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_职业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怎么填
职业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_职业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怎么填
下面,我将以我的观点和见解来回答大家关于职业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大家。现在,让我们开始聊一聊职业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的话题。
文章目录列表:
1.河南省3+2大学生有没有国家1500助学金2.加拿大心理学专业设置与申请要求
3.中国美术学院艺术设计职业技术学院的具体情况
4.河南科技职业大学转专业政策
5.转专业申请表上有个转专业理由怎么写?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暂行规定
河南省3+2大学生有没有国家1500助学金
我也是 3+2的学生,也是 06J的。。我们有发。。。呵呵,肯定是你学校那边的问题~~
你从这里找找答案吧```总之觉得你学校有些不怎么样`
基本上都是按照财政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2号)文件精神执行的,各个学校还有一定的细则,你可以到你校的网站上去查找细则,应该有的。不知你要找哪个学校的,你可以在百度搜索出输入:四川高校助学金实施细则,注意下面的相关搜索及更多相关搜索,你就会看到部分学校的实施细则。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 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教[2007]92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有关精神,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校)。
第三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以及高校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在分配国家助学金名额时,对民族院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
第四条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所属高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国家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超出中央核定总额部分的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第二章 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第六条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三章 名额分配与预算下达
第七条 每年5月底前,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国家确定的有关原则和本办法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提出所属高校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
财政部、教育部委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的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进行审核。
第八条 每年7月31日前,财政部、教育部结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将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
第九条 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助学金预算下达所属各高校。
第四章 申请与评审
第十条 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一条 国家助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由高校组织实施。高校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评审办法,并报中央主管部门或省级教育部门备案。高校在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中,要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学生予以适当倾斜。
第十二条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第十三条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表)。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第十四条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组织评审,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本校当年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按隶属关系报至中央主管部门或省级教育部门备案。
第五章 助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十五条 高校应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第十六条 地方财政部门应按有关规定落实所负担的资金,及时拨付,加强管理。
第十七条 各高校应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和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央高校提取的具体比例由财政部商中央主管部门确定,地方高校提取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第二十条 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举办者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比例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其招收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申请条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具体评审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评审管理办法时,应综合考虑学校的学费标准、招生录取分数、一次性就业率、学科专业设置等因素。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负责解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5])75号)?狈现埂?
