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专项计划本科专业目录_高校专项计划本科专业目录表
高校专项计划本科专业目录_高校专项计划本科专业目录表
非常感谢大家对高校专项计划本科专业目录问题集合的贡献。我会努力给出简明扼要的回答,并根据需要提供一些具体实例来支持我的观点,希望这能给大家带来一些新的思路。
文章目录列表:
1.广东高考农村专项计划大学名单有哪些及招生政策2.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3.2022年电子科技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已公布
4.高校专项计划的专业代码哪里可以查询?
5.最受男生欢迎的理工科专业
6.2022年贵州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广东高考农村专项计划大学名单有哪些及招生政策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决策部署,拓宽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就读重点高校渠道,提高我省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就读重点高校的比例,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精神,现就我省2021年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高校与专业、实施区域及招生方式
(一)实施高校与专业。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教育部直属有关试点高校,招生学校及专业详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由我省部分本科高校承担,招生专业以为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支撑的理工类专业以及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农林、医学、师范等专业为主,招生学校及计划数详见附件1。省招生办公室将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布在我省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高校及具体专业。
(二)实施区域。为落实教学司〔2021〕3号文“2021年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报考条件、招录办法等相关政策保持不变”的工作要求,2021年,我省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范围仍为原中央苏区县、欠发达革命老区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及我省原扶贫开发重点县。实施范围共30个县(市、区),具体实施范围县(市、区)见附件2。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63号)“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以及其他所有户口性质划分”的要求和实际,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城乡区域的划分标准,以及广东省最新行政区划,我省将“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确定为上述实施范围内,除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主城区〔即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以及与之联接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之外的区域。其中,民族自治县全县纳入实施区域。具体实施区域区划名称见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三)招生方式。 “高校专项计划”的录取工作实行单独志愿、单独投档录取,录取时间原则上在本科批次前进行。录取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相关高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地方专项计划”录取纳入本科批次进行,实行单独划线,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方式。
二、报考条件
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并已报名,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
(一)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实施区域内。考生本人具有上述区域连续3年以上户籍,户籍时间计算节点为2021年8月31日。
(二)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报考“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高考成绩预计分别达到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录取相应的分数线。
三、填报志愿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报名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核后方能在普通高考志愿填报时选报“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志愿填报时间和要求参见省招生办公室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文件。
四、报考方式和资格审查公示
(一)报考方式
1.“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申请。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符合条件并有意向报考的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查看有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了解各学校招生要求,须于4月25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gxzxbm)完成申报,并于4月19日至25日期间,凭考生号和密码在“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以下简称“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网址:/ks)中同时完成报名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高校专项计划”资格。
2.“地方专项计划”报名申请。4月19日至25日,符合条件的考生凭考生号和密码在“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地方专项计划”报名工作。
3.“高校专项计划”及“地方专项计划”信息采集。“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将采集考生及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的市、县、镇(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居委会),以及考生高中三年的学籍等信息。
(1)考生须上传本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监护人页电子版。对于因行政区域撤并或名称调整,考生申报的户籍信息与考生户口簿上呈现的信息不完全相符的,考生须上传两者实属同一区域的证明材料电子版,否则视为虚假信息。
(2)考生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是考生的父亲、母亲,或者被监护人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法院等依法指定的监护人。考生在申报法定监护人信息时仅需申报符合条件的一名监护人相关信息。法定监护人非父亲或母亲的考生,须上传相关监护关系证明材料电子版。
(3)考生申请报名时,如“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呈现的考生学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考生须上传加盖高中阶段实际就读学校公章的学习经历证明材料电子版。
(二)报考资格审核及公示
“高校专项计划”及“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工作按照报名点属地原则,由考生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地负责,实行网上审核。“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与公安部门、学籍管理部门进行相关数据对接,提供辅助审核建议。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考生申报信息、辅助审核建议,以及考生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完成审核,并加具审核意见。
1.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4月19日至27日,报名点完成考生资格初审。报名点必须指派专人认真审核考生申报的信息以及考生上传的户籍信息、学习经历等证明材料,将初审合格的考生设置“同意”标志。初审不通过的需注明具体原因。撤回给考生补充相关材料的,需注明待补充材料内容,提醒考生于4月27日前重新提交申请。
初审完成后,由中学报名点在校内公示本校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县(市、区)招生办报名点公示初审通过的社会青年考生名单。
(2)资格复核。4月30日前,相关县(市、区)招生办完成初审通过的考生资格复核,将复核合格的考生设置“同意”标志。
(3)资格审核。5月10日前,相关地级市招生办对县(市、区)招生办复核合格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将审核合格的考生设置“同意”标志。逾期未完成考生资格审核而产生的遗留问题由相关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省教育厅与省公安厅、省招生办公室进行考生资格联审审核通过后,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
2.资格公示。
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由地级市招生办公室公示本辖区内报考考生名单。公示信息包括审核通过考生的姓名、性别、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情况、户籍地信息,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姓名、户籍地信息。各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站公示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对公示有异议的考生,由地级市招生办进行调查核实。经地级市招生办确认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高考志愿填报时不得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将所有被“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名单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名单,还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五、违规违纪处理
对在专项计划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未如实填报法定监护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学籍,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对有关学校、单位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各有关地市及高校要严格按照我省及当地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落实“高校专项计划”及“地方专项计划”各环节工作防疫措施,压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
(二)严格考生资格审核。各有关地市要充分认识做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工作的重要性,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到报考组织到位、管理措施到位、服务保障到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公示等工作,防止出现漏审、错审等问题。要及时处理处置各类信访问题,及时为考生解疑释惑。要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切实做好资格公示工作。
