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本科专业目录_2016年本科专业目录
2016本科专业目录_2016年本科专业目录
2016本科专业目录是一个非常广泛的话题,它涉及到不同领域的知识和技能。我将尽力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文章目录列表:
1.2023年重庆市巴南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2020年福大研究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3.中传考研需要过四级吗
4.河北高考高校专业招生目录什么时候出
5.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需要适应哪些方面的需求
2023年重庆市巴南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2月17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3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机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通过考生所学课程以及专业培养目的等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一览表》中对 “专业”栏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学科出具相应证明,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教育学类专业报名考生应为“数学方向”专业类人才,毕业证书为“教育学”等未明确相应方向专业的,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
若毕业证书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
除明确规定外,本公告岗位表“其他条件”中的要求指考生在应届毕业学历阶段所取得的条件。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特别提醒: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调整,将通过巴南区人民政府网首页()公告公示-招录信息栏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提交报考申请。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2023年2月16日9:00至 2月21日18:00期间登录事业单位网上报名系统(网址:wsbm/rccp/webregister)进行报名,按操作流程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时不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只审核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要求。
巴南区人力社保局将会同用人单位在后续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凡后续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月22日12:00前进行修改。
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部门或单位)。
2.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3.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的,可于2023年2月23日9:00起至2月26日10: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各岗位报名人数一览表在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cqbn.gov.cn)查询。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也将随后通过该网站进行公示。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示表》上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详见附件5。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区人力社保局结合考生考试成绩研究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两轮。
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开展面试;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巴南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三)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及综合面试方式进行,凡进入面试的人员均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及综合面试,分值各为100分。
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有讲课(时间为10分钟)、专业实作考核(考试时间根据学科特点现场公布)。
音乐、体育、美术、书法、信息技术岗位专业技能测试为专业实作考核,其他岗位专业技能测试为讲课。
讲课的内容:根据报考学科,按指定年级及教学内容,现场备课、讲课,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处理教材、驾驭课堂、教育教学理念等综合素质。
专业实作考核的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实际操作能力,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专业实践进行测试。
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
结构化面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对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工作态度、应变能力等进行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及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面试组织工作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
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在资格审查时张榜公布。
逾时未参加者,按自动放弃考试考核资格处理。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结构化面试成绩×25%。
2.未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拟签约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于考试考核结束后在考点现场公布,并在考试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cqbn.gov.cn)公布。
签订就业协议且体检合格人员需按《通知》要求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交区教委政工科进行资格复审。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
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确定。
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考试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巴南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须至少在巴南区教育系统服务3年,其中,公费师范生根据规定最低服务期为6年,服务期内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
未满服务期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按照与招聘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报考人员如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及公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放弃者,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公招岗位。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其他
(一)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招聘单位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二)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在“巴南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目”上查询本次考试相关信息。
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本公告由巴南区人力社保局、巴南区教委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巴南区教育委员会:023-66232931,023-66227003
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66239580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巴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4.巴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
5.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附件下载:
1.附件1:巴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2.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docx
3.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pdf
4.附件4:巴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doc
5.附件5: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要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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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福大研究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福大研究生考试的报考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我校对参加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统考的同等学力考生的具体业务要求:①大学学习期间各门课程成绩良好以上(或80分以上),毕业论文(或设计)成绩优秀;②在普通高校或成人高考专升本、或自学考试本科段进修过或学习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6门以上合格成绩的有效书面证明(必须教务部门出具的);③报考非外语专业的考生还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或参加改革后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500分以上。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TEM4)考试。
