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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本科专业建设方案_艺术类本科专业建设方案有哪些

2024-10-02 03:22分类: 本科专业 阅读:

艺术类本科专业建设方案_艺术类本科专业建设方案有哪些

下面将有我来为大家聊一聊艺术类本科专业建设方案的问题,希望这个问题可以为您解答您的疑问,关于艺术类本科专业建设方案的问题我们就开始来说说。

文章目录列表:

1.2020年湖南科技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2022年河北传媒学院招生章程
3.海南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4.河北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5.「最新发布」河北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6.河北传媒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艺术类本科专业建设方案_艺术类本科专业建设方案有哪些(图1)

2020年湖南科技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严格规范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和相关文件精神,湖南科技大学2020年面向全国部分省(市、区)招收艺术类专业四年制本科生,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基本情况

 湖南科技大学肇始于解放前夕的湘北建设学院,2003年由湘潭工学院与湘潭师范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十三五”国家百所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占地3000余亩,建筑面积110余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亿元,纸质、电子文献总量659万册。设有19个教学院及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潇湘学院(独立学院),93个本科专业覆盖11个学科门类。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种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资格、“硕师计划”推免资格。拥有3个国防特色学科,1个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8个省级重点学科,6个湖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拥有8个国家特色专业、17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二、学院及专业介绍

 (一)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学院拥有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三个艺术类本科专业。拥有设计学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硕士(艺术设计领域)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学院拥有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基地“‘VR+艺术设计’创新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湖南省普通高校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工业设计类专业创新创业教育基地”。

 视觉传达设计:培养能在企事业单位、设计机构和科学研究单位,从事视觉传达为重点的策划、设计、研究、教学和管理工作,也能从事信息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文创产品设计、社会服务设计、品牌形象设计等,一专多能综合应用型的视觉传达设计人才。

 环境设计:培养能在环境装饰设计公司、环境景观设计单位、艺术设计教育和科研机构、设计管理部门等,从事景观环境设计、公园住宅环境设计、空间内外家装软装设计、公共设施环境设计、乡村改造环境设计,设计教学、研究与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专业应用型人才。

 产品设计:培养能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机构、研发型企业、互联网企业、设计产业园区、高中等院校等,从事以产品创新为重点的策划、设计、研究、教学和管理工作,也能从事与产品开发相关的交互设计、品牌设计、展示设计等工作,艺术与工程融合的综合应用型专业人才。

 (二)艺术学院

 学院设有美术系、音乐系、舞蹈系等三个系,美术学、绘画、雕塑、音乐学、舞蹈表演等五个本科专业,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两个一级学科学术硕士学位授予点,艺术硕士(美术、音乐)和教育硕士(美术、音乐)等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教师在专业刊物、展览发表论文、入选作品500余篇(幅);在演出比赛中获省级以上奖励60余项;出版专著、画册、教材100余部。学院设有“艺术作品实践与产业化研究所”、“湖湘音乐文化研究所”和“艺术人类学研究所”三个校级研究所。

 美术学:培养具备坚实的科学文化、艺术理论知识与教育理论知识,具有美术史研究、美术评论、美术教育、当代视觉文化策划与管理、文化遗产研究与管理、美术专业创作等方面能力,能在中、小学校从事美术教育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绘画:培养具备坚实的科学文化和艺术理论知识,具有绘画创作、教学的能力,能在专业艺术领域和各级各类学校从事绘画创作、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应用型人才。设有国画、油画、版画三个专业方向。

 音乐学:分钢琴、声乐、舞蹈、理论、作曲、器乐、指挥等方向,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熟练的专业技巧,能在中、高等学校从事音乐教育教学的高级专门人才,亦能在社区及企事业单位从事音乐培训、演出和管理方面的工作。

 舞蹈表演(艺术舞蹈):培养具有芭蕾舞、中国古典舞、民族民间舞、现代舞等技能和专业理论素养,并接受舞蹈表演专业的基本训练,掌握舞蹈表演基本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培养具备扎实的舞蹈学、体育学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高的体育舞蹈、流行舞蹈等表演能力、创编能力和教学能力,符合舞蹈表演发展需求的专门人才。

 三、报考条件

 有志于从事艺术事业,符合生源所在省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

 四、招生专业

 2020年我校8个艺术本科专业招生,学制四年,学费8000元/年(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为准)。

 2、我校在各省(市、区)的最终招生计划及各专业具体计划,将在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确定后一并发布,以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招生计划汇编公布为准。

 六、录取原则

 1.我校2020年没有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的校考。考生报考我校的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

 2.相关成绩须达到生源省(市、区)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应我校艺术招考类型所在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相关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进档考生,我校依据招生计划,按以下原则择优录取:湖南省考生按照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其他省份,在投档考生范围内,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计算综合分(60×专业/专业满分+40×文化/文化满分)进行排名录取专业。

 3.若考生所在省份对于录取原则有相关规定,则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4.体检限录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七、入学复查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报到入学。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20年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与上级有关部门政策为准。本简章由湖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

 通讯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桃园路

 邮政编码;411201

 办公电话:0731-58290670

 咨询电话:0731-58273804582738055827380858273839

 本科招生网:/

 电子邮箱:zsbhnust.edu.cn

2022年河北传媒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河北 传媒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河北传媒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河北传媒学院本科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河北传媒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基本信息