附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加拿大心理学专业设置与申请要求
如今心理咨询师在社会上是个很热门的职业,而去加拿大留学的学生当中也有很多是读心理学专业的。那么加拿大的心理学专业是如何设置的?申请的条件是什么?这就与来看看加拿大留学的心理学专业情况。
一、加拿大留学心理学专业设置情况
心理学是一个涉及面非常广的学科,针对我们的服务经验,大部分申请者感兴趣的方向主要集中在临床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咨询心理学、教育心理学。下面会就这几个方向进行简单介绍,以令大家有初步的概念。
临床心理学:运用心理学的知识和原理,帮助精神病患者纠正自己的精神和行为障碍,通过心理咨询指导和培养健全的人,以便有效地适应环境和更有创造力;
社会心理学:研究个体和群体的社会心理现象的心理学分支。个体社会心理现象指受他人和群体制约的个人的思想、感情和行为。群体社会心理现象指群体本身特有的心理特征;
咨询心理学:研究心理咨询的过程、原则、技巧和方法的应用心理学分支。为解决人们在学习、工作、生活、保健和防治疾病方面出现的心理问题提供有关的理论指导和实践依据;
教育心理学:研究心理学理论、分析方法在教育领域中的运用,涉及到心理学发展理论和认知理论,掌握人类各时期的心理特征及变化规律,帮助解决教育领域的问题。
关于院系和学位的设置情况,这四个方向也不尽相同,这不但体现了专业的侧重点不一样,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申请难度的差异性。临床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绝大部分情况是设置在文理学院的心理系当中。教育心理学则在教育学院下独立成教育心理系。另外,咨询心理学大部分情况设置在教育学院下面(占75%左右),只有少数是文理学院之下。
二、加拿大心理学专业申请要求
学生具备雅思6.5分,平时成绩80分,即可申请加拿大心理学专业的本科课程;具备雅思7分,绩点3.3以上,并通过专门心理学GRE考试,即可申请加拿大心理学专业的硕士课程。
建议如果学生想申请加拿大心理学专业,最好是本科就要到加拿大就读,一方面是该专业本科的申请要求相对硕士的要求较低,申请成功率较高。另外,西方国家对加拿大心理学本科教育的承认度较国内的本科高,学生也可以在4年的本科中累积对西方文化的了解、自身的语言沟通能力和当地人脉,这样对日后的工作有非常大的帮助。如果真的想去加拿大学心理学相关的课程,而且又想毕业后留在加拿大的,可以考虑选择Social Worker(社会工作者)专业。
三、加拿大心理学专业申请院校排名TOP10
1、麦吉尔大学 /McGill University 魁北克省
2、多伦多大学 /University of Toronto 安大略省
3、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 / The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in Canada 英属哥伦比亚省
4、阿尔伯塔大学 /University of Alberta 阿尔伯塔省
5、达尔豪西大学 /Dalhousie University 新斯科舍省
6、大麦克马斯特大学 /Mcmaster University 英属哥伦比亚省
7、皇后大学 /Queen's University 安大略省
8、加拿大西蒙弗雷泽大学/ Simon Fraser University of Canada 英属哥伦比亚省
9、西安大略大学 /University of Western Ontario 安大略省
10、卡尔顿大学 /Carleton University 安大略省
中国美术学院艺术设计职业技术学院的具体情况
美国作为世界经济大国,艺术院校更是享誉世界,艺术中心设计学院是美国著名的设计院校,在全美声望极高,今天我们就来谈谈艺术中心设计学院录取要求。
艺术中心设计学院(ACCD),是美国著名的设计学校之一。设有广告设计、环境设计、**艺术、纯艺术媒体、平面设计、插图、摄影艺术、产品设计和交通运输工具设计等9个系。其交通运输工具设计专业为主导专业。
艺术中心设计学院录取要求——本科:
(1)语言成绩
IBT(新托福考试):80;雅思:6.5; SAT(美国高考):
(2)申请材料
官方的高中成绩单,一份作品集;申请表(申请费:$70)。
艺术中心设计学院录取要求——研究生:
(1)语言成绩
IBT(新托福考试):100;IELTS(雅思):7。
(2)申请材料:成绩单、平均分在3.0以上;学位证明及推荐信,意向书:1000字左右,个人陈述;(申请费:$70)。
(3)作品集
15-20页证明你本科的水平和研究生的研究方向,不同专业对作品集要求不同。可通过两种方式提交作品集,Slideroom和邮寄DVD。 艺术中心设计学院院系专业设置: 本科生专业: 平面设计 Graphic Design 广告 Advertising 插画 Illustration 环境设计Environmental Design 交通工具设计 Transportation Design 娱乐设计Entertainment Design 交互设计 Interaction Design 摄影 Photography Imaging ** Film 产品设计 Product Design 现代艺术 Fine Art Media 研究生专业: 工业设计 Industrial Design ** Film 媒体设计 Media Design 现代艺术 Art 艺术理论和评论 Criticism + Theory 艺术中心设计学院学费:
学费: 约$40,046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艺术中心设计学院录取要求,希望对大家申请该院校有所帮助。艺术生留学想申请艺术中心设计学院的同学不妨顺便看看,多了解一些这所学院的情况,对自己申请这所学校总会有帮助的,最后祝愿所有的同学都能成功申请到这所学校。
本文版权属于美行思远(www.mxsyzen.com),转载请注明出处。
河南科技职业大学转专业政策
河南科技职业大学转专业政策如下:
一、本次转专业主要实施对象
2021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转专业申请:
1、新生第一学期或大学三年级及以上年级者;
2、跨录取批次、跨科类者;
3、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对口招生升入专科或本科,录取时被确定为国防生、扶贫专项生和定向、委托培养者;
4、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5、身体状况不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者;
6、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7、第二次申请转专业者;
8、其它无正当理由者。
二、报名审批程序及时间安排
1、2月24日-2月28日,拟转专业学生填写《河南科技大学校内转专业申请表》,报学生所在学院。
2、3月1日,学生所在学院对拟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后,将转专业学生的申请表(分跨院和院内整理)和《拟转专业学生情况汇总表》纸质材料报学籍科,将《拟转专业学生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至:xjk@haust.edu.cn。
3、3月2日,教务处向学院推荐各专业跨院拟转入学生名单。
4、3月3日-3月4日,学院确定转专业候选人(包括跨院正式和试读)名单,并将学生申请表、《拟转专业学生情况汇总表》纸质材料报学籍科,将《拟转专业学生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至xjk@haust.edu.cn。
5、3月7-8日,学校本科生处理委员会对转专业结果进行审核后予以公示。
6、教务处按程序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转专业申请表上有个转专业理由怎么写?
