情里寻找和选择,那自己以后选择的经验就很多了,所以对以后来说也是大有好处的。
中学生必读名著有哪18本?
西游记》经无数民间艺人和作者付出巨大劳动之后,于明朝中叶,由吴承恩(1510?~1582?)最后完成。它是中国神话小说中最优秀的作品。
《西游记》模拟了一个秩序井然的神仙世界,这个世界带着清晰的现实社会的影子,那威严不可一世的玉帝、太上老君,“要人事”的佛徒、残暴的各色妖魔似乎都可与现实对号入座。
浓郁的浪漫主义是《西游记》的基本艺术特征。书中作者幻想了一个超自然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神话人物、他们的神奇法宝和所处的环境又大都有现实的基础,同时在神奇的形态下体现了人们的某种意愿。在各色神魔形象的塑造上,既表现他们超自然的神性和动物属性,又能找出社会化个性的踪影。象孙悟空灵活多变、急躁、好动的个性,分明就是猴的特点,这一动物特性与他乐观反叛的人格化个性和谐地融为一体,使得作品既有色彩瑰丽的奇想,又有细节的真实性。
《西游记》,一部规模宏伟、结构完整、用幻想形式来反映社会矛盾的巨著,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
全书共一百回,分为三部分:
一至七回写孙悟空花果山称王和大闹天宫;
八至十二回写取经的缘由和唐僧的身世;
十三至一百回,写唐僧师徒在取经途中所经历的八十一难。
这部带有童话色彩的神话小说,重点塑造了孙悟空这个大胆的、富有反抗性的神话英雄形象,他敢于反抗天宫、地府的统治者,能上天入地、呼风唤雨。他的言行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寄托了古代人民征服自然的理想。
《水浒》宋朝统治者腐朽凶残,太尉高俅原本是个无赖,因为会踢球,得到了皇帝的赏识,从此青云直上,无恶不作。他的干独生子高衙内横行霸道,为了霸占八十万禁军总教头林冲的漂亮妻子,他诬蔑林冲带刀进入军机重地白虎堂图谋不轨,把林冲发配充军,还想在野猪林半路把他杀死,幸亏花和尚鲁智深仗义相救。蔡太师过生日,他的女婿搜刮十万贯金银财宝,送往京城庆贺,派杨志护送。晁盖、吴用、阮氏三兄弟等人定计智取生辰纲,事后与朝廷激战,最终大伙一块投奔梁山。又有打虎英雄武松因为西门庆勾结大嫂潘金莲害死大哥武大郎,因而将他们杀死,被判充军,最终经历一系列波折,他也被逼上梁山。此外还有宋江、鲁智深等众多好汉,共108人,最终都因为种种不同原因而被迫在梁山落草为寇,揭杆起义。他们举起义旗,打着替天行道,劫富济贫的口号,杀遍大江南北,沉重地打击了反动统治者的嚣张气焰,张扬了人民群众的神勇斗志,干出了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
《朝花夕拾》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
这十篇散文,是“回忆的记事",比较完整地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生动了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画面,追忆那些难于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作品在夹叙夹议中,对反动,守旧势力进行了抨击和嘲讽。是研究鲁迅早期思想和生活以至当时社会的重要艺术文献。这些篇章,文笔深沉隽永,是中国现代散文中的经典作品。
《朝花夕拾》目录:
小引
狗·猫·鼠
阿长和山海经
二十四孝图
五猖会
无常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父亲的病
琐记
藤野先生
范爱农
后记
《狗 猫 鼠》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 叫”、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受,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介绍了作者由童年的游戏、玩乐到长大读书的成长过程。
《阿长与〈山海经〉》鲁迅童年与其保姆阿长在一起发生的一些事。表达了作者对长妈妈的思念和哀悼.
