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本科专业建设规划_艺术类院校学科专业建设
艺术类本科专业建设规划_艺术类院校学科专业建设
最近有些日子没和大家见面了,今天我想和大家聊一聊“艺术类本科专业建设规划”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比较陌生,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而写的,让我们一起来探索其中的奥秘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河北传媒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2.景观设计属于什么专业
3.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
4.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修订版)
5.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6.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
河北传媒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高考# 导语 无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河北传媒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河北传媒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河北传媒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基本信息
(一)学校名称:河北传媒学院
(二)学校代码:12784
(三)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四)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六)学校概况:河北传媒学院是一所以传媒艺术为主,艺、文、工、管、教等多学科兼容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设有47个本科专业,3个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广播电视编导、录音艺术2个专业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播音与主持艺术、网络与新媒体、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休闲体育、广播电视学、舞蹈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视觉传达设计、表演、摄影10个专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其中广播电视编导和播音与主持艺术同时为河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七)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传媒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传媒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学校地址:
兴安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兴安大街109号;
警安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警安路8号;
鹿泉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双同路9号。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北传媒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河北传媒学院本科招生委员会为本科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确定招生规模,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五条?河北传媒学院本科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录取具体工作。
第六条?河北传媒学院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紧密结合学校发展规模、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筹编制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总体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正式下达计划为准,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招生类别和培养类别
第八条?学校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趣,2021年学校实行部分普通类本科专业“大类招生、大类培养、专业自由转出、审核转入”政策。各招生专业所属的培养大类如下:
(一)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传播学、我出版学、网络与新媒体、数字出版;
(二)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
(三)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
(四)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第九条?选考科目要求
第一款?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山东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湖北省、广东省、重庆市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选考科目范围不限。
第二款?河北省普通类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一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文化产业管理、电子商务、会展经济与管理选考物理或历史均可。
第二?计算机类选考科目要求必须选考物理方可报考。
第三款?山东省普通类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一?新闻传播学类选考科目范围不限。
第二?外国语言文学类选考科目要求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第三?计算机类选考科目要求必须选考物理方可报考。
第五章?招生录取
第十条?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录取体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二条?按照教育部调档比例要求,学校根据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三条?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和降分政策,按各省级招办实际投档分数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健委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第一款?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录取时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第二款?在非高考改革省份对于进档考生安排专业,以分数优先、专业之间不设级差为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为考生安排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三款?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份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报考我校招生专业须满足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六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第一款?由学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与科技、表演、表演(学前表演)、表演(体育表演)、表演(国标舞)、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等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后,按照专业成绩的70%和文化成绩的30%之和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二款?由学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书法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等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后,按照专业成绩的50%和文化成绩的50%之和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三款?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学、雕塑、漫画、绘画、新媒体艺术等专业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类别统考专业成绩,执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四款?河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书法学、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等专业录取原则:使用河北省校际联考专业成绩,执行河北省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五款?河北省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河北省美术统考专业成绩,执行河北省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六款?山东省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等专业使用山东省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执行山东省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七款?山东省书法学专业使用山东省书法学专业统考成绩,执行山东省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八款?录取时,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第九款?学校舞蹈类专业只招收民族舞和民间舞。