(一)学校名称:河北传媒学院

(二)学校代码:12784

(三)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四)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六)学校概况:河北传媒学院是一所以传媒 艺术 为主,艺、文、工、管、教等多学科兼容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设有48个本科专业,3个专业硕士 研究生 专业。广播电视编导、录音艺术2个专业为国家级 一流本科专业 建设点,播音与主持艺术、网络与新媒体、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休闲 体育 、广播电视学、舞蹈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视觉传达设计、表演、摄影10个专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其中广播电视编导和播音与主持艺术同时为河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七)学历 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由河北传媒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 书 (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传媒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学校地址:

兴安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兴安大街109号;

警安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警安路8号;

鹿泉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双同路8号。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北传媒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河北传媒学院本科招生委员会为本科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确定招生规模,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五条?河北传媒学院本科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录取具体工作。

第六条?河北传媒学院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 毕业生 就业 等实际情况,紧密结合学校发展规模、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筹编制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总体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正式下达计划为准,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 校招 生 考试 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招生类别和培养类别

第八条?学校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趣,2022年学校实行部分普通类本科专业“大类招生、大类培养、专业自由转出、审核转入”政策。各招生专业所属的培养大类如下:

(一)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传播学、编辑出版学、网络与新媒体、数字出版;

(二)外国 语言 文学类:英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

(三)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

(四) 计算机 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第九条?选考科目要求

第一款? 北京 市、 天津 市、 浙江 省、 山东 省、河北省、 辽宁 省、 江苏 省、 湖北 省、 广东 省、 重庆 市、 福建 省、 湖南 省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选考科目范围不限。

第二款?河北省普通类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一 新闻传播学类、文化产业管理、电子商务、会展经济与管理选考物理或历史均可。

第二 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首选科目选考历史,再选科目要求思想政治、地理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第三?计算机类选考科目要求必须选考物理方可报考。

第三款?山东省普通类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一?新闻传播学类选考科目范围不限。

第二?外国语言文学类选考科目要求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第三?计算机类选考科目要求必须选考物理方可报考。

第五章?招生录取

第十条?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录取体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二条?按照教育部调档比例要求,学校根据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三条?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和降分政策,按各省级招办实际投档分数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健委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第一款? 高考 综合改革省份,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份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报考我校招生专业须满足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二款?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于进档考生安排专业,以分数优先、专业之间不设级差为原则安排考生专业 志愿 。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十六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第一款?由学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与科技、表演及其培养方向等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控制 分数线 ,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后,按照专业成绩的70%和文化成绩的30%之和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二款?由学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书法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等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后,按照专业成绩的50%和文化成绩的50%之和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三款?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流行音乐、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学、雕塑、漫画、绘画、新媒体艺术等专业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类别统考专业成绩,执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部分省份招收的表演及其培养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书法学、动画、录音艺术、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等专业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类别统考(校际联考)专业成绩,执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第四款?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流行音乐、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学、雕塑、漫画、绘画、新媒体艺术等专业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类别统考专业成绩,执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对于进档考生安排专业,以分数优先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

部分省份招收的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书法学、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导演等专业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类别统考(校际联考)专业成绩,执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对于进档考生安排专业,以分数优先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

第五款?河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书法学、表演(备注:培养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人才)等专业使用河北省校际联考专业成绩,执行河北省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第六款?河北省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河北省美术统考专业成绩,执行河北省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第七款?山东省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等专业使用山东省文学编导类统考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播音主持类统考成绩;书法学专业使用书法类统考成绩;录音艺术专业使用音乐类统考成绩;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等专业使用美术类统考成绩,执行山东省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第八款?辽宁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辽宁省播音与主持艺术统考成绩,执行辽宁省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第九款?湖北省表演专业使用湖北省表演统考成绩,执行湖北省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第十款?湖南省表演专业使用湖南省表演类(戏剧表演)统考成绩;动画专业使用美术类统考成绩,执行湖南省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第十一款?福建省表演专业使用福建省影视表演统考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播音统考成绩;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编导统考成绩;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使用美术统考成绩,执行福建省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第十二款? 山西 省表演专业使用山西省表演(本科)统考成绩;书法学专业使用书法学(本科)统考成绩;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专业使用美术学类(本科)统考成绩,执行山西省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十三款? 黑龙江 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黑龙江省广播电视编导统考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播音与主持艺术统考成绩;书法学专业使用书法学统考成绩;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专业使用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执行黑龙江省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十四款? 安徽 省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专业使用安徽省模块七(美术学、设计学等)统考成绩,执行安徽省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十五款? 云南 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云南省广播电视编导统考成绩,执行云南省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十六款? 甘肃 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甘肃省播音与主持艺术统考成绩,执行甘肃省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十七款? 四川 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四川省编导统考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播音与主持统考成绩;表演专业使用戏剧影视表演统考成绩;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专业使用设计学类(本科)统考成绩,执行四川省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十八款? 内蒙古 自治区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专业使用内蒙古自治区编导类统考成绩,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十九款?学校舞蹈类专业只招收 民族 舞和民间舞。

第二十款?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的,学校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第一款?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休闲体育等专业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执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第二款?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休闲体育等专业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执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对于进档考生安排专业,以分数优先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

第十八条?部分专业报考条件

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等专业要求无色弱、无色盲、无平跖足,矫正视力不低于4.8。