(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有关地市及高校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从报名环节开始,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政策宣传。实施区域的有关中学,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班级板报、信息推送等形式,或是印发或推送考生报考指南、填报须知等材料,让考生和家长充分知晓相关政策内容,动员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确保“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真正惠及农村和贫困地区的考生。
请各地市教育局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中阶段学校。
广东省教育厅
2021年4月14日
附件1
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云南师范大学的前身是1938年在抗日战争烽火中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南迁昆明合组成立的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师范学院,现为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100所重点建设高校之一,是教育部和云南省人民政府“省部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基础能力提升工程重点建设百所高校之一,为云南省唯一一所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是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学校占地面积3300亩,下设24个学院;学校拥有国家太阳能热水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昆明)、中国-老挝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联合实验室2个国家级平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云南省重点实验室、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等省部级科研平台及基地50个、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8个。拥有教育部创新团队、云南省科技创新团队、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等省部级创新团队22个,云南省协同创新中心2个,云南省重点培育新型智库1个,云南高校新型智库2个。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国家级教学名师、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中科院“西部之光”项目培养计划人才、全国最美***员、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主要专家等一批专家学者。是国务院台办“国立西南联大旧址”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国家汉语国际推广师资培训基地、中国对东南亚国家进行汉语师资培训的基地。学校现有6个博士后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种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是全国首批招收和培养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24所试点高校之一。
一、招生人数
2022年云南师范大学招生计划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393人(含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20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70人。2023年招生人数具体以教育部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习形式、学制和教学地点
(一)云南师范大学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及研究方向详见附件1.《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详细情况以专业目录中的研究方向为准,请考生在报考的时候严格区分。
(二)云南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均为3年。
(三)泛亚商学院和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的教学地点在一二·一联大校区,其余学院的教学地点在呈贡校区。
三、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其中: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按照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备案执行。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由学校综合考虑培养成本、培养方式、学科特点、专业属性、办学质量、当地物价水平及受教育者的经济承受能力等确定,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二)奖助学金
按照国家政策,学校建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多元奖助体系,支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国家政策执行。云南师范大学奖助学金详细情况请考生登录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奖助学金政策。网址:
/info/1013/1204.htm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云南师范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云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第3位是5的专业)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云南师范大学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云南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0451开头)不接收高职高专、高校在职人员的报考。
(四)云南师范大学非全日制专业仅接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的报考。考生在报考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及其所在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我校不予准考,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云南师范大学部分专业限制了其他报考条件,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的备注栏。
(六)云南师范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
2023年我校部分专业招收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具体招生专业以《云南师范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2023年招生专业》(附件2)公布为准,招考政策按照本章程执行。该专项计划具体介绍详见《西南联合研究生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项说明》(附件3)。
(七)云南师范大学招收港澳台硕士研究生,详细情况详见云南师范大学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面向港澳台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八)推免生
1.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云南师范大学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详见云南师范大学官网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和《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推免生办法》。
3.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九)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上报考条件,以及云南师范大学公布的专业目录备注信息,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2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
3.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考生应按云南师范大学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符合规定条件(见调剂复试部分第(三)条)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报考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如实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及其所在地(往届生还应如实填写户口所在地),经网上确认审核和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做修改。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应(往)届少数民族考生及户口所在地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往届少数民族考生,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7)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责任分工进行审核。
(8)云南师范大学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的安排以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公布的现场确认公告(通知)为准。
云南省报考点及报名事项(报考点联系电话、地址、接收报考考生范围等)将公布在云南省招考频道。
2.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报考资格审查
云南师范大学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七、初试
(一)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2年12月24日-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公告。
(三)考试大纲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云南师范大学自行组织,云南师范大学自命题考试科目考试范围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范围》(附件4)。
八、调剂复试
(一)云南师范大学在国家确定的2023年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分数线)及其他学术要求。
云南师范大学在国家确定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复试分数线)及其他学术要求。
云南师范大学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分数线)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剂分数线)。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且初试成绩符合云南师范大学“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的,可申请调剂到云南师范大学该专项计划录取。
(二)针对一志愿生源不足专业,云南师范大学将在学校官网发布调剂公告,包括接收调剂专业、调剂要求和调剂程序等内容。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获得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将收到云南师范大学发送的复试通知短信,按约定时间参加复试。调剂程序、条件、接收专业届时将公布在云南师范大学官网。