《朝花夕拾》读后感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的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到来了。他则是将这些长辈的不认同改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在童年中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也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最深的一篇则是“狗,猫,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叙事。作者与猫的关系和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与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在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中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
鲁迅的童年 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和青年过得好或坏它都会留给予们回忆,
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那些琐碎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以下那个不同的年代的童年之梦,体验一下那时鲁迅的美好童年。
《骆驼详子》长篇小说《骆驼样子》是中国现代著名作家老舍1899~1966的代表作.老舍,原名舒庆春,字舍予.满族人.他出生于北京城一个贫民家庭,在北京底层市民的生活环境中长大。1924年,老舍赴英国相田任汉语教师,一直工作到1929年。在那里,他阅读了大量西欧文学名著,并开始了小说创作.初期的作品,如《老张的哲学》、《赵子曰》、《二马》等,幽默中含有讽刺,颇近于英国作家狄更斯的笔致,但夸张有时略嫌失度,几乎跌入油滑。然而,对于老会来说,初期的创作是不可缺少的练笔,到了三十年代,他的创作渐趋成熟,终于在1936年推出了自己的重头戏《骆驼祥子》。
《骆驼祥子》讲述的是旧中国北平城里一个人力车夫祥子的悲剧故事。祥子来自乡间,日益凋蔽衰败的农村使他无法生存下去,他来到城市,渴望以自己的诚实劳动,创立新的生活。他试过各种工作,最后选中拉洋车。这一职业选择表明祥子尽管离开了土地,但其思维方式仍然是农民的。他习惯于个体劳动,同时又渴望有一辆像土地那样靠得住的车。买车,做个独立的劳动者,“这是他的志愿,希望,甚至是宗教》”城市似乎给了祥子实现志愿的机遇,经过三年奋斗,他买上了车,但不到半年,竟被人抢去;但祥子仍然不肯放弃拥有自己的一辆车的梦想,尽管他对自己的追求不无怀疑,几度动摇,但仍然不断振作起来,再度奋斗。应该说,祥子以坚韧的性格和执拗的态度与生活展开搏斗,构成了小说的主要情节内容。而搏斗的结局,是以祥子的失败告终的,他终于未能做成拥有自己一辆车的梦。这部小说的现实主义深刻性在于,它不仅描写了严酷的生活环境对祥子的物质剥夺,而且还刻画了样子在生活理想被毁坏后的精神堕落。“他没了心,他的心被人家摘去了。”一个勤劳善良的农村青年,就这样被改塑为一个行尸走肉般的无业游民。
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小说通过祥子周围人物及人际关系的描写,真实地展现了那个黑暗社会的生活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丑恶面目,以及由他们织成的统治之网对祥子们的压迫与被压迫关系的一种变形反映。小说并没有回避祥子与虎妞之间的本能欲望与一点点相互依恋之情,但同时也深刻地描写到,即使是这样的男女之情,也同样建基于金钱利益关系之上,所以虎妞要始终把钱拿到自己手上,“钱在自己的手中,势力才在自己身上。”虎妞与祥子的结合,无疑加剧了祥子的悲剧。
《繁星,春水》内容简介:本书是诗人平时随便记下的“随时随地的感想和回忆”。它自然含蓄,又富于哲理,给人以无尽的回味和思想的启迪。并熔感性与知识于一炉,通过鲜明独创的意象,表现出诗人真挚热烈的情感,和有教益的哲理的玄思。
《繁星》是诗集,由164首小诗组成。冰心一生信奉“爱的哲学”,她认为“有了爱,便有了一切”。在《繁星》里,她不断唱出了爱的赞歌。她最热衷于赞颂的,是母爱。除了挚爱自己的双亲外,冰心也很珍重手足之情。她爱自己的三个弟弟。她在后来写作的一篇散文《寄小读者.通讯十三》里,还把三个弟弟比喻成三颗明亮的星星。冰心赞颂母爱,赞颂人类之爱,赞颂童心,同时她也赞颂大自然,尤其是赞颂她在童年时代就很熟悉的大海。歌颂大自然,歌颂童心,歌颂母爱,成为冰心终生创作的永恒主题。
《春水》是《繁星》的姐妹篇,由182首小诗组成。同样是在《晨报副镌》上最先发表,不过《春水》的问世要比《繁星》晚三个月。
在《春水》里,冰心虽然仍旧在歌颂母爱,歌颂亲情,歌颂童心,歌颂大自然,但是,她却用了更多的篇幅,来含蓄的表述她本人和她那一代青年知识分子的烦恼和苦闷。她用微带着忧愁的温柔的笔调,述说着心中的感受,同时也在探索着生命的意义,和表达着要认知世界本相的愿望。