第十九条?学校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六章?招生监察

第二十条?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和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要求,成立由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本校的招生监察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招生监察力度,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原则的贯彻落实。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河北传媒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二条?各专业 学费 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二十三条? 新生 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体系,以保障我校学子正常顺利完成学业。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以及学校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评定国家助学金,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生活费问题;协助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开通绿色通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设有临时困难补助、新生入学资助,并组织开展勤工助学等活动。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河北传媒学院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学校****

河北传媒学院网址:/

本科招生网址:

招生办微信: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办

联系电话:0311-85334781、85334780(传真)

邮箱:zs@hebic.cn

海南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海南师范大学位于美丽的滨海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口市,是海南省教育部共建高校、海南省重点大学,是中宣部批准的首批部校共建新闻学院高校。

学校前身可以追溯到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的琼台书院;1949年秋正式创建海南师范学院,是海南第一所公办高校;1952年在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中更名为海南师范专科学校;1986年恢复海南师范学院建制;1999年与海南教育学院合并,成立新的海南师范学院;2007年更名为海南师范大学。2009年海南省政府将学校列为省重点大学进行建设。2015年学校被列为海南省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建校至今,已为社会培养了18万名基础教育师资和各类高级人才,被誉为“琼岛名校,教师摇篮”。

学校现有龙昆南和桂林洋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3100亩。现有23个学院(其中本科教学学院21个),65个本科专业,2个博士后流动站,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具有完整的本、硕、博及博士后人才培养体系。现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及港澳台招生,在校学生2万余人,已从单一师范院校向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奋进!

学校师资力量较强,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卓有成效,科研水平稳步提升,对外交流与合作力度不断加大。图书馆有丰富的纸质、电子图书资源,数据库36个,海南地方文献和古籍馆藏量列全省第一。学校入选教育部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是海南省唯一送选参评50所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的学校。学校具有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推荐资格,学生就业率92%以上,多年保持海南公办高校第一。学校更多详细情况可查阅海南师范大学官方网站:/。

二、学院简介

(一)美术学院

美术学院设在桂林洋校区,现有美术学、绘画、书法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六个本科专业,其中绘画分设多个专业方向;具有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美术学、设计学,2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点:教育硕士(学科教学美术)、艺术硕士;艺术设计(现分为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为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美术学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色彩》课程为省级精品课程;《花鸟画》课程为省第二批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美术学院师资队伍实力雄厚,现有教师70余人,他们分别毕业于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等全国重点艺术院校,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4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33人。现有在校普通本科生、研究生1000余人,是海南省艺术人才培养、培训重要基地之一。2009年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基于黎锦文化传承的艺术设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016年主办国家艺术基金“全国黎锦艺术设计人才培养”项目。2019年美术学院承办中国高校美术教师教育联盟·2019海口论坛。学院教师近年来共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出版著作、教材、画册百余部,理论研究硕果累累。有数百件设计成果被企业采纳,对国家和海南省的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美术学院现拥有苹果实验室、环艺实验室、服装实验室、陶艺实验室、版画制作实验室、模型实验室、视觉传达实验室、国画临摹实验室、数字媒体实验室、黎锦织造实验室、综合材料实验室、木工实验室、家具产品设计实验室等多间专业实验室,最大实验室面积160平方米,实验室总面积达2000余平方米;实验室拥有苹果电脑、激光切割机、大型木工雕刻机、绷网机、丝网印刷机、电窑、拉坯机、黎锦织造机、高清单反相机、图形工作站、专业机房电脑等各类先进的专业教学设备,设备总价值达755万元,极大地满足学院各专业综合实践教学需要。

美术学院师生参加各类科研、教学、创作比赛活动,成绩显著。在美术、书法、设计创作中,先后有数百件作品参加国家、部级展览,百余件作品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部分作品被中南海、毛主席纪念堂、中国美术馆等收藏,多件作品参加全国美展、设计展、书展,人民大会堂海南厅的国画、海南航空标志、博鳌亚洲论坛标志及其视觉形象、纪念建国天安门大型彩车设计、三亚国际旅游品牌形象设计均由美术学院教师设计。近几年,学生在各类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其中60余人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如:中国计算机设计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全国藏书票暨小版画艺术展入围奖、优秀奖等;30余人次获得省部级奖项,如:海南省艺术设计优秀作品展-暨西海岸环境主题设计作品展金奖、银奖、铜奖;海南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艺术作品类(美术、绘画、书法、设计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互联网+中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海南赛区银奖等;80余人次学生作品入选省部级以上作品展,如:全国书法篆刻作品展,全国行书作品展入展等。

美术学院积极探索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准。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温彻斯特艺术学院达成课程交流协议,该项工作目前在稳步推进。在与上海同济大学中意学院达成课程交流协议的基础上,学院选派学生赴意大利佛罗伦萨大学进行了短期的研修。这些活动增强了学院与国际艺术院校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为学院深化国际化办学奠定了基础。

(二)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设在龙昆南校区,现有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4个本科专业,其中音乐学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有2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点: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艺术硕士;音乐与舞蹈学被遴选为校级特色培育学科。学院是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南海研究基地、海南民族艺术传承创新基地,现已发展为教学、实践与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办学实体机构。