注意事项:①招生专业目录上注明不招收同等学力的专业,谢绝同等学力考生报考;②同等学力考生须在报名前将有关材料(上段的①、②、③项)的复印件(考生须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对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挂号或特快寄送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③复试时,同等学力考生须按同等学力报考条件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成人高校教务部门的证明、成绩单);④复试时,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我校对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统考的同等学力考生无具体业务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其中“我校对参加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统考的同等学力考生的具体业务要求 ”除外)。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其中“我校对参加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统考的同等学力考生的具体业务要求 ”除外)。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福州大学接收推免生简章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上的相关通知,具体接收专业(领域)、人数、要求详见《福州大学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所列的招收推免人数均为预计接收计划数,各专业推免接收情况将在10月下旬公布在福州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主页。
中传考研需要过四级吗
中传考研不需要过四级。
《中国传媒大学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对报考条件要求如下: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详见教育部网站)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求复试时加试两门笔试,考试科目同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科目(见《中国传媒大学2016年硕士入学考试复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目录》)。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两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按大学本科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交相应本科段主干课8门课程成绩单(成绩单有进修学校教务处公章)。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1:目前国家本科毕业证书分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三类。
报名时,如考生既是成人高校或专续本、专升本、专接本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也有大专毕业证书且符合专科报考的所有条件,此类考生可以选其中一种类别报考:
①选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时,填写本科学历注册学号,填写毕业时间、学历等项目时,要以本科毕业当年度的时间、学历水平为准;
②选专科身份报考时,填写毕业时间、学历等项目时,以专科的毕业时间、学历水平为准。按大学本科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②不能同时填报。
注2: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交本科段成绩单(或相应本科段主干课8门课程的成绩单(有进修学校教务处公章);复试报到时提交本人发表论文或科研成果材料;复试时加试两门笔试(科目见《中国传媒大学2016年硕士入学考试复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目录》)。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外的其它专业学位(艺术、工程、汉语国际教育、翻译、新闻与传播、出版)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的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4.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③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注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MBA人员,不需要提交本科段成绩单、论文及科研成果,不需要同等学力加试。
河北高考高校专业招生目录什么时候出
日前,河北省高考招生计划发布(详情见文末),今年1660所高校共在河北招生 395718人,招生总数比去年增加2万人,整体录取率、本一录取率、本科录取率或都将超过去年计划。
1660高校招生395718人
根据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安排,今年共有1660所高校在河北省招生,其中省内院校117所,部委属院校132所,军校32所,香港高校2所,外省属院校1377所。
计划总数为395718人,其中文科89209人,理科184177人,艺术类36011人,体育类4918人,对口招生12597人,高职单招68806人(已录取)。
超半数考生有望读本科
整体计划延续连年来“本科增加、专科减少”态势,2016年专科共计划招生11.44万人(高职单招除外),比去年减少近1.34万;而本科招生计划大幅增加,本科计划为21.25万人。
2016年,河北省共有42.31万人报名参加高考,照此计算,超过93.5%的河北考生有望被高校录取,且继去年后,河北省本科录取率有望再度超过50%。
本一计划录取率或超15%
根据招生计划,2016年本科一批高校计划在河北省招收普通文理科生超过6.45万人(不含本科提前批)。
其中,本科一批文科计划招生近1.12万人,本科一批理科计划招生超过5.33万人。
本一计划总数比去年增加近2万人。根据河北省2016年高考报考人数推算,本一计划录取率超过15%,比去年有所增加。
2016年河北高招计划
各层次计划安排情况
1、本科计划212503人,其中,文科45608人,理科132505人,艺术类26537人,体育类3841人,对口本科4012人。
2、专科计划183215人,文科43601人,理科51672人,艺术类9474人,体育类1077人,对口专科8585人,高职单招68806(已录取)。
各批次计划安排情况
1、提前特殊类型批:计划招生18人,其中文科4人,理科14人。
2、本科提前批A:计划招生16339人,其中文科866人,理科2686人,艺术类12443人,体育类344人。
3、本科提前批B:计划招生14514人,其中文科1286人,理科3318人,艺术类6715人,体育类3195人。
4、本科一批(含本一特殊类型批):计划招生64530人,其中文科11182人,理科53348人。
5、地方农村专项计划:计划招生1353人,其中文科521人,理科832人。
6、本科二批(含本二特殊类型批):计划招生111737人,其中文科31749人,理科72307人,艺术类7379人,体育类302人。
7、专科提前批:计划招生13662人,其中文科1461人,理科1650人,艺术类9474人,体育类1077人。
8、专科批:计划招生92162人,其中文科42140人,理科50022人。
9、对口本科批:计划招生4012人。
10、对口专科批:计划招生8585人。
11、高职单招批:高职单招68806人(已录取)。
其他
1、本一特殊类型批、本二特殊类型批中没列计划数的院校(该类招生计划不分省),录取期间院校会依据实际录取人数追加招生计划,不占用以上对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数。
2、本科预科计划招生822人,按国家规定不计入我省和招生院校今年计划招生的总规模。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需要适应哪些方面的需求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解放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国家开放大学、考试中心:
为加强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统筹规划与宏观管理,进一步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高校办学自主权,促进各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有序、协调发展,我部研制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落实《管理办法》要求,对照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对现设的本、专科专业进行梳理、调整和规范。2017年,各地各高校要通过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做好拟招生专业的申报工作(平台启用事项另行通知),自2018年起,新入学的学生全部按照目录内专业进行招生。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现在籍学生仍按原专业培养至毕业。
二、各地各高校要按照成人学习特点和教学规律,做好专业与课程体系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用性,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相关规定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依据《管理办法》另行发布。
四、《管理办法》是教育部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首份文件,对于统一各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政策,转变管理方式,明确责任和管理程序,加强信息服务与过程监管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宣传、学习和贯彻工作,确保《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
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我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1-2]
教育部
2016年11月18日