第十款?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的,学校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休闲体育等专业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执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十八条?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办法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按照教育部招生工作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用于我校不做分省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
第十九条?部分专业报考条件
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等专业要求无色弱、无色盲、无平跖足,矫正视力不低于4.8。
第二十条?学校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六章?招生监察
第二十一条?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和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要求,成立由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本校的招生监察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招生监察力度,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原则的贯彻落实。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河北传媒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三条?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二十四条?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体系,以保障我校学子正常顺利完成学业。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学校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评定国家助学金,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生活费问题;协助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开通绿色通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设有临时困难补助、新生入学资助,并组织开展勤工助学等活动。?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河北传媒学院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学校****
河北传媒学院网址:
本科招生网址:
招生办微信: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办
联系电话:0311-85334781、85334780(传真)
邮?箱:zs@hebic.cn
景观设计属于什么专业
问题一:景观设计属于什么行业类型 其基本作用和目标在于运用城市规划、园林绿化、环境设计等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保护与利用自然与人文风景景观资源;创造优美宜人的人居环境;组织安排良好的游憩环境。景观设计师从事的工作领域涉及环境景观建设的诸多要素,需要从业人员具有一定的空间想象力和创作力、表达能力、计算能力,色觉和形体知觉正常,肢体灵活。其专业及核心是景观与风景园林规划及设计,其相关专业及知识包括城市规划、生态学、环境艺术、建筑学、园林工程学、植物学等等。所以他是一个独立的设计行业 一门综合性学科
问题二:景观艺术设计属于什么专业? 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是属于艺术设计类,
以下类目的室内设计也是艺术设计类,
而景观设计在2011年已经成为一级类目也就是说被单独成立为独立学科――风景园林学
风景园林学与建筑学、城乡规划学、环境艺术、市政工程设计等学科有紧密的联系。
风景园林师的主要职业范围:
城市规划设计
居住区规划设计
城市公园设计
城市广场和步行街设计
滨水区设计
校园、社会机构和企业园的规划与设计
旅游和休闲地设计
国家公园的设计与管理
景观与区域规划和自然景观的重建
墓园设计
详情参考百度百科:baike.baidu/...zpk#10
问题三:什么是景观设计专业 职业定义:
景观设计师是运用专业知识及技能,
从事景观规划设计、
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室外空间环境创造等方面工作的专业设计人员。
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
(1)
景观规划设计;
(2)
园林绿化规
划建设;
(3)
室外空间环境创造;
(4)
景观资源保护。
职业概况: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的城市建设和
环境建设以前所未有的高速度向前推进,
全国各地都出现了景观设计的热潮。
沿
着改革开放的足迹,
景观建设已经成为城镇建设的重要内容。
景观设计师的需求
日益提高。
目前已有上万计的设计人员从事景观设计工作,
主要分布在我国的各
大城市,尤以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和重庆为多。景观设计师从事的工作领域
涉及环境景观建设的诸多要素,
需要从业人员具备良好的工作素质。
它的专业及
核心是景观与风景园林规划及设计,其相关专业及知识包括城市规划、生态学、
环境艺术、建筑学、园林工程学、植物学等等。
由于景观设计专业长期包含在规划设计、
建筑设计及园林设计诸专业设计之
中,
从事景观设计专业的人员资格参差不齐,
影响了景观建设的质量提升。
规范
景观设计的职业标准,
极大地有利于我国景观建设的发展,
缩短我国城市建设与
国际城市建设的差距,提升我国设计人员国际交流的起点。
景观设计师适应的就业领域宽广,能参与景观建设的全过程,
具体岗位有:
(1)
设计院、所的专业设计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者。
(2)
专业学校和大专院校的专业教育工作者。
(3)
景观设计员(师)国际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者。
(4)
国家 *** 主管部门的公务人员。
(5)
企事业单位的环境景观建设管理部门的工作者。
(6)
城市投资和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环境建设工作者。
(
7
)
施工企业的景观建设施工和施工管理工作者。
我国的基本建设工作程序,
明确了景观设计的企业资质核准制度,有力地保障了景观建设的健康发展。我国的大部分景观建设项目的设计也由相应的设计单位完成。由于设计单位的人力资源需要,促使我国的大专院校纷纷成立了景观设计专业。但专业设置的年限很短,教材尚不统一,学员的素质水平和专业水平很不一致。所以,本职业标准的形成,特别是职业培训显得至关重要。
在国外,景观建设已成为城市公共生活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景观设计已成为人居环境科学的一部分。形成了教育注册培训执业和继续教育等一系列完整的职业制度,也聚合了广泛的社会基础和优秀的领军人才,建立了行业协会的社会管理体系,成为社会分工的有力支柱。我国的城市建设方兴未艾,北京的申奥成功和上海的申博成功为我国的景观建设带来了难得一遇的机遇。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对生活质量的追求极大地促使了景观建设的蓬勃发展。众多的就业机会给景观设计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
景观设计师职业的设立:
其基本作用和目标在于运用城市规划、
园林绿化、环境设计等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保护与利用自然与人文风景景观
资源;创造优美宜人的人居环境;组织安排良好的游憩环境。一方面有利于社
会公共环境的需求,另一方面也保障了人民生活财产的安全。这对于我国环境
景观的健康发展不仅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更有深远历史意义。...>>
问题四:在大学里园林设计属于哪个专业 我不是大学老师,但是我是学园林设计的,我专业的名称就叫做园林,这个分学校不同而异,有的叫”风景区规划,城市规划”等等,不但名字不同,所涉及的侧重点也不同,我所学的是与园林树木,花草,配置,规划有关,但是有些院校则重点在与建筑的鸡现,很多东西虽然都涉及园林设计,但是差距很大.