学院建立了一支学缘结构合理、学历层次较高、职称比例协调,敬业进取的师资队伍。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9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33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36人,硕士生导师14人。近五年,发表学术论文170余篇,主持省部级课题20余项,举办专场音乐会、各类文艺演出200余场。学科总体水平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尤其在黎族音乐研究与实践、音乐教师教育等领域在国内有较大影响。

学院拥有中外乐器103件、钢琴103架、雅马哈三角钢琴11架,价值190万斯坦威九呎演奏琴1架,琴房100间、排练厅5间、多媒体标准化教室7间;130平米的舞蹈教室5间,数码钢琴教室3间;并拥有设施完备的专用音乐厅及先进的录音棚。

音乐学院现有在校普通本科生、研究生900余人。近年来学生在艺术实践成果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在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中,学院蓝韵合唱团合唱作品《捡螺歌》、舞蹈作品《耕海人》分别获得合唱专业组一等奖和舞蹈专业组一等奖,原创舞蹈《耕海人》还获得“优秀创作奖”并在闭幕式上演出。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学院合唱作品《新编赶鸟歌》荣获一等奖并在闭幕式上演出,舞蹈作品《南海前哨》和器乐作品《节日序曲》获得了二等奖。学院蓝韵合唱团应爱沙尼亚文化部和“第四届爱沙尼亚流行合唱节”组委会邀请参加了该合唱节,受到当地观众的好评。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朝闻天下》对此进行了深入报道。学院师生参加了由学院和海南省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创作的歌剧《南海哩哩美》的演出,该剧已经被列为海南省“中国梦”主题文艺创作重点项目,并被定位为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的重点项目,获得海南省专业艺术最高政府奖“海南省文华奖”、2014-2016年度海南省优秀精神产品奖(海南省“五个一”工程)。由文化和旅游部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12届全国舞蹈展演中,学院青年舞团携《南海前哨》精彩亮相,是海南省唯一入选本次全国展演的优秀舞蹈节目。“珠江?恺撒堡钢琴”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中,学院2015级音乐学专业金攀、廖昕祺、殷钰佳三位同学组成的代表团获得团体三等奖,金攀获得个人全能一等奖、自弹自唱单项奖、微课评比单项奖,廖昕祺获得个人全能三等奖、歌唱与钢琴伴奏单项奖、微课评比单项奖。

2018年海南师范大学青年交响乐团成立,乐团是海南省首支编制齐全的大学生交响乐团,由知名指挥家、教授侯润宇担任艺术总监、指挥,德籍华人音乐家、教授魏进复为艺术顾问,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院长、教授曹时娟担任团长,62名演奏员均是音乐学院的青年教师和管弦乐专业在读学生。

此外,学院组建的大学生艺术团也多次远赴泰国、新加坡、台湾、俄罗斯、白俄罗斯、爱沙尼亚进行艺术交流活动。随着对外交流活动的广泛开展,学院建立了以白俄罗斯国立音乐学院、意大利米兰威尔第音乐学院为首批“本、硕”联合培养的合作学校,即考入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学生,能够达到对方合作院校的专业要求,各项表现突出,学院将选派赴境外进行硕士阶段的学习,达到合作学校毕业要求的可获得国外硕士学位、学历。

2020年学院将继续推进音乐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拟从2020年报考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声乐)及音乐表演(声乐)专业的学生中试点选拔6名基础好、能力强,具有良好发展潜质的优秀学生,享受每学年8800元/人奖学金(四年合计奖学金总额高达35200元),联合省外高校,打破传统单一的课堂授课形式,形成课堂教学、课外讲座、专家教学、社会调查、艺术实践为一体的培养模式。

(三)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设在桂林洋校区。学院有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表演三个艺术类本科专业,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两个文史类专业,以及新闻与传播专业、艺术硕士(广播电视方向)两个专业学位硕士授予点。2013年12月经中宣部批准,学院被列入全国10所由地方党委宣传部和学校共建的试点学院之一。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员工41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12人,有博士学位教师15人,多位教师是海南影视家协会的理事,是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聘请的**电视剧审批评审专家,也是省内电视台的影视剧审片专家。

学院现有在校本科生744人,研究生38人,留学生10人。办学以来,为社会输送新闻传播、影视制作人才1150余名。学院非常重视与业界和国内外学界的交流,聘请了影视界多位著名人士进学校担任兼职教师;举办多场专业的大型活动,如北京**学院联合举办国际大学生**展演活动;与俄罗斯圣彼得堡**电视大学联合开办影视编导本科专业等,为学生的专业学习提供了良好机会。近四年,学院学生共获得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微**一、二等奖、国家计算机大赛微**二等奖、

全国大学生广告大赛三等奖、“美丽乡村”国际微**大赛全国十佳、海南省文联

“DV看海南”微**大赛二等奖等国家、省、校级专业比赛奖项700余人(次)。

2016年经海南省委宣传部批准,学院设立了海南省新闻传播人才培训基地。2019年,学院与海南省文联共同设立海南影视创作研究与人才培训中心。学院有400平方米的现代媒体实验中心,还有一间400平方米全媒体交互式演播中心,设备配备超过一般省级电视台的水平;学院拥有专业高清摄录设备、高清单反照相机、航拍器材、VR设备、高清非编工作站、媒资系统、达芬奇调色工作站等专业教学实验设备,价值总额达1800万元。学院在海口市大学科技园有300平方米的学生影视剧工作坊,作为学生的创新创业平台,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学院在专业建设上突出培养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才;学科上研究方向相对集中,形成了应用、实用、特色鲜明的优势。总体目标是为社会培养高级应用型新闻传播及影视制作人才,在省内有相对优势、全国同类院校中有较高地位,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强服务能力、特色鲜明、综合实力强的部校共建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三、就业前景