管理办法编辑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统筹规划与宏观管理,促进各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有序、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开放大学、独立设置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举办的各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和管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高校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要根据学校自身办学能力,发挥办学优势和特色,主动适应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终身学习理念,以满足学习者学习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学习者职业能力提升为重点,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职业人才成长规律,培养具有较高综合素养、适应职业发展需要、具有创新意识的应用型人才。
第四条 教育部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设置的政策制定和宏观管理。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统筹指导和监管服务。
高校依照相关规定自主设置和调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负责制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和基本规范。
受教育部委托,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负责对本行业领域相关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进行指导。
第五条 教育部组织设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设立相应的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织,或在现有专家组织中增加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评议职能。充分发挥专家组织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建设、监督与评估方面的政策研究、论证审议和决策咨询作用。
第六条 教育部建立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实行全程信息化管理与服务。
第二章 专业目录
第七条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目录由《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见附件)组成。《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由教育部制定、发布,适时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第八条 全国考委、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开放大学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可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提出增补专业的建议。材料内容包括:相关行业(职业)人才需求报告、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报告、专业简介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高校提出的增补专业建议进行评议汇总,于每年11月30日前上报信息平台。全国考委、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可直接向教育部提交建议材料。教育部组织专家确定增补、撤销或更名的专业名单,适时向社会发布。
第九条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国家控制专业为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中已经明确的国家控制专业。
第三章 专业设置的基本条件和程序
第十条 高校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满足学习者多样化终身学习需求。
(三)有科学、规范、完整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其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四)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设施、图书资料或数字化学习资源、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场所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和必要措施。
第十一条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须在本校已开设的全日制教育本、专科专业范围内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并可根据社会需求设置专业方向,但专业方向名称不能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目录中已有专业名称相同,不能涉及国家控制专业对应的相关行业。具体程序为:
(一)各高校通过信息平台填报当年拟招生专业及相关信息。
(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汇总本行政区域内高校提交的专业信息,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教育部。
(三)教育部对各地上报的专业信息进行汇总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开放大学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可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目录中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并可根据社会需求设置专业方向,具体要求同第十一条。具体程序为:
(一)对于拟设置的新专业,学校要组织校内有关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进行审议,通过信息平台提交人才需求报告、专业论证报告和人才培养方案等申请材料。信息平台将面向社会公示一个月,学校官方网站应同步公示。公示期满后,学校对公示期间收到的意见进行研究处理,及时将意见处理情况及修改后的申请材料提交信息平台。
(二)对于已开设的专业,各校通过信息平台填报当年拟招生专业及相关信息。
(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省(区、市)实际,对本行政区域内开放大学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提交的新设专业申请材料和当年拟招生专业信息进行统筹汇总,通过信息平台提交教育部。
(四)教育部对各地上报的专业信息进行汇总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开放大学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国家控制专业,具体程序为:
(一)学校通过信息平台填报当年拟招生国家控制专业及相关信息。
(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取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后,将本省(区、市)内拟新设国家控制专业的申请材料报送教育部。
(三)教育部按照现有国家控制专业审批办法管理。
第十四条 各类高校拟招生专业及相关信息须于当年1月31日前通过信息平台填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类高校提交的专业信息统筹汇总后,须于当年3月31日前通过信息平台提交教育部;教育部对各地上报的专业信息进行汇总,于当年5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专业备案或审批结果。
第十五条 全国考委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目录范围内,确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制订相应专业基本规范,并于当年5月31日前通过信息平台公布。各省(区、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在清单范围内选择开考专业。
第四章 监督与评估
第十六条 教育部和全国考委将充分运用信息平台监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工作运行,全面掌握专业设置整体情况和动态信息,及时公布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和调整情况。推动建立教育行政部门、行业组织、第三方机构、高校等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和评价机制。
第十七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运用信息平台掌握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校继续教育专业设置情况,制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检查和评估办法,加强对高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建设的监督与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该专业继续招生、暂停招生的依据。对存在人才培养定位不适应社会需求、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学(考试)管理严重不规范、教育质量低下等情况,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视情节责令有关高校对相应专业进行限期整改,完成整改前,该专业暂停招生,且高校不得设置新专业;情节严重且拒不整改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建议高校主管部门停止该专业招生。
第十八条 对未按本办法设置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高校不得进行宣传和组织招生。对违反本办法擅自设置专业或经查实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高校,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三年内不得增设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
第十九条 高校应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建设,建立和完善自我评价机制。鼓励引入专门机构或社会第三方机构对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办学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及认证。
今天关于“2016本科专业目录”的探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2016本科专业目录”,并从我的答案中找到一些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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