《鲁滨逊飘流记》《鲁滨孙漂流记》是英国小说家笛福写的一部著名的小冒险小说。他的作品多达250种,除小说外还有游记、历史、诗歌等,这部小说是他的代表作。鲁宾孙·克罗索厌倦了英国家里恬静的生活,他决意成为一名海员,周游世界。他有很多激动人心的冒险经历,并于一六五九年登上了一艘从巴西开往非洲的船只。一天,来了一场可怕的风暴,帆船开始碎裂,克罗索和他的朋友们立即为求生而与愤怒的大海抗争。所有的朋友都死了,惟有鲁宾孙活下来了并到达了陆地。他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的荒岛上,孤独无援,没有食物,没有船只无路可逃。随后的二十七年他将在那儿生活……
《格利佛游记》格列佛是英国一个酷爱航海旅行的人。他年青时学医,后来在海轮上担任外科医生,多次环游世界,到过许多地方,有过不少的奇遇。最值得称道的是他到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慧马国的四次游历。下面便是他的游历见闻。
一六九九年五月四日,格列佛应“羚羊号”船长的雇请,乘船到太平洋一带航海,因遇风暴,“羚羊号”触礁沉没了。他和五个水手跳入救生艇中逃生,可是半途那艇也翻了。格列佛只身被风浪刮到利立浦特岛上。上岸后,他由于过度疲乏,躺在草地上酣睡了一觉。待他醒来时,他觉得全身都动弹不得,他的四肢、身体被紧紧捆缚住了,连他的头发也一根根地被缚牢在地上。他只能仰天躺着,太阳晒得他睁不开眼睛。这是,他听到四周有一种轻微的嘈杂的响声。同时,他感到他的左腿上有生物在爬动。那东西渐渐爬上他的身体,走到他胸膛,又去到他的下颔边。格列佛略略把眼光朝下一看,只见一个不到六英寸的小人,两手执着弓箭,背着箭壶,神气傲然地领头走着,后面跟着四十几个小人,全是戎装打扮。格列佛大喊了一声,吓得他们拼命奔逃。有的从他身上滚落到地面,有的自相践踏负了伤。
过了一会儿,小人又围拢过来。格列佛感到不耐烦了,把左手略微一翻动,便有几百支箭向他射来,他觉得被针剌一般。格列佛只好躺着不动。小人在他右耳约三、四码的地方,搭起了一座高台,一位很体面的长官模样的人站在高台上,向他发布演说,意思是要他投降。格列佛别无出路,只好表示归顺。于是有五十个小人跑上前来,割断了绳索,给他松了绑。格列佛用手指了指口,表示他饿得要命了。小人便在他身体两侧,安放了几把梯子,上百个小人挑着篮子,把一篮一篮的食物轮流往他的口里倒下去。格列佛一口得吞食二、三篮的食物,小人应接不暇地倒。他们为格列佛食量之大,惊奇不已。
接着小人用了一万五千匹御马把他拉进京城。皇帝(他比他的臣民高一指甲)带领他的大臣们站在一座高塔上瞻仰格列佛的风采。小人国的居民也络绎不绝地跑来观看,因为这是他们从未见过的巨人。皇帝召开大臣会议,讨论如何处置格列佛的问题。有人担心格列佛的食量太大,他一人的伙食,可供一千七百二十个小人的食用。光饮食一项,就有可能引起国内的饥荒;有人主张把格列佛弄死,但又担心他的庞大的尸体发臭后,会造成京城的瘟疫。最后,皇帝决定暂时让格列佛留着,派了五百人给他当差,还叫了三百个裁缝,按国内最时兴的样式,给他赶制了一件衣服。
一天,格列佛得到国王的允许,让他参观皇城和皇宫。那皇城四周是城墙,高二英尺半,阔十一寸,每十尺之间筑一雉堡。格列佛从西门跨进了城,他小心翼翼地在街上走着,生怕踩伤了市民。他身上穿着短衣,因为他怕衣襟挂坏了屋脊和房檐。街道两旁的房屋都是三层至五层,每幢房子窗口和阳台都挤满了看热闹的市民。两条主要街道有五尺开阔,那些巷子只能容纳格列佛的一只脚。皇宫在城市中央,有一带高二尺的御墙。国王希望格列佛参观他宏大的宫阙,但格列佛无法进去。后来,他想出一个妙法:在御园中选了最大的几棵树木,用小刀把它削制成三尺来高的两张椅子。一张放在外庭,一张放在内庭,他踩着椅子进入了宫殿,躺在宫内一块空地上,抬头仔细观看宫殿。在那儿,他看到了豪华的陈设和簇拥着婢仆的皇后和公主。
小人国的幅员并不辽阔。他们有着奇特的风俗。国王在选拔官吏时,让人们在绳上跳舞,谁跳得高便可以当大官。财政大臣被认为是全国跳得最高的人(超出别人一英寸)。在盛大的节日里,官员们还在皇帝执着的横杆上下表演特技。按表演技艺的高低,分别赏给不同颜色的丝带。这个国家有两个政党。他们的区别是一党穿的鞋跟高些,另一党的鞋跟低些。高跟党自认为是合乎古代制度的,而国王则偏向低跟党。因此,政府的官员都是低跟党的人担任。两党仇恨很深。皇太子则两边讨好。为此,他的鞋跟一只高,一只低。
这个国家常和邻近岛国不来夫斯古发生战争。战争起因是利立浦特岛国改变了吃鸡蛋的习惯,不先磕破大端,而是要人们先磕破小端。国内那些惯于遵循古制的人不服,分成在“大端派”和“小端派”。他们互相攻击对方是“异端邪说”。“大端派”在国内遭到镇压,他们便逃亡到不来夫斯古,引起两个帝国的战争。不久前,不来夫斯古新造了一批战舰,准备再度和利立浦特国开战。格列佛为了表示对利立浦特的忠心,他跨过海面,用绳子把敌方的战舰全部拉了过来。为此,国王赐给他尊贵的爵位。接着,国王又命令他把不来夫斯古灭掉,把它沦为自己的一个行省。格列佛不同意,他对皇帝说:“我永运不愿做人家的工具,使一个自由、勇敢的民族沦为奴隶。”国王和大臣便对他不满起来,要加害于他。
一次,皇宫失火。由于运水困难,格列佛撒了一泡尿浇灭了大火。这使皇后十分反感。加上海军大臣嫉妒他的功劳,财政大臣又怀疑他的妻子和格列佛私通,于是国王召开了一次密谋会,要给格列佛定叛国罪,并把他的双眼剌瞎。格列佛得知后,慌忙逃到不来夫斯古国。再从那儿找到了一只小船,便乘船离去。他在公海上遇到一只英国商船。他便搭乘这只商船,于一七○二年回到伦敦。从而结束了他的第一次游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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