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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本科专业入学材料要求_武汉本科专业入学材料要求是什么

2024-08-15 17:23分类: 学习心得 阅读:

武汉本科专业入学材料要求_武汉本科专业入学材料要求是什么

接下来,我将为大家解答有关武汉本科专业入学材料要求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对大家有所帮助。现在,我们就开始探讨一下武汉本科专业入学材料要求的话题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武汉生物工程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2.武汉医科大学收本科生的要求
3.湖北警官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4.武汉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5月10日起开始报名)
5.武汉大学专升本有什么要求吗?

武汉本科专业入学材料要求_武汉本科专业入学材料要求是什么(图1)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规范我校招生工作,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武汉生物工程学院(Wuhan University of Bioengineering),院校国标代码:12362。

第三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教育部批准设立,隶属于湖北省教育厅,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第四条 招生计划:2020年面向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西藏等29个省(区、市)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条 录取批次: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批次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各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吸纳师生及校友代表参加,负责为招生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实施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 学校招生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学校招生办公室合署办公。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招生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招生宣传、政策咨询、招生录取等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湖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总计划,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2020年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并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录取规则和程序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根据在生源省(区、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第十二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未完成的计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为顺应高考改革需要,部分省份近年出台了新的录取投档办法,如无特殊说明,学校将按该省投档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艺术类(美术方向)专业不组织校考,学校承认并使用各省(区、市)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遵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承认并使用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专业测试成绩。体育类投档规则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 学校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在录取考生时尽量满足其专业志愿。专业计划不足时,将调剂录取到其它专业。在读期间如符合有关条件,可按规定申请转专业。

第十六条 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学校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学生可申请学习其他语种进行学分替换。

第十七条 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十八条 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

第十九条 考生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入学与毕业

第二十条 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到校办理报到等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本科专业学制四年;专科专业学制三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由我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我校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三条 学校学费、住宿费等按照现行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了“奖、贷、勤、助、补、缓”六位一体的奖助学体系,奖励和资助优秀学生。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立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根据核实的情况采取不同办法给予资助。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27-89649818、89649828、89646001、89646002、89646003、89646005、89646007、89646008

学校投诉举报电话:027-89649680

微信公众号:wsyzsbgs 咨询QQ:800114799

招生网址:

武汉医科大学收本科生的要求

我就是原来湖医的(湖北医科大学),你想读的是高护吧.你有大专毕业证应该就可以了,费用6000左右,唯一的问题是学校招生政策,开了哪些班,我以前所知道的是高护班直接招高中生,专升本是个什么情况就不清楚了,你可以打电话问一下啊.

湖北警官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湖北警官学院普通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公安部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湖北警官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1332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北校区: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南泥湾大道99号

南校区: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86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在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湖北省公安厅的领导下,学校成立以院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校友、教师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公安部、省招生委员会和省公安厅的有关招生政策,负责组织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二条 录取批次:

(一)本科提前批:治安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刑事科学技术、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涉外警务、交通管理工程等公安专业。

(二)本科第二批: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等非公安专业。

(三)省外各专业的录取批次按照生源省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各专业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其中报考我校本科提前批公安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湖北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政治考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考条件:报考提前批公安专业考生须是湖北省户籍,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达到本科录取分数线的未婚青年。

(二)政治条件:报考提前批公安专业考生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身体条件:报考提前批公安专业考生身体条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四)体能条件:报考提前批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五)报考涉外警务专业的考生还需满足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120分的单科要求。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一)本科提前批(公安专业)

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测合格,高考成绩达到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将根据生源计划、考生志愿和人民警察录用男女比例要求,综合评价,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本科第二批(非公安专业)

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将根据生源计划,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专业志愿清”的规则。

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它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符合国家加分投档的考生,我校予以承认。

第十六条 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教学只安排英语语种。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27-61630031

学校招生办公室申诉电话:027-61630289

第十八条 对考生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严肃处理。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四)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五)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十九条 考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时或3个月内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的,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负。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等四个专业学费5200元/年;涉外警务、警务指挥与战术、交通管理工程、信息安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等六个专业学费4000元/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320元/年。