(三)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按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复试时务必提交。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附件5)为准。
注: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复试前提交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就业单位须与报名时所填定向就业单位一致。
(四)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要求考生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五)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加试科目表》(附件6)。
(六)云南师范大学的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云南师范大学在复试阶段会通过面试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同时通过《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九)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十)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十一)云南师范大学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十二)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云南师范大学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
九、录取
(一)云南师范大学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云南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云南师范大学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云南师范大学、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云南师范大学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院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因为生病、怀孕、出国、参军等原因,经考生本人申请和云南师范大学同意后可以办理休学手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其他录取要求,按照当年国家文件、云南省相关补充规定、云南师范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十、信息公开
(一)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云南师范大学会通过官网(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为:)积极推进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的公开。
(二)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前,云南师范大学会提前在网上公布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等内容。在复试、录取阶段,云南师范大学会按时在网上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拟录取考生名单。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相应的说明。
(三)云南师范大学在网上公布的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的信息如有变动,会另行做出公示说明,并对变动的内容公示10个工作日。云南师范大学在网上公示有关信息时,会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十一、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考生的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
十二、其他
(一)若教育部出台新政策,云南师范大学将按规定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在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二)其他相关事宜,考生也可致电云南师范大学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咨询。****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工作****》(附件7)。
(三)其他具体事项,请考生登录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或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咨询,或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
(四)本简章由云南师范大学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文件中相关条款为准。
十三、学校信息
学校代码:10681
学校名称:云南师范大学
学校地址: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
联系部门: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曾老师?王老师
邮 编:650500
电 话:0871-65910081(兼传真)
网 站: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网 址:
2022年电子科技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已公布
电子科技大学是很多考生的院校目标,电子科技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已经公布了,快来了解具体条件有哪些吧。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电子科技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已公布”,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2022年电子科技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已公布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的要求,认真落实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任务,本着程序公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理科和综合改革类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校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有关部门完成。
二、招生计划
学校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计划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
三、报名办法
2022年4月13日至4月25日,请考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关于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请考生阅读“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使用说明”。
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通过系统生成打印,由本人、中学负责人分别每页亲笔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中学审核盖章,考生须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可靠);
2.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页及考生本人户籍页的扫描件(须能够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身份证明: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高中阶段各类课程修习情况及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获奖情况、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及其他反映考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等。
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扫描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复印件须中学盖章。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学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四、选拔录取规则
1.完成报名的考生须通过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学校将于2022年5月底通过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报送至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2.学校将根据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比例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录取时,学校可根据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3.公示无异议的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高考且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学校志愿。入选资格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和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投档成绩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考试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学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参考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并确定专业。如生源不足,不再征集志愿或降分录取。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推荐申请者。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同时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2.入选考生高考后可填报的专业范围以学校本科招生网公示的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目录为准。
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高校专项计划考生的选考科目须与所在省份公布的学校2022年普通类高考招生相关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相同。
4.所有信息全部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再通知考生本人。
5.按照教育部规定,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6.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开展高校专项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若发现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六、监督机制
学校高校专项计划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招生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联系纪检监察部门。
七、本简章由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简称“章程”)相冲突,以章程为准;如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2022年的相关政策有变化,以最新政策为准。
高校专项计划的专业代码哪里可以查询?