问题五:风景园林设计属于什么大类的专业 风景园林设计属于那大类的专业,目前从教育的角度讲还没有明确的定义。 风景园林设计专业,有的大学设在农学学科;有的设在林学学科;有的设在工学学科;有的地方算是艺术类的专业等等。
从风景园林设计专业的性质看,它应该归类于工科的建筑专业。因为,风景园林设计专业是综合利用科学和艺术手段营造人类美好的室外生活境域的一个行业和一门学科。是以生物、生态学科"为主,并与其他非生物学科(例如土木、建筑、城市规划)、哲学、历史和文学艺术等学科相结合的综合学科。风景园林设计专业包含了建筑类中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专业、风景园林专业。
风景园林设计专业是培养具备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风景名胜区和各类城市绿地的规划设计等方面的知识,能在城市建设、园林等部门从事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的应用型人才。
问题六:景观设计师属于什么专业 目前国内这个学科的架构不完善,有说属于园林 也有说属于建筑规划的,农林院校叫风景园林专业 ,建筑院校为景观建筑学
问题七:风景园林专业的专业类别是什么 国家将园林分为风景园林和景观设计两类,风景园林是农学,景观设计是工科,你要问清楚专业名。
问题八:园林景观属于什么行业 农林学的,我是景观园林系城市园林(景观工程)专业的,学的就是园林设计,专业分属农林学
问题九:园林(景观设计)专业究竟是做什么的? 我就是园林景观设计方向的学生。首先,园林是一个设计类专业,应该说更接近建筑学和城市规划,园艺跟这个专业相关,但不相似,设计的东西一般是比较大的方面,比如公园,广场,庭院,也有一些小建筑的设计。通俗的来说,园林设计的人只是设计在一个地方该栽什么植物,大概怎么修剪,设么地方该是道路,设么地方该是亭子,而不去管植物怎么嫁接,怎么育种这类的问题。学校里学的课程,主要是入学的美术基础,设计初步,之后是手绘表现,同时也在学植物学,园林树木学,园林花卉学等植物方面的课程。大三以后以设计类课程为主,主要是园林建筑设计,公园,广场设计,居民区,单位绿化设计等。当然还有所有专业都要学的公共课,英语和政治类课程。这个专业前途还是明朗的,如果学的很好,可以成为收入很高的设计师;退一步做园林施工也不错;考研可以考景观设计方向,也能有好的发展。当然,如果学不好,就业也是很成问题的,设计,施工,总要会一个方面才能在这个专业就业。毕业后的岗位主要一下几种,1.考公务员进入园林局,稳定的方向,但我不太推荐,浪费人的才华;2.进入设计公司,从事设计,一般只有顶尖的学生才能走的路,很有前途,也很有钱途;3.进行园林施工,施工也不是要你去栽树,而是让你做现场的监理,指挥,做好了也能发财;4.考研,然后留校做教师,学术方面的,但同时也可以再社会上接设计的活,不错的选择。园林景观设计要学画图、认识植物、懂设计原理。景观设计图分手绘和机绘。现在做设计机绘肯定是必要的,手绘也很重要,标准的一套设计图里要有一定量的手绘图的,要是手绘好多用手绘当然也可以,很多大师做的设计图都是手绘图。景观设计绘图跟美术不一样,园林手绘有自己的一些表现方法,但需要一定的美术基础,如果你了解一些美术基础的话可以买一些景观手绘的书来看,一般熟点里建筑类的书籍下面会有。计算机绘图的话AUTOCAD、Photoshop是一定要学的,然后是建模软件有3Dmax、SketchUp,但是3Dmax自学的是比较困难的,SketchUp要相对好学的多,如果你已经会CAD,SketchUp自学也很容易的,园林专业用SketchUp也就够了。画施工图就要懂园林工程制图方面的理论。植物在景观中是很重要的一部分,但是要认植物光看书完全是不行的,你会发现看了书上描写的一种植物特征,就算有有照片等你见到那种植物你还是找不到,而且生活中看到的很多植物你不知道叫什么但是有书也不知道到怎么查。认识植物一定要从实物来认,这就需要一个人来教你,很多植物你看到过认识过但下次见到可能就不记得了,或在不同的地方看到树形有变化的就不认识了。认识了实物再看书比较好。园林教学中用的植物方面的书有:植物学,园林树木学,花卉学,园林草坪与地被植物的应用等。园林树木学最好用很厚的那本,比较权威。画图和植物是基础课,设计方面要学:风景园林概论,设计初步,园林设计,园林建筑设计这些。园林和建筑是分不开的。在学习园林景观设计的过程中还要了解中国的古典园林史和西方园林史。
问题十: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属于什么类的学科啊? 航博公考辅导中心答复如下: 1)首先:了解一下等级划分:学科>门类>专业 2)然后:区分你的专业所在的区域:文学(学科)>艺术类(门类)>环境艺术(专业)3)最后:你便可以选择这3个职位要求的岗位进行报考了~ 另外不限专业的你也可以报考,但是竞争很大~
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促进高等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加强和改善对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以下简称“专业”)的宏观管理,推进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和调整,应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遵循教育规律,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特殊与一般的关系。
第三条 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和调整,应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设置。
通过现有专业扩大招生、拓宽专业服务方向或共建、合作办学等途径,能基本满足人才需求的不应再新设置专业。
第四条 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和调整,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有关要求,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五条 高等学校设置和调整专业必须具备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经学校主管部门(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下同)批准的学校发展规划,有人才需求论证报告,年招生规模一般不少于60人(特殊专业如艺术类专业执行具体规定);