(一)美术学院

美术学专业毕业生适合到中、小学从事美术教育及教学管理工作,在各种设计、广告、装潢公司从事设计工作或到报社、杂志社从事美术编辑工作,以及在公务员系统担任与美术有关的工作。

书法学专业毕业生适合到中、小学及各类艺术培训机构从事书法教育及教学管理工作,在各级文博单位、文化艺术类企业、书画院等实体从事书法创作、鉴赏、编辑、管理等工作,以及在各行政部门、公务员系统担任与美术有关的工作。

绘画专业毕业生适合到大专院校、美术馆、艺术馆、画院等部门工作,在公共事业单位从事与美术有关的工作。

环境设计专业毕业生适合到各大城市的室内居住环境设计、商业空间设计等室内外设计领域公司工作,或各类设计院从事环境艺术设计研究、设计教育以及设计管理的工作。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毕业生适合到各级各类策划、设计、制作等公司和相关单位从事艺术设计、广告策划制作、市场推广、美术编辑等工作。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毕业生适合到各类服装品牌、服装服饰设计公司和工作室、服装院校、服装媒体等单位工作。

此外,毕业生还可以继续攻读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

美术学院毕业生基本功扎实、素质好、能力强、敬业爱岗、市场针对性强,深受各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欢迎,近年来就业率达90%以上。

(二)音乐学院

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毕业生适应到大、中、小学从事音乐教育及教育管理工作,也适合在政府职能部门、公共事业单位从事文艺宣传、群众文化等与音乐有关的工作。

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毕业生适合在大、中、小学从事舞蹈教育及教学管理工作,还适合在政府职能部门、公共事业单位从事文艺宣传、群众文化等与舞蹈有关的工作。

此外,音乐学院的毕业生还可以继续攻读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

音乐学院毕业生基本功扎实、素质好、能力强、敬业爱岗,市场针对性强,深受各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的欢迎,近年就业率达94%以上。

(三)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毕业生适合在广播电视台、网站、新媒体等传媒机构、影视制作传媒、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编辑、制作以及宣传、管理等工作。

表演专业毕业生适合到歌舞剧团、群众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媒体、网络媒体、影视制作公司、演艺公司、广告公司、文化传媒公司、音像出版机构、企事业宣传策划部门、学校电化教育部门等单位从事戏剧影视表演、声乐表演、舞蹈表演、影视节目策划、制作、编导及影视主持等方面工作,或到政府、企事业单位、学校从事对外宣传工作和艺术教育等相关工作。

此外,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的毕业生还可以继续攻读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

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毕业生基本功扎实、素质好、能力强、敬业爱岗、市场针对性强,深受各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欢迎,近年来就业率达97%以上。

四、招生计划

学院

招生专业(类)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

备注

美术学院

书法学(师范类)

60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美术学(师范类)

60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不组织校考,使用生源省专业统考或者校际联考成绩。

绘画(非师范)

40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非师范)

100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音乐学院

音乐学(师范类)

112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合为音乐类,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合为舞蹈类,入学后先按大类培养,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音乐表演(非师范)

31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舞蹈学(师范类)

35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舞蹈表演(非师范)

25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非师范)

50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不组织校考,使用生源省专业统考或者校际联考成绩。

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非师范)

50

四年(本科)

57000元/年

表演(非师范)

20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注:1.表中学费是2019年标准,2020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化,以海南省物价局的文件为准;

2.表中计划数为拟定计划数,2020年招生计划将根据海南省下拨的招生计划总数及学校总计划分配情况最后确定。

五、专业考试

(一)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今年在以下省份设置现场专业校考点: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贵州、江苏。

现场校考相关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如下:

学院

招生专业(类)

现场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值

考试费用

音乐学院

音乐学

音乐表演

主项(声乐或器乐)

100

220元/人

听音

10

视唱

10

舞蹈学

舞蹈表演

自备表演剧目或组合

100

软开度、技术技巧测试

即兴表演

(二)我校今年在以下省份使用阳光高考平台“艺术类招生材料远程提交系统”组织实时网络视频校考,相关专业及省份如下:

1.书法学专业:山西、山东、河北、湖南、安徽;

2.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甘肃、湖南。

实时网络视频校考相关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如下:

学院

招生专业(类)

实时网络视频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值

考试时间

考试费用

美术学院

书法学

创作

100

16-25分钟

190元/人

音乐学院

音乐学

音乐表演

声乐主项

100

4分钟

220元/人

音乐学

音乐表演

器乐主项

100

5分钟

舞蹈学

舞蹈表演

剧目片段表演

60

90秒

基本功展示:软开度、技术技巧测试

40

90秒

注: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实时网络视频校考分为声乐、器乐两类,考生缴一次考试报名费只需参加一类的考试科目。

(三)除校考省份外,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拟在部分省份使用省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录取,拟安排如下:

1.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河北、山西、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陕西、甘肃;

2.书法学专业:广西、河南、海南、四川、贵州、甘肃;

3.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河北、山西、浙江、安徽、河南、江西、湖北、广东、海南、四川;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河北、内蒙古、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甘肃;

5.表演专业:辽宁、安徽、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

6.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专业: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甘肃。

六、报考条件

1.除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增加一个条件“必须同时取得高中毕业证书和会考成绩”外,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

2.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凡有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报考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专业;凡有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报考音乐学专业;凡有重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不宜报考舞蹈学专业;报考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

3.若生源省艺术类专业计划不分文理,则我校执行生源省的规定,文理兼招;若生源省艺术类专业区分文理计划,但允许文理计划互调,则我校美术学、书法学、绘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表演专业招收艺术类文科考生,艺术类文科生源不足则调整录取艺术类理科考生,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招收艺术类理科考生,艺术类理科生源不足则调整录取艺术类文科考生;若生源省艺术类专业严格区分文理计划,且不允许文理计划互调,则我校美术学、书法学、绘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表演专业只招收艺术类文科考生,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只招收艺术类理科考生。

七、专业校考报考办法

1.在我校设置了专业校考点的省份,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不得跨省考试及重复考试。

2.各省参加校考的考生均按本省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各省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需按照生源省相关规定要求提供有效证件及资料报名。

3.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校考按主项分声乐、器乐两类专业校考,主项不同,专业校考科目不同,考试成绩不互通;考生按声乐类、器乐类报名缴费参加专业校考,可根据自己所报主项兼报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两个专业,每类专业校考只需缴一次考试报名费,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考试成绩互通。

4.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校考按舞蹈类设专业校考;考生可兼报舞蹈学和舞蹈表演两个专业,只需缴一次考试报名费,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考试成绩互通。

5.校考报名时,各类考试只需缴一次报名费且只能参加一次专业考试。因考生个人原因多交的考试费,我校将不退还;因考点组织管理的问题,考生某类考试参加了多次,我校只认考生参加第一次的校考专业成绩。

八、校考成绩公布及查询

1.专业校考成绩按校考总成绩分省份、类别从高到低排序。

2.各省各专业/类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入围考生名单。所有应试考生的专业校考成绩都在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专业校考成绩公布时间:拟于4月30日前公布,如有变化将另行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告。请考生凭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在以上指定网址自行查询;

3.我校将按规定将校考入围考生名单报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及各省级招生部门备案,并在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不再邮寄专业校考合格证。

九、录取办法

1.考生须在生源地报名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文化课考试;

2.在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在文化课成绩符合所在省艺术类出档条件的前提下,取得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校考的入围资格(如果所在省组织艺术专业统考,考生还须按照所在省规定同时取得所在省统考合格证);对我校未组织艺术专业校考但投放了招生计划的省份,考生需符合所在省艺术类出档条件,专业成绩采用该省当年的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如所在省未组织该专业省级统考,则使用该省该专业校际联考成绩),有志愿者优先;

3.美术学、书法学、绘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广播电视编导、表演专业按照综合成绩分类分别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再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各专业综合成绩折算规则如下:

专业名称

综合成绩折算规则

美术学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30%

书法学

绘画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广播电视编导

表演

声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器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类(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按照专业成绩,分类分别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有志愿者优先录取,再相同则录取文化成绩高者,再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

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为高收费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按照填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有俄语成绩的考生,如相同则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再相同则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

十、****

(一)地址及邮编

1.龙昆南校区: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邮编:571158;

2.桂林洋校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校际一号路3号海南师范大学,邮编:571127。

(二)联系电话

1.学校招生就业处:0898-65888710

2.美术学院:0898-65812670

3.音乐学院:0898-65813072、0898-65813570(传真)

4.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0898-32165561

(三)网址

1.海南师范大学:

2.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

3.海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4.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5.海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河北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河北大学是教育部与河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也是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高校。现将河北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公布如下:一、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河北大学;学校代码:10075;办学层次:普通本科;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河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件,授予河北大学学士学位。二、艺术类招生专业

河北大学招收艺术类专业的学院有艺术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河北大学-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艺术学院设有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动画、音乐学、舞蹈学、书法学等艺术类本科专业。新闻传播学院设有播音与主持艺术等艺术类本科专业。河北大学-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为教育部正式批准的非独立法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设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戏剧影视文学等艺术类本科专业。三、招生计划(以各省招办实际公布计划为准)

专业名称

学制

层次

学费

(元/年)

招生计划

总计划

河北

省外

绘画

4

本科

8000

35人

25人

内蒙古5人、四川5人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

4

本科

8000

50人

50人

动画

4

本科

8000

30人

20人

黑龙江5人、山东5人

音乐学(含声乐、器乐)

4

本科

8000

78人

声乐:50人

器乐:28人,其中钢琴10人,手风琴4人,古筝4人,二胡4人,大提琴2人,笛子2人,琵琶2人

舞蹈学

4

本科

8000

30人

30人

书法学

4

本科

8000

30人

25人

河南3人、 山西2人

戏剧与影视学类(含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4

本科

8000

80人

80人

播音与主持艺术

4

本科

8000

50人

40人

山西5人、河南5人

戏剧影视文学(中外合作办学)