在省当年下发的《专业目录》中查找。
需以省当年下发的《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高校、专业名称和代号为准,各批次志愿中的高校和专业代号必须与《专业目录》相应录取批次中公布的高校和专业代号相一致,否则将无法录取。
要注意分清科类,文科考生要从文科类《专业目录》中选择高校和专业,理科考生要从理科类《专业目录》中选择高校和专业。
专业代码通常由6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前两位代表专业所在门类,中间两位代表专业所在学科,最后两位代表改专业的标识符号。专业代码就是大学,或者其他专科学校,其专业的代码,其实大学也有自己的代码。
举例:如果某大学的代码是0001,该大学的机械工程专业的编号是01。那么该大学的机械工程专业的专业代码就是01。在填报专业时,需要直接打出专业代码,而不是专业名称。
1、考研专业前面的代码是专业代码,方便计算机和考生识别以及研究生招生管理。
2、专业代码前2位是学科大类,即:01哲学、02经济学、03法学、04教育学、05文学、06历史学、07理学、08工学、09农学、10医学、11军事学、12管理学、13艺术学。
3、专业代码还可以区分学硕、专硕,凡是第3位数字为5的专业就是专硕。如020204金融学是学硕,025100金融是专硕。
最受男生欢迎的理工科专业
最受男生欢迎的理工科专业
1 数学与应用数学
专业介绍:本专业特点是理工结合,培养具有宽厚的数学基础,熟练的计算机应用和开发技能,较强的外语能力,并掌握一定的应用科学知识,能运用数学的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高级科技人才。
就业去向:毕业生适合到科研、工程、经济、金融、管理等部门
2 信息与计算科学
专业介绍:本专业培养能在科技、教育和经济部门从事研究、教学、应用软件开发和管理工作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
就业去向:主要到科技、教育和经济部门从事研究、教学和应用开发及管理工作。
3 应用物理学
专业介绍: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实的数理基础,熟悉物理学基本理论和发展趋势,熟悉计算机语言,掌握实验物理基本技能和数据处理的方法,获得技术开发以及工程技术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创新意识。
就业去向:毕业生能在应用物理、电子信息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技术等相关科学领域从事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以及教学和管理工作。
就业率高的大学专业装潢艺术设计专业
共有12人认为晋中学院的装潢艺术设计专业不错,推荐就读指数为4.2[满分5.0]。下面是装潢艺术设计专业的详细介绍: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装潢艺术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艺术素养,从事产品包装、装潢设计、书籍装帧、商业广告、企业形象策划、展示设计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可从事室内设计师、施工管理员、高中级装饰设计师、装饰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施工员、质量安全员、装饰装修工等工作。
初等教育专业
共有11人认为晋中学院的初等教育专业不错,推荐就读指数为4.3[满分5.0]。下面是初等教育专业的详细介绍: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中小学文科教育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初步文科教学研究能力和应用能力的中小学教师。
就业方向:可从事小学各学科的教学工作,也可在幼儿园或初中就业。
体育教育专业
共有10人认为晋中学院的体育教育专业不错,推荐就读指数为4.9[满分5.0]。下面是体育教育专业的详细介绍:
专业类别毕业五年平均薪资工作地点男女比例
体育学类¥5250
薪酬超过14%的专业北京市
9%在北京市工作男生较多
男80%-女20%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系统地掌握体育教育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学校体育教育工作规律,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有所专长,能在中等学校等从事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竞赛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体育专项上有两个方向:学校和社会健身,学校:足球、田径,篮球永远是传统项目,随着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进一步对学校足球四级联赛的重新开打,重视足球体育人才,从学校抓起的思路,足球还是不错的项目。如果以后想在社会体育健身方面发展,就必须在健美操,网球,游泳,羽毛球,有氧运动项目有所进一步学习深造。
报考大学专业指导选报志愿前,先了解相关院校招生章程
省招生办提醒考生,留意各高校的招生章程,章程中有学校招生说明、招生要求以及明确的录取规则。譬如对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对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和专业安排办法等。高校招生章程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统一公布,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和《专业目录》中也有相关的网址。
通过资格审查,才能填报专项计划志愿
想要填报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需要注意的是,通过相应专项计划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填报。
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均单独设立批次,原则上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高校专项计划纳入自主招生志愿,考生应按自主招生志愿填报。考生如同时符合三个专项计划的资格,志愿可以兼报。
自主招生志愿,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高校
自主招生志愿包括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高校专项计划?等。每位取得相应报考资格的考生,可填报1个相应的高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选报该志愿都必须填在自主招生栏内。个别自主招生高校在提前批录取(未安排本科一批计划的),考生选报该类高校自主招生志愿应填报在提前批第一志愿。
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必须填报在相应批次所规定的位置(本科一批、二批填在相应批次所规定的位置,其他批次填在相应批次的第一院校志愿栏中)。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的考生可以选报一个招收预科班的高校,如果分专业方向的话,每个高校可填报1~5个预科班专业方向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一本、二本单轮投档,缺档不补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投档录取时,实行单轮投档。高校因退档或计划调整所产生的计划余额,不再补充投档,将面向考生统一征集志愿。
其他批次第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后,将根据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不超过两次的批量补档,未完成的计划余额统一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投档后,将根据计划余额情况,进行不超过两次的批量补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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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贵州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 贵州 师范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录取规则、奖助政策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贵州师范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做好贵州师范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录取 工作 ,根据教育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 考试 院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学校概况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4152010663
办学层次: 研究生 、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校地址:花溪校区—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