转专业申请表上有个转专业理由怎么写?, 大学转专业申请书上理由一栏怎么写
前提是你要本专业的学习成绩不错哦!然后再说明本专业的不适合,觉得某某专业更适合自己。
嗯 转专业申请表上的理由怎么写(转进学前教育,原专业计算机) 经过开学以来这一段时间的学习,我对计算机专业的理解和认识不断加深,在学习现在的专业时,我深感自己对计算机专业没有很大的兴趣。因此 ,相关知识掌握的不是很牢固。随着对自己兴趣的发掘,对自己特长的认识以及对未来职业的规划,我认为学前教育专业更适合我。
大一新生转专业申请表理由怎么写,表格有点小?
自己的爱好学,而不是人云亦云的在xxx专业里(虽然xxx这个专业在xxx很强,在社会上也很吃香)。经过再三的思索,我下了转专业的决心。 因此,申请转专业是我最终的决定,相信我...
根据《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准许转专业、转学:
(1)学生确有专长,本人申请,由所在系(专业)推荐,经转入系(专业)考核证实,转入该系(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需转入其他院校者,由转出学校推荐,经转入学校考核证实,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转学: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由一般院校转入重点院校者;
(3)由专科转入本科者;
(4)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或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者;
(5)师范院校(学校认为不宜学师范者除外)转入其他院校者;
(6)无正当理由者。
第二十三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转学的手续,按下列办法办理:
(1)学生在本校范围内转系(专业),须由系主任提出,所在系(专业)推荐,拟转入系(专业)稽核同意,由学校教务部门审批;
(2)学生在本省(市、自治区)范围内转学,须转出学校推荐,由转入学校认真研究,稽核同意,并发文通知转出学校,抄送当地公安、粮食部门,并报省(市、自治区)主管高教部门备案;
(3)学生跨省(市、自治区)转学,须转出学校推荐...大一新生转专业申请表理由怎么写
根据《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准许转专业、转学:
(1)学生确有专长,本人申请,由所在系(专业)推荐,经转入系(专业)考核证实,转入该系(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需转入其他院校者,由转出学校推荐,经转入学校考核证实,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转学: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由一般院校转入重点院校者;
(3)由专科转入本科者;
(4)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或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者;
(5)师范院校(学校认为不宜学师范者除外)转入其他院校者;
(6)无正当理由者。
第二十三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转学的手续,按下列办法办理:
(1)学生在本校范围内转系(专业),须由系主任提出,所在系(专业)推荐,拟转入系(专业)稽核同意,由学校教务部门审批;
(2)学生在本省(市、自治区)范围内转学,须转出学校推荐,由转入学校认真研究,稽核同意,并发文通知转出学校,抄送当地公安、粮食部门,并报省(市、自治区)主管高教部门备案;
(3)学生跨省(市、自治区)转学,须转出学校推荐,经学校所在省(市、自治区)主管高教部门批准,并发函向拟转入学校联络,转入学校同意后报转入学校所在省(市、自治区)主管高教部门批准,并发文通知转出省(市、自治区)主管高教部门和学校,学生方可按规定办理手续;
(4)学生转专业、转学的手续,一般应在每学年开学前办理。
转专业申请表上理由怎么写(图书馆学转到金融学)你可以试着这样写我想先从基础部分学起,打好基础,我觉得我的个性更适合学习金融,我比较喜欢金融学更偏重于实际应用,将来有机会对金融进行深度研究会有把握。
金融学是学股票, 债券, 期货的, 比较实用(赚钱). 金融学侧重于应用云掌财经为你解答
转专业理由怎么写?对自己兴趣的发掘,对自己特长的认识以及对未来职业的规划。
注意:要结合自身的情况来进行说明,比如当时填写志愿的时候勾选服从调配的原因,尽量要让领导看到你的真心。
面试第一步是自我介绍,然后主考官进行提问,大部分是为什么要转入这个专业,接下来是专业知识或是对现在的一些热点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
在大一上学期综评达到全系的百分之前十,才有资格转专业的。
职中转专业申请表应该怎么写人事计划管理试行意见
市委办公室市 *** 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宁市公务员录用及调任、转任计划管理
试行意见》和《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人事计划管理试行意见》的通知
济办发〔2005〕17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 *** ,济宁高新区、曲阜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大企业和高等院校,市委各部委,市 *** 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军分割槽:
