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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本科专业办学标准是_职业本科专业办学标准是什么

2024-09-25 07:48分类: 本科专业 阅读:

职业本科专业办学标准是_职业本科专业办学标准是什么

大家好,今天我来和大家聊一聊关于职业本科专业办学标准是的问题。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会将我所了解的信息进行归纳整理,并与大家分享,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是几本?
2.职业技术大学和大学有什么不同?是大学还是大专?
3.职业本科专业是什么意思
4.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费
5.设立高等职业学校的审批流程及材料

职业本科专业办学标准是_职业本科专业办学标准是什么(图1)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是几本?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是二本。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是与新中国第一座现代化炼油厂和第一座化学工业基地相伴而生的公办本科层次的职业技术大学。

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创建于1956年的石油部兰州石油学校和化工部兰州化工学校以及兰炼职工大学、兰化职工大学,1999年转制为甘肃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经教育部批准,整合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办学资源,设置公办本科层次的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

办学条件

学校有西固东、西校区,兰州新区校区,白银校区,占地面积2600余亩,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01万元,图书260余万册。建有校内实训基地85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238个,其中,国家级生产型实训基地6个、国家级虚拟仿真中心1个。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6000余人,其中,首届本科生800人。有教职员工1210人,其中,专任教师1106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469人(教授108人,含二级教授6人,享受甘肃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津贴10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580人(博士43人),“双师型”教师650人,兼职教师350人。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

职业技术大学和大学有什么不同?是大学还是大专?

2020年6月22日,教育部办公厅公布了一批更名高校名单,6所高职本科院校改名为大学,变成了“职业大学”和“职业技术大学”。那么,职业技术大学和大学有什么不同?是大学还是大专?

一、职业技术大学和大学有什么不同?

就目前来看,职业技术大学和普通本科大学的区别如下:

1、办学属性不一样

虽然都是本科层次,但普通本科大学进行的是本科和研究生教育,而职业技术大学则开展本科职业教育,所以两者的办学属性是不一样的。

2、培养方向不一样

普通本科大学主要培养高级专业人才,而职业技术大学则以培养职业技能型人才为主,所以两者的人才培养方向是大有不同的。

3、专业设置不一样

目前我国的职业技术大学数量仍然较少,且开设的专业也与普通本科学校不太一样,一般专科专业较多,而职业本科专业偏少,且基本都是偏应用型的。比如,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的职业本科专业只有土木工程、工程造价、软件工程、电子商务、工艺美术、风景园林。

4、学费标准不一样

当然,学费高低其实跟学校的办学属性并没有什么关系,但目前我国的职业技术大学绝大多数都是民办学校,所以学费普遍偏高,特别是在与广大公办本科相比时。

如何辨别一所是否是职业技术大学:

职业大学或者职业技术大学一般名字中都保留有“职业”和“大学”二字。

二、职业技术大学是大学还是大专?

大学。 职业技术大学的办学层次是本科,不是专科,而很多人往往用“大学”来指本科,所以职业技术大学是大学。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的职业技术大学一般都是从高职高专转变过来,一般先升本、再更名为大学。比如: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本科)——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三、全国职业技术大学有几所?

目前全国共有 21所 职业(技术)大学,具体名单如下:

1、全国首批十五所职业本科试点学校

南昌职业大学、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泉州职业技术大学;

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山东外事职业大学;

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

广西城市职业大学、海南科技职业大学、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成都艺术职业大学、西安信息职业大学、西安汽车职业大学。

2、本次六所职业本科试点学校(2020年6月)

运城职业技术大学、辽宁理工职业大学、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

注意:其中仅有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是公办高校,其余大学均为民办院校,收费颇高。

职业本科专业是什么意思

职业本科专业的意思是相对普通本科专业,指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大学设置的职业本科、高等职业本科类的本科专业。

1、职业导向性强:职业本科的教育目标是培养具备一定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因此其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都是以职业需求为导向,注重实践教学和职业素养的培养。

2、实践性强:职业本科注重实践教学,通过实习、实训、毕业设计等方式,让学生在实际工作中学习和掌握职业技能,提高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3、专业性强:职业本科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都是针对某一特定职业领域的,因此其专业性强,能够满足职业领域的需求,培养出具备专业技能和知识的人才。

职业本科和普通本科的区别如下:

1、相较普通本科,职业本科更突出职业性、技术性、应用性。职业本科教育要培养的是具有技术复杂性的操作岗位,或者是为一线操作者提供技术方案的应用技术岗位,并能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技术型人才。

2、职业本科专业按照农林牧渔、资源环境、能源材料、土木建筑、水利水电、机械制造、生物化工、轻工纺织、食品药品、交通运输、电子信息等19大类设置(与专科专业大类相同),而普通本科专业按照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13个门类设置。

3、职业本科是职业教育的组成部分,职业教育包含职业中等教育、职业专科教育和职业本科教育;普通本科是普通高等教育。

4、目前职业本科大学大多为民办,普通本科大学多为公办。当然职业本科大学也有公办,比如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大学等就是公办大学。