第九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俭学“四位一体、联动助学”的激励和保障机制,鼓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凡被录取的特困学生,根据国家政策,可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教育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章 毕业及待遇

第二十二条 本科专业学制4年。学生修完学校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要求,获毕业资格,发放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获取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生入学后,应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警务化管理要求。学生在校期间,着制式服装,实行奖学金制度。

第二十四条 公安专业学生毕业前,参加公安部统一组织的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招录公务员考试,根据考试成绩,经人民警察招录程序,择优录用。 非公安专业毕业生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第十一章 ****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

咨询电话:

027-61630333;027-61630289;027-83499613

传真:027-83499613

电子邮箱: 8238@hbpa.edu.cn

学校网址:www.hbpa.edu.cn

招生网址:zsxx.hbpa.edu.cn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北警官学院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湖北警官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解释。

武汉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5月10日起开始报名)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简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人格健全、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所报考的基础学科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以及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综合素质优秀、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基础学科拔尖,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等五项学科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下同。以下简称一本线)以上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结合学校相关专业优势与办学特色,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哲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基础医学8个,招生规模为150人。各专业招生计划及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根据各省高考综合改革进程、中学素质教育推进情况以及学校历年招生情况,我校强基计划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招生,详细分省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2020年5月10日10:00至30日12:00考生可登录武汉大学强基计划报名系统(/jcxkzs/sch/10486),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但可以最多报考我校在生源省有强基计划的同科类(新高考改革省份指同选考科目要求)3 个专业。

(二)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入围学校考核测试办法

1.对于第一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一本线之上的,按照我校在生源省强基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以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学校考核测试名单(末位同分同入围)。报考了多个专业的,将以“高考成绩优先”原则确定入围学校考核测试的唯一专业。

2.对于第二类考生,只要其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一本线,即破格入围我校考核测试,不占用招生计划4倍的名额。报考了多个专业的,以所填报的第一专业为入围学校考核测试的唯一专业。

(四)学校考核测试

我校考核测试分为体育测试、综合能力测试两个环节,详细考核测试方案在入围考生报名参加测试前公布。我校考核测试将于2020年8月4日前完成。

1.体育测试项目为中长跑(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和立定跳远两项,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高三毕业生评价指标)(详见附件),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凡有一项测试不合格者即失去参加综合能力测试资格。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须出具相关证明;因临时生病不能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凭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办理缓测手续,录取后在新生报到前先行参加测试并合格后方可办理新生报到手续。

2.综合能力测试分专业进行,主要以“对专业学科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立志于为国家发展做重大贡献”为标准,结合考生综合素质档案,重点考查学生在所申报基础学科领域的志趣、天赋、潜质以及已经或可能展现出的能力等。考核方式由各专业从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三种方式中选择(不超过两种),其中笔试和面试主要考查学生所申报学科的基本素养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实践操作主要考查学生动手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满分100分。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学校考核测试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届时再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我校将以考生综合成绩为依据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考生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综合成绩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我校在生源省强基计划的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按综合成绩高低择优确定强基计划拟录取名单(考生综合成绩同分时,学校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所需计划不占已公布的各省强基计划名额。

拟录取名单于8月5日前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分省分专业录取标准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学校成立强基计划招生及培养专责领导机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学校本科生和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工作的副校长、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财务部、国际交流部、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后勤保障部及相关学院。

1.强基计划录取入校的学生实行单独编班、小班制教学,设置首席教授,实施烛光导航工程,安排知名教授“一对一”指导学生的学习及科研活动。

2.学校将对强基计划学生实行阶段性考核及动态分流补入机制。本科二年级末,组织专家对强基计划学生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学生分流到同专业普通班,空缺人数可由学习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同专业普通班学生申请转入。本科三年级末,组织专家对强基计划学生进行考核,考核良好和优秀者即可获得继续攻读研究生资格,其中考核优秀者优先获得直博资格。研究生阶段,继续实行专家考核机制,监控培养质量,对不合格学生进行分流管理。