《济宁市公务员录用及调任、转任计划管理试行意见》和《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人事计划管理试行意见》已经市委、市 *** 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5年5月11日
济宁市公务员录用及调任、转任计划管理试行意见
为了规范公务员管理,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按照《公务员法》和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人事计划工作的意见》、《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公务员录用及调任、转任计划管理提出如下试行意见。
一、基本原则
公务员录用及调任、转任计划管理按照“精简效能”和“有编制、有计划、有预算”的基本要求,坚持下列原则:
(一)编制控制原则。必须在编制限额内补充公务员,满编、超编的部门、单位,一律不予安排增人计划。
(二)优化结构原则。要有利于改善机关现有人员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根据岗位设定和工作需要,科学合理确定增人计划。
(三)职数控制原则。必须在编制限额内,有相应的职位空缺,方可安排公务员调任、转任计划。否则,不予安排。
二、管理程式
(一)申报。各县市区,市直机关单位,济宁高新区、曲阜新区管委会,要按照计划管理的基本原则和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于每年10月20日前向市人事局申报下一年度公务员录用计划,其中市直机关和济宁高新区、曲阜新区管委会,一并申报公务员调任、转任计划。申报材料:《公务员录用计划申报表》、《公务员调任、转任计划申报表》和申请报告。市直机关和济宁高新区、曲阜新区管委会申请报告的内容包括:单位编制数、实有人数,领导职位设定数、实有任职人数,拟录用和调任、转任职位名称、专业、任职资格条件和人数,增人原因等,其中录用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申报总计划数的30%。县市区申请报告的内容包括:县、乡两级机关编制数、实有人数,预计自然减员数、拟录用人数,安排去向和增人原因等。
(二)稽核。市人事局稽核申报材料,核实编制、人员、领导职位、财政供养能力等情况,并进行必要的实际调查后,提出公务员录用和调任、转任计划安排初步意见。其中市直党群系统的录用和调任、转任计划,征求市委组织部的意见;全市录用和调任、转任计划的安排总量,征求市财政局的意见。
(三)审批。根据稽核和征求意见情况,市人事局局长办公会研究提出公务员录用和调任、转任计划,提请市 *** 常务会议议定。其中公务员录用计划报省人事厅审批。省人事厅批准的市直机关公务员录用计划和市 *** 常务会议定的调任、转任计划,由市财政局列入年度增人财政预算。
(四)执行。市人事局在省批准录用计划内,根据计划申报情况,将公务员录用计划分解下达到有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并适时核发市直机关增人计划卡。各级机关要在下达的计划内,按照《公务员法》及相关法规组织实施。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财政、劳动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等部门、单位,凭增人计划卡办理增人、核资、核保、入编、拨付工资和经费、住房公积金等手续。增人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确需调整的,必须向市人事局专题申报,经批准后执行。市直机关应将已使用的增人计划卡及时装入本人档案,未使用的增人计划卡当年12月底前退市人事局。
三、监督检查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会同市纪检监察、财政、机构编制等有关部门、单位,每年初对上年度人事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按计划执行的,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要追究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各县市区和市直机关要加强对本单位计划执行情况的自查,每年底要将人事计划执行情况向市人事局写出自查报告。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参照本意见执行。
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人事计划管理试行意见
为了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人事计划管理,提高人事计划的巨集观调控能力,优化工作人员队伍结构,促进人员增长与事业发展相协调,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人事计划工作的意见》、《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属事业单位人事计划管理提出如下试行意见。
一、基本原则
按照“精简效能,人才强市”和“有编制、有计划、有预算”的要求,坚持下列原则:
(一)编制控制原则。必须在编制限额内增加人员。除引进急需的硕士以上学位研究生、高阶专业技术人才外,超编、满编的财政拨款和财政补贴经费事业单位,一律不予安排增人计划。
(二)分类管理原则。严格控制财政拨款和财政补贴经费事业单位的人员增长,保障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对各类急需人才的需求。