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费

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费如下:

学费收费标准:普通本科:普通类专业4000元/年或5200元/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9000、1035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学费:18000元/年。

普通专科:普通类专业5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科学费:15000元/年。

办学条件:

学校位于武汉市黄家湖大学城,毗邻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武汉市重点开发的科研教育、生态体验、休闲旅游区域,具有不可多得的交通、环境和产学研一体化优势。学校设置有10院1部,45个本科专业,在校生2万余人。

占地面积82.7万㎡,校舍面积32.9万㎡,校园环境优美,设施先进,智慧校园信息化程度高;教学基础设施优良,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教学用计算机台数等位居国内同类高校前列。

建有一流的大型综合实验中心和图书馆,馆藏图书244.2万余册;公寓式学生宿舍均配备有空调和24小时热水系统。

设立高等职业学校的审批流程及材料

一、设立依据

1.《高等教育法》(1998年8月通过,2015年12月修正)第二十九条:“设立实施本科及以上教育的高等学校,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设立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审批设立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审批设立高等学校,应当委托由专家组成的评议机构评议。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分立、合并、终止,变更名称、类别和其他重要事项,由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审批审批;修改章程,应当根据管理权限,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2.《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1986年12月15日国发〔1986〕108号)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指以通过国家规定的专门入学考试的高级中学毕业学生为主要培养对象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第十七条:“设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批程序,一般分为 审批筹建和审批正式建校招生 两个阶段。完全具备建校招生条件的,也可以直接申请正式建校招生。”

3.《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教发[2000]41号)?

第一条 设置高等职业学校,必须配备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品德高尚、熟悉高等教育、具有高等学校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校(院)长和副校(院)长,同时配备专职德育工作者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从事高等教育工作经历的系科、专业负责人。

第二条 设置高等职业学校必须配备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其人数应与专业设置、在校学生人数相适应。在建校初期,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一般不能少于70人,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不应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每个专业至少配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2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本专业的"双师型"专任教师2人;每门主要专业技能课程至少配备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2人。

第三条 设置高等职业学校,须有与学校的学科门类、规模相适应的土地和校舍,以保证教学、实践环节和师生生活、体育锻炼与学校长远发展的需要。建校初期, 生均教学、实验、行政用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20平方米;校园占地面积一般应在150亩左右(此为参考标准)。 必须配备与专业设置相适应的必要的实习实训场所、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适用的教学仪器设备的总值,在建校初期不能少于600万元;适用图书不能少于8万册。

第四条 课程设置必须突出高等职业学校的特色。实践教学课时一般应占教学计划总课时40%左右(不同科类专业可做适当调整);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实验、实训课的开出率在90%以上;每个专业必须拥有相应的基础技能训练、模拟操作的条件和稳定的实习、实践活动基地。一般都必须开设外语课和计算机课并配备相应的设备。

第五条 建校后首次招生专业数应在5个左右。

第六条 设置高等职业学校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和正常教学等各项工作所需的经费,须有稳定、可靠的来源和切实的保证。

第七条 新建高等职业学校应在4年内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不少于2000人;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不少于10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5%;3、与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教学仪器设备的总值不少于1000万元,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6万平方米,适用图书不少于15万册; 4、形成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特色的完备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对于达不到上述基本要求的学校,视为不合格学校进行适当处理。

第八条 位于边远地区、民办或特殊类别的高等职业学校,在设置时,其办学规模及其相应的办学条件可以适当放宽要求。

4.民办高等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教计[1993]129号)

第八条 民办高等学校的设置标准,应有别于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从满足教学基本需要出发,实事求是地予以确定。

第九条 设置民办高等学校,应具备下述基本条件:配备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水平,具有高等教育工作经验,管理能力较强,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专职正、副校长。还应配备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职学科、专业负责人。配备政治素质较高、业务能力与专业设置、在校学生人数相适应的稳定的教师队伍。各门公共必修课程、专业基础和专业必修课程,至少应有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1人。每个专业至少应有二名具有副教授职称以上的教学骨干。设置的专业数一般在三个以上;在校学生规模应达到500人以上,其中高等学历教育在校学生规模应不少于300人。 有固定、独立、相对集中的土地和校舍。校舍一般应包括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含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校系行政用房及其他用房五项,合计建筑面积参考指标为:文法财经类学校每生10平方米,理工农医类学校每生16平方米。占地面积应满足校舍建设用地和供学生体育活动的场地。按所设专业和学生人数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设备和适用图书。实验课及实习条件应达到各专业教学的基本要求。 要有与建校相应的建设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建校、办学费用由申办者自行筹措,并需有关部门审核、验资。其资金数额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条 自行筹资建校舍尚有困难的民办高等学校,允许租借现有合适的校园或其他单位的适用土地、用房从事教学活动,但须有具法律效力的契约。长期租借外单位适用土地、房屋等设施满足办学需要的学校,其筹办启动资金要求可以适当放宽。