(二)有专业建设规划、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和其他必需的教学文件;
(三)能配备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一般应有已设相关专业为依托;
(四)具备该专业必需的开办经费和教室、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场所等办学基本条件。
第六条 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实行总量控制,在学校主管部门核定的专业数内,学校年度增设专业数一般不超过3个。
第七条 高等学校原则上按其分类属性设置专业,以形成优势和特色,根据需要与可能也可适量设置学校分类属性以外的专业。
第八条 高等师范院校增设非师范专业(系指不以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教师为培养目标的专业),应依据所在地区现设专业及人才供求状况统筹考虑。
第九条 基本办学条件未达国家规定标准或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未通过的高等学校,不得增设新专业。 第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调整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或审批所属学校专业,应征求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依据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在核定的专业设置数和学科门类内自主设置、调整专业。
设置、调整核定的学科门类范围外的专业,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批,报教育部备案。
第十二条 高等学校设置、调整专业目录外的专业,由学校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组织专家论证并审核,报教育部批准。
第十三条 高等学校设置、调整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核,报教育部批准。
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由教育部确定并公布。
第十四条 高等学校专业设置数和自主审定专业的学科门类,由学校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核定,报教育部备案。
第十五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高等学校设置、调整专业,须考虑所在地区人才需求和现有专业设置情况,学校在向主管部门备案或申报专业时,须将备案或申报材料同时抄报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
第十六条 专科层次的高等学校不得设置本科专业。 第十七条 专业审核每年集中进行一次。由高等学校自主审定的专业,各校应于每年9月30日前将审定结果连同专业核定数执行情况表报学校主管部门;由学校主管部门按照统一表格于10月31日前核报教育部备案。
第十八条 学校申请设置、调整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批的专业,应向学校主管部门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学校发展规划;
(二)申请报告(简要说明设置或调整专业的主要理由和其它情况);
(三)申请表(按照教育部统一制定的格式据实详细填写);
(四)拟设专业的教学计划;
(五)其他补充说明材料。
第十九条 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批的专业,学校申报时间及审批时间由学校主管部门自行确定,但学校主管部门应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审核结果按照统一表格报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条 由教育部审批的专业,学校主管部门应于10月31日前向教育部申报,提交专门报告并附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书面材料。
申报目录外专业,还须附专业论证报告、参加论证的专家名单、专业介绍、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情况及其他说明材料。
教育部于当年12月31日前完成审批工作。 第二十一条 目录外专业的论证由学校主管部门邀请教育、科技、人事部门及有关单位(不含申请设置该专业的学校)专家、学者组成论证小组进行。论证小组一般不少于7人。论证小组人员名单须在论证前报教育部核准。
第二十二条 对目录外专业的论证应着重论证设置该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主要包括:
(一)对拟设专业人才需求的分析;
(二)拟设专业与国内外相关或相近专业的比较分析;
(三)拟设专业的培养目标、业务范围(主要指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主干学科(或主要学科基础)、基本课程、授予学位;
(四)拟设专业的教学计划;
(五)拟设专业的办学条件分析;
(六)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情况。