4

本科

28000

30人

27人

浙江3人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4

本科

28000

30人

24人

浙江3人、江西3人

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4

本科

28000

30人

24人

浙江3人、江西3人

动画(中外合作办学)

4

本科

28000

30人

24人

浙江3人、江西3人

四、录取规则

所有艺术类专业均采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统考(或联考)成绩,要求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进行录取。

(一)普通艺术类专业

1、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

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

2、戏剧与影视学类

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文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60%+文化裸分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4、书法学专业

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70%+文化裸分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二)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

河北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所有专业均采用全英文教学,对学生的英语基础要求较高,文化统考英语单科成绩需不低于75分,其他语种考生慎重报考。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且不接收专业调剂。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

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戏剧影视文学

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文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五、****

咨询电话:0312-5079698(招生办)、0312-5073050(艺术学院)、0312-5073389(新闻传播学院)、0312-5073399(河北大学-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

学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071002)

更多报考疑问欢迎进入院校官方招生咨询平台提问:/question/index?id=633&source=baidu_zhidao

「最新发布」河北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河北大学是教育部与河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河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的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高校。现将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河北大学;学校代码:10075;办学层次:普通本科;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河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件,授予河北大学学士学位。

二、艺术类招生专业

河北大学招收艺术类专业的学院有艺术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河北大学-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艺术学院设有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动画、音乐学、舞蹈学、书法学等本科专业。新闻传播学院设有播音与主持艺术等艺术类本科专业。河北大学-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为教育部正式批准的非独立法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设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戏剧影视文学等艺术类本科专业。

三、招生计划(以各省招办实际公布计划为准)

(点击放大查看)

四、专业测试要求

五、录取规则

所有艺术类专业高考录取时,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进行录取。

(一)普通艺术类专业

1、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

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专业测试采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联考(或统考)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

2、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书法学

戏剧与影视学类(含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书法学专业测试河北省考生采用河北大学组织的相应校际联考成绩(以下简称校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测试河北省考生采用河北师范大学组织的播音类校际联考成绩(以下简称校考)、非河北省考生采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联考(或统考)成绩。

(1)戏剧与影视学类(含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相应校考成绩(或联考成绩)合格、文化统考成绩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相应校考成绩(或联考成绩)合格、文化统考成绩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60%+文化裸分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书法学专业要求相应校考成绩(或联考成绩)合格、文化统考成绩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70%+文化裸分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二)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

河北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所有专业均采用全英文教学,对学生的英语基础要求较高,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要求文化统考英语单项成绩不低于75分,且不接收专业调剂。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测试采用生源省美术联考(或统考)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戏剧影视文学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测试河北省考生采用相应校考成绩、非河北省考生采用生源省相应联考(或统考)成绩;要求校考成绩(或联考成绩)合格、文化统考成绩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六、校考专业测试

(一)报名

1.报名条件:取得河北省2019年普通高考资格的艺术类考生。

2.报名方式及时间:考生于2019年1月8日至2019年1月20日登陆河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

3.交费:考生参加戏剧与影视学类(含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专业测试需交纳测试费120元/人,参加书法学专业测试需交纳测试费100元/人,交费时间为2019年1月22日至2019年1月31日。河北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测试交费使用河北大学校园缴费平台(网 址:),交费流程请见附件《河北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测试交费流程》。

(二)签到

1.签到时间:2019年2月 3 日到 2 月 9日。

2.签到方式: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签到。

3.打印准考证:考生通过网上签到后直接打印准考证。

(三)测试安排

1.测试时间:

书法学: 2019年2月12日上午9:00—12:00;

戏剧与影视学类: 2019年2月15日上午9:00—12:00;

2.测试地点:河北大学本部或新校区,具体考试地点及考试须知见校考专业测试准考证。

3.测试证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校考准考证参加测试。

4.校考合格标准:校考专业测试成绩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合格人数不超过相应艺术类专业在省内招生计划的4倍。

5.校考专业测试成绩将于2019年3月底前在河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合格证不再单独寄发)。

(四)测试形式和内容

1.戏剧与影视学类

⑴ 测试形式:闭卷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200分。

⑵ 测试内容及分值:

①艺术常识和影视知识测试(满分80分):类型包含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名词解释等,测试内容包括艺术方面的基本常识和**电视方面的基础知识。

②命题编写故事和电视栏目创意(满分120分):命题编写故事要求考生根据给出的题目编写故事,着重考查故事的结构性、完整性、原创性,以及人物和情节的设置等方面,字数以1000字左右为宜;电视栏目创意要求考生根据给出的题目进行电视栏目策划与创意,着重考查考生的形象思维能力、想象力、策划能力和创作能力,字数以1000字左右为宜。

2.书法学专业

⑴ 测试形式:临写创作,时间为3小时,满分200分。

⑵ 考试要求:考生自备书写工具,考场提供四尺三开生宣纸试卷。

⑶ 测试内容:

①楷隶选临(60分钟,满分60分):根据所提供的楷、隶范本,自选其一,临写于试卷纸上(30字左右)。

楷隶选临范围(楷书、隶书各提供2件供选范本):

楷书:颜、柳、欧、褚、赵;张猛龙碑、张玄墓志;

隶书:曹全碑、礼器碑、乙瑛碑、张迁碑、石门颂。

②行书临写(60分钟,满分60分):根据所提供的行书范本,自选其一,临写于试卷纸上(30字左右)。

行书选临范围(提供3件供选范本):