3.学校将通盘考虑本、硕、博阶段的学习和科研,以学术为纽带,以拔尖创新的学术型人才为培养目标,制定本硕博衔接的培养方案,本科阶段培养重点夯实基础学科能力素养,硕博阶段在本学科或本学院所涉及相关领域继续深造;推进科教协同育人,学校相关科研项目以及科研机构如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优先吸纳强基计划学生参与项目研究。

4.学校将多渠道增加强基计划学生国际交流交换学习机会,学校支持学生出国交流经费优先保证强基计划学生需求;突出能力培养,培养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基础科学领域拔尖人才,并在奖学金评定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5.学校将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改革创新举措,树立标杆。为每名“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建立人才成长档案,跟踪培养发展情况,根据质量监测和反馈信息不断完善培养方案和培养模式。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教育和指导,积极为关键领域输送高素质后备人才。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学校不要求报考考生另行提供与此相关的材料。

(二)对于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

(三)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入学后本科学习期间不得转专业,本科期间阶段性考核分流原则上限于本校普通类同专业。

(四)考生来校参加考核测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考生须缴纳考试费。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武汉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信息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正、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武汉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武汉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武汉大学本科生院楼南205、206室

邮编:430072

招生咨询电话:027-68754231(正常工作时间)

传真:027-68755571

电子邮箱:wdzsb@whu.edu.cn

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aoff.whu.edu.cn

武汉大学监察部

电话:027-68752636(正常工作时间)

邮箱:jwo@whu.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高三毕业生评价指标)

项目

优秀(90)

良好(80)

合格(60)

优秀(90)

良好(80)

合格(60)

1000米

3'30"

3'45"

4'35"

\

\

\

800米

\

\

\

3'32"

3'46"

4'36"

立定跳远(cm)

260

245

205

194

180

150

武汉大学专升本有什么要求吗?

武汉科技学院独立本科段专本套读招生简章

根据省教育厅、省自考委的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将独立主办“高等教育独立本科段专本套读班”。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免试入学:在不影响专科教育的同时,校内学生套读本科(周末上课),大大缩短教育周期,在获得专科文凭的同时,又拿到本科文凭。

二、申请学位:凡学位课程平均达到70分,单科65分以上,通过英语四级或学位英语考试者,均可申请学士学位。

三、方便教学:我院东湖校区、南湖校区、庙山校区都有考点。本校老师授课,校内考试,学校集中办理毕业手续,减轻了学生负担。

四、免考课程多:学生在专科已学过的《英语》(非英语专业)、《毛概》、《马哲》等等课程可办理免试手续。

招生有关事项:

一、学籍、学制及办学性质

武汉科技学院“高等教育独立本科段专本套读班”,是经省考试院批准,学生免试入学,并经省考试院注册学籍,学制两年,提前考完所学课程可提前毕业。

二、招生对象:①在校读书的专科(高职高专)生;

②已取得专科毕业证或专科在读(含电大`成教)的社会考生亦可报名。

三、招生专业: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市场营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外贸(商务)英语、服装艺术设计、电子商务、艺术设计、国际金融(贸易)、电子信息工程、人力资源管理、建筑经济管理、网络传媒、机电一体化、模具设计与制造、环境艺术设计、动画设计等。

四、教学安排:为了不影响校内教学,原则上是周末上课,同时鼓励自学。

五、考试:考点设在本校,每年四次考试,分别为元月、四月、七月、十月。

六、毕业:凡全部课程考试合格(本人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即可办理武汉科技学院自学考试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申办学士学位证书。上述证书经过国家教育部门电子注册,全国承认,并可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可报考研究生。

七、报名、注册

每年两次报名注册时间:上半年报名注册时间截止为5月10日

下半年报名注册时间截止为11月10日

报名时需交纳两寸蓝底彩照4张,身份证复印件2张,填报登记表2份。

八、学费(含报考费)(所有的费用加在一起):5300元/2年.

九、咨询电话:87582340

好了,今天关于“武汉本科专业入学材料要求”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武汉本科专业入学材料要求”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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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添加微信号咨询:19071507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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