第十一条 民办高等学校不得租借以下房产做为校舍:1、简易建筑物;2、危房;3、从事正常教学活动的中小学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校舍。 4、其他不适于教学活动的房屋。

第十二条 民办高等学校可以利用其他单位的实验、实习设施和图书资料,但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三条 国家鼓励设置专科层次的民办高等学校。设置本科层次的民办高等学校,其标准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申请筹办民办高等学校须报送以下材料: 1、学校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和建校方案(规模、专业设置等); 2、建校资金、办学正常经费的数量、来源渠道及证明文件; 3、学校章程;实行董事会制度的学校,还须报董事会章程和董事长、董事名单及资格证明文件;4、已有办学条件和学校基本建设规划;5、其他有关文件。

第十七条 申请正式建校要报送以下材料: 1、省级人民政府的审核意见;2、正式建校的可行性论证; 3、资金数量、来源及证明文件;4、学校组织机构,领导班子、教工队伍情况和骨干教师名单及其职称、专业;5、学校规模、学制、招生专业、人数、生源面向;6、批准筹办学校的结业学生参加自学考试情况;7、已有校园、校舍建筑面积、图书资料及教学仪器设备情况 。

二、受理条件

1申请设立的高等职业学校已列入山东省高等学校设置规划。

2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3配备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品德高尚、熟悉高等教育、具有高等学校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校(院)长和副校(院)长,同时配备专职德育工作者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从事高等教育工作经历的系科、专业负责人。

4配备以专职教师为主的教师队伍,其人数、结构应与专业设置、在校生规模相适应。建校初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一般不能少于70人,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应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30%;每个专业至少配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3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本专业的“双师型”专任教师3人;每门主要专业技能课程至少配备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3人。

5具有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有与学校的学科门类、规模相适应的土地和校舍,以保证教学、实训和师生生活、体育活动与学校长远发展的需要。建校初期,教学、实验、行政用房建筑面积生均不得低于20平方米;校园占地面积一般应在500亩以上(民办学校不低于200亩),大、中城市在市区内建校的,其占地标准可适当放宽。配备与专业设置相适应的必要的实习、实训场所、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建校初期适用的教学仪器设备的总值不少于600万元;适用图书不少于8万册。

6课程设置必须突出职业技术教育特色。实践教学课时一般应占教学计划总课时40%左右(不同科类专业可做适当调整);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实验、实训课的开出率在90%以上;每个专业必须拥有相应的基础技能训练、模拟操作的条件和稳定的实习、实践活动基地。学校必须开设外语课和计算机课并配备相应的设置与装备。

7建校后首次招生专业数应在5个以上。

8设置高等职业学校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和正常教学等各项工作所需的经费,须有稳定、可靠的来源和切实的保证。

9学校有良好的周边环境,不得影响正常教学活动。校园环境建设与校园文化建设有机结合,积极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10设置民办或特殊类别的高等职业学校时,其办学规模及其相应的办学条件可适当放宽。

11学校分立、合并应当具有正当理由和可行性方案,应符合相应层次、类别学校设置标准的要求。

12新建高等职业学校应在4年内达到以下基本要求:(1)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不少于2000人;(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不少于10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35%;(3)与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教学仪器的总值不少于1000万元,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6万平方米,适用图书不少于15万册;(4)基本形成具有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特色的完备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

13学校变更举办者、名称、类别和其他重要事项应当具有正当理由和可行性方案,应符合相应层次、类别学校设置标准的要求

14学校变更举办者,同时涉及地址变更的,应当达到相应层次、类别学校设置标准要求

15学校新举办者决策机构、权力机构同意出资举办该学校,并形成相关决议

16民办高等职业院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同意,按元学校设置审批程序,由设区市政府报审批机关核准

17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变更名称、类别和其他重要事项已列入山东省高等学校设置规划

18学校原举办者和新举办者对财务清算报告认可无疑义,签订举办权转让协议,明确在财务、资产、债务等方面的处理意见,保证变更举办者后学校的稳定和持续健康发展

19变更名称,应当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学科门类、规模、领导体制、住所地等,确定名实相符的学校名称

20学校终止应同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2)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3)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21学校终止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

22民办高等职业学校名称、类别和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应当由主管部门报审批机关核准

23民办高等职业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民办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自行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

三、注意问题

1.申请设立高等职业学校应当向谁提出申请?

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举办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省教育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组织专家论证、现场勘验等工作。

2.高等职业学校筹设、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的申请主体有何特殊要求?

答: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均可提出申请,一般是由主管部门提出,没有主管部门的由申请人提出。

3.民办高等职业学校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吗?

答:根据《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民办高校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不得在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办学地点之外办学。

4.民办高等职业学校校长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答:民办高校校长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具有10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管理经历,年龄不超过70岁。校长报审批机关核准后,方可行使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职权。校长任期原则上为4年。

5.高等职业学校的筹设期多长?

答:高等职业学校的筹建期限,从批准之日起,应当不少于一年,但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好了,今天关于“职业本科专业办学标准是”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职业本科专业办学标准是”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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