行书:王羲之《兰亭序》、颜真卿《祭侄文稿》、苏轼《黄州寒食帖》、黄庭坚《松风阁》、米芾《蜀素帖》。

③命题创作(60分钟,满分80分):根据所提供诗、文内容,自选书体创作一幅作品,书写于试卷纸上(30字左右)。

七、专业测试成绩使用说明

(一)使用河北大学戏剧编导类校际联考成绩的学校及专业:河北大学戏剧与影视学类(含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河北大学戏剧影视文学(中外合作办学)、河北师范大学广播电视编导、山西大学戏剧影视文学、沧州师范学院广播电视编导、河北北方学院戏剧影视文学、河北地质大学广播电视编导、河北科技大学戏剧影视导演、衡水学院广播电视编导、廊坊师范学院戏剧影视文学、邢台学院戏剧影视文学、河北科技学院广播电视编导、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广播电视编导、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广播电视编导;

(二)使用河北大学书法类校际联考成绩的学校及专业:河北大学书法学、河北师范大学书法学、保定学院书法学、沧州师范学院书法学、河北民族师范学院书法学、廊坊师范学院书法学、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专科艺术设计(书法方向)、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专科艺术教育。

具体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请参照各院校相关专业的招生简章,有关事宜由相关院校负责解释。如河北大学艺术专业校际联考涉及学校和专业有所调整,将在河北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公布时同时公布。

艺术专业相关政策如有调整,以国家及各省级招办文件为准。

八、****

学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071002)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本科招生网址:

 招生办微信: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办

 联系电话:0311-85334781、85334780(传真)

 邮箱:zs@hebic.cn

2022年天津体育学院招生章程

你是否还在为填写大学而发愁?那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天津体育学院吧!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天津体育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天津体育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和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体育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71

 五、办学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体育学院始建于1958年,经过63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以体育学科为主、相关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特色与优势,构建了从本科教育到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完整办学体系, 以及涵盖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留学生教育的开放式办学格局,成为一所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现代体育高等学府。

 学校位于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健康产业园,占地面积1115.7亩,各类校舍建筑总面积约39.6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595人,专任教师307人,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53人,具有副高级职称96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95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182人。入选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天津市教学团队14个。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天津市教学名师5人,其他各类省部级人才称号获得者11人。学校现有在岗博士研究生导师40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96人。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目前设有18个本科专业,涉及教育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理学、医学6个学科门类。学校自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通过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权单位验收,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体育学一级学科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在2017年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体育学一级学科获A-等级。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康复专业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舞蹈学、特殊教育、新闻学专业认定为天津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体育运动心理学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4门获批天津市一流本科建设课程。

 学校重视开放办学,不断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分别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意大利、韩国、日本、新加坡、波兰、德国等20余所国外知名高校和体育专业院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关系。展望未来,学校切实将立德树人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为建设世界一流体育大学,实现健康中国、体育强国战略目标而努力奋斗!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审核监督招生工作;增加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天津体育学院纪检监察组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

 第六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2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经校招生委员会批准,招生计划在总计划内可作适当的调整。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七条学费标准:文科类每生每学年4400元;理工外语类每生每学年5400元;医学类每生每学年5800元;舞蹈学类每生每学年15000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住宿费标准:12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22年新生报到须知。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照天津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八条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录取工作。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凡高考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志愿优先的院校志愿录取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凡高考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

 第十一条专业志愿录取是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执行本章程第十三条之有关规定,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考生录取还须执行本章程第十四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的录取原则

 一、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高考改革试点省(市)按各省(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二、其他招生省(区、市),如投档分数相同,文史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如条件仍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第十三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高考改革试点省(市)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录取时按照2022年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全国统一招生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考生中:

 天津市考生按照体育类综合分数(市级体育统考成绩×7.5+高考文化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数相同时,按体育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成绩仍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录取单科成绩较高者;

 其他招生省(区、市)按照考生专业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含高考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录取单科成绩较高者。

 第十六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生源省份省级统考(使用统考成绩省份)或我校校考(组织校考省份)合格的情况下,按照投档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含高考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录取单科成绩较高者(若生源省份有相关规定,我校将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要求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录取原则为:

 一、我校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及考生实际情况确定文化成绩与体育专项成绩最低控制线。

 二、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分别达到学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四、我校根据生源情况,各项目控制线上的考生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学校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项目招生计划若一志愿未完成,剩余计划调整至一志愿我校重点发展项目(排球、棒球、柔道、田径等)。如未完成学校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

 五、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项目分男女按比例分别进行录取。

 六、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要求,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第十八条高考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九条依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和通知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一条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体育学院学生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四条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应征入伍的新生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五条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依据《天津体育学院学生管理办法》相关内容执行。

 第二十六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体育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高职升本科毕业生在毕业证书中注明“专科起点”字样。对符合《天津体育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学校设有奖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八条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确定的专业(或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及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以各省(市)公布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经天津体育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条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我校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起开始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三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E-mail:[emailprotected]

 咨询电话:022-23015120,23012606

 监督电话:022-23012748

 邮编:301617

好了,今天关于艺术类本科专业建设方案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对艺术类本科专业建设方案有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希望这个话题艺术类本科专业建设方案的解答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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