(三)优化结构原则。根据事业单位现有人员状况,按照核定的人员结构比例安排增人计划,严格控制非专业技术人员的增长。
(四)统筹兼顾原则。事业单位增人计划要统筹安排,注重满足基础行业和国家优先发展行业对人才的需求,保证高层次人才、转业军官和大中专毕业生等政策性优先就业人员的需要。对高层次人才夫妻分居、身边无子女等特殊困难的,予以适当照顾。
二、管理程式
(一)申报。市 *** 直属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人事计划管理基本原则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于每年10月20日前向市人事局申报下一年度增人计划。申报材料:《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计划申报表》和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单位性质、经费来源、人员编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基本情况和申报理由。
(二)稽核。市人事局稽核申报材料,核实单位的编制、人员、供养能力等情况,并进行必要的实际调查后,提出年度增人计划安排的初步意见。其中市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征求市委组织部意见;市直财政全额拨款和财政补贴经费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安排总量,征求市财政局意见。
(三)审批。根据稽核和征求意见情况,市人事局研究提出市属事业单位年度增人计划,提请市 *** 常务会议议定,市财政局列入年度增人财政预算。
下列情况未列入年度增人计划的,可随时申报,定期审批:
(1)引进急需的硕士以上学位研究生、高阶专业技术人才的;
(2)系统内同类性质事业单位之间调整人员的;
(3)转业军官、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等专项安置的;
(4)年度增人计划不能解决的其他特殊情况。
(四)执行。市人事局按照市 *** 常务会议定的增人计划,适时核发增人计划卡。有关单位要在下达的增人计划内,按照《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组织实施。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财政、劳动保障、教育、住房公积金管理等部门、单位,凭增人计划卡办理增人、核资、核保、入编、拨付工资和经费、住房公积金等手续。增人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确需调整的,必须向市人事局专题申报,经批准后执行。用人单位应将已使用的增人计划卡及时装入本人档案,未使用的增人计划卡,当年12月底前退市人事局。
三、监督检查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会同市纪检监察、财政、机构编制等有关部门、单位,每年初对上年度人事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按计划执行的,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要追究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各单位对本单位增人计划执行情况要进行认真自查,每年底要将人事计划执行情况向市人事局写出自查报告,并附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使用情况备案表。
各县市区可参照本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
大学生转专业理由陈述及申请怎么写你只要成绩足够好,或者关系足够硬,就可以转,这只是个形式,你可以写我感觉更适合,更利于我自己发展,将来更好建设国家什么的就行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形势,优化专业结构,保证教育质量,提高教育效益,改进对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以下简称“专业”)的宏观管理,以利于普通高等学校增强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能力和活力,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立及其调整,应当根据人才培养的客观需要,保证必需的办学条件,遵循需要和可能相结合的原则。
凡通过已设专业拓宽专业服务方向,或扩大招生、委托培养、联合办学等形式可以基本满足人才需求的,不应再新增设专业。第三条 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立及其调整,应讲求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设置,在保证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稳步发展。第四条 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立及其调整,应符合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基本专业目录及其有关要求。