宝山校区—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116号
第二条?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党委 书 记、校长、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与 就业 指导处,具体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招生计划
我校2022年本科分专业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各省(市、区)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四条?录取规则
我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投档范围内,严格按照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有特殊要求的省(市、区),该地生源考生按相关要求进行录取。
(一) 高考 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录取原则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我校按照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二)非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录取原则
1.文史、 理工 类
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外语类专业相关科目:①外语、②语文、③综合;文史类相关科目: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理工类相关科目:①数学、②语文、③综合。
2. 艺术 类
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
3. 体育 类
(1)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2+体育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术科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术科成绩仍然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
(2)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 民族 传统体育专业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执行。
4.少数民族预科
少数民族预科不分专业,按文史、理工两大类录取,一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进入 大一 学习 。
(三)录取 志愿 顺序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志愿)考生,若第一次投档(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征集志愿考生。我校对征集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四)专业录取原则及退档
我校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在我校未录满的同科类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我校对专业安排无分数级差要求。
(五)专业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及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英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70%,口试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70%;日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英语或日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45%;俄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俄语,英语或俄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45%;旅游管理(3加1培养模式)、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3加1培养模式)要求外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47%;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及外语成绩,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大学英语。
2.汉 语言 文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70%。
3.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60%。
4.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达168CM、女生身高达158CM。
5.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专项要求男生身高达170CM,女生身高达160CM,其他不限。
6.汉语言文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经济学、财务管理、英语、小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天文学、化学、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地理科学、土木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地理信息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教育学、应用心理学、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等专业在贵州省按第一批次本科招生,具体专业以贵州省2022年高 校招 生 专业目录 为准。
(六)按类招生专业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专业按生物科学类招生,专业按类 填报志愿 和录取,按类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进校后按我校专业分流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七)专项计划
我校2022年在贵州省招收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非 西藏 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优师专项计划,具体专业和计划以贵州省2022年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条?身体健康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条? 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 学费 、住宿费等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
第七条?联合培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对口支援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0〕3号)文件精神,我校今年继续与厦门大学(我校对口支援高校)联合培养部分专业本科学生, 毕业 证书 和学位证书由我校颁发,注明两校联合培养,厦门大学附加印章予以确认。
第八条?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政策
我校建立了以奖、助、贷、勤、减、免、补为一体的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校级奖学金等,社会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有女子升大计划助学金、应善良助学金、宽泛助学基金等。
第九条?毕业与学位
我校录取的本科生修完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相关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条?入学资格审查、复查
新生 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复查。经核实,对发现弄虚作假,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新生,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咨询电话:0851-88909960、86701855(录取期间)
举报电话:0851-83227014
学校网站:
好了,今天关于“高校专项计划本科专业目录”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介绍对“高校专项计划本科专业目录”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请添加微信号咨询:19071507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