申请设立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基本专业目录以外的专业,应对设立该专业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的科学论证。论证结果须经国家教育委员会审核认可。第二章 专业设置的条件第五条 普通高等学校新设专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的发展规划,有5年以上的稳定人才需求并提出论证报告,计划规模一般以年招生60人或更多为宜,开始年招生数不低于30人(个别艺术、体育、语言类专业除外),并逐年增加招生人数;
(二)制订出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和其他必需的教学文件;
(三)一般应与学校已有专业之间有相互支持关系;确能配备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任务(包括各项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图书资料。教师配备标准原则上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第七条有关规定;
(四)能提供该专业必需的开办经费和办学基本条件,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实习场所、体育设施及宿舍食堂等整体的条件。第六条 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设置专业,凡符合第五条所必需的条件者,可批准其正式设立并开始招生。对条件尚不完全具备者可批准其筹建。筹建期间一般不应超过两年。筹建期间内达到正式设立条件后可批准开始招生,否则应取消其筹建资格。第三章 专业设置的审批权限第七条 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实行区别情况、分别由高等学校、学校主管部门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分工负责审定和审批的办法。第八条 普通高等学校在专业目录中同类相近专业(第十条规定的几种情况除外)的范围内调整专业,或在本专业类范围内拓宽专业、改用目录内业务范围较宽的专业名称者,由学校自主负责审定,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抄报国家教委。
普通高等学校增设非常设的招生计划全部属于委托培养的本科专业班,在专业目录的范围内,学校可按照专业设置的审批条件进行论证后自主负责审定,论证结果须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抄报国家教委。第九条 普通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目录内的本科专业(第十条规定的几种情况除外),按学校归属,分别由中央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高教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报国家教委备案。主管部门在审批专业时,对通用专业的设置应注意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主管部门的意见。计划单列市审批本科专业必须征得所在省主管部门的同意。第十条 普通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目录内的本科专业(或调整专业),凡涉及到目录已注明为“试办专业”,“个别学校设置的专业”和国家教委公布的少数需全国统筹布点的专业,以及拟增设专业目录以外的专业,由国家教委负责审批。第十一条 高等专科学校和短期职业大学不得设置本科专业,个别特殊情况确需设置的,必须报国家教委审批。第四章 审批程序和监督第十二条 专业审批每年集中进行一次。
学校申请设立或调整专业,应按规定日期向学校主管部门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申请报告,简要说明设立或调整专业的主要理由及其他有关情况;
(二)申请表,根据国家教委统一制订的格式据实详细填写;
(三)附件,对申请表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和有关的论证材料等。第十三条 凡由高等学校自主审定的专业,各校应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审定结果连同必要材料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并同时抄报国家教委。
凡由学校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专业,学校申报时间及审批具体时间可本着及时处理的精神由有关部门自行确定,但各有关学校主管部门至迟应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审批结果报国家教委备案。
凡由国家教委负责审批的专业由学校先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后于每年8月31日前报送国家教委,国家教委与有关部门会商后于当年10月31日前将审批结果下达学校主管部门。
今天关于“职业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的探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职业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并从我的答案中找到一些灵感。
请添加微信号咨询:19071507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