论证后,由论证小组向学校主管部门提交论证报告和专业介绍。 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应设立相应的专业设置评议机构对拟设置或调整的专业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原则上应作为设置和调整专业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 学校的专业设置评议机构为校学术委员会。校学术委员会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等情况,对本校的专业设置和调整方案进行评议。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主管部门的专业设置评议机构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接受学校主管部门委托,根据国家、部门和地方的人才需求、现有专业布点情况、申报专业的设置条件,对本地区(部门)所属高等学校申报设置的专业进行评议,为学校主管部门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第二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由本地区(部门)高等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计划部门、人事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的专家、学者组成。委员由学校主管部门聘任。
第二十七条 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对申请设置、调整的专业进行评议,可采取会议评议或通讯评议方式。
第二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工作细则,其工作细则、组成人员名单及变动情况报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九条 教育部对学校主管部门及其所属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实行指导、检查、监督。学校主管部门指导所属高等学校专业建设,对新增设专业进行检查、评估。
第三十条 对违反本规定擅自设置和调整专业的,或办学条件达不到专业设置标准、教学质量差、毕业生长期供过于求的,教育部或学校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整顿、调整,情节严重的,可撤销该专业。
第三十一条 对专业设置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下、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或学校主管部门,教育部视具体情况予以通报批评,或同时中止其审定、审批专业的权限。 第三十二条 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设置、调整本科专业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核,报教育部批准。
第三十三条 高等学校设置、调整专科专业由学校自主确定。学校主管部门可依据本规定的精神,制定相应的专科专业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自学考试的本、专科专业的设置及调整,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学校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教育部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同时废止。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修订版)
一、 学校概况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郑州市,地处华北平原南部,北临黄河,西依嵩山,交通便捷,是河南省唯一一所具有鲜明航空特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始建于1949年,与共和国同龄,时称平原省财经学校,隶属航空工业部。1964年全国16所航空学校调整,更名郑州航空工业学校,1978年升格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专科学校,1984年升格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本科),1989年获得学士单位授予权。1999年,学校隶属关系发生转变,由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主管转变为中央与地方共建,日常管理以河南省为主的办学体制。2009年,通过硕士单位立项建设评审,2013年,新增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7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规划高校。2017年12月,成为河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民用航空局共建高校,进入省部共建高校行列。
学校占地1900余亩,教职工1822人,其中教授、副教授527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459人。学校现有管、工、经、法、文、理、艺七大学科门类,65个本科专业,6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28,000余人。
二、 招生专业及计划
1.美术类专业
我校美术类专业包含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动画、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和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文理兼招,学制4年,本科层次。招生省份及计划最终以河南省教育厅核定为准。
2.播音类专业
我校播音类专业包含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艺术类文理兼招,学制4年,本科层次,面向河南省、陕西省、江苏省、山东省、贵州省、湖南省、江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广东省招生,主要培养从事航空播音、客舱服务与管理的高端人才。各省招生计划最终以河南省教育厅核定的计划数为准。
三、 报考条件
1.美术类专业
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且有一定的相关专业基础和艺术修养,无色盲、色弱。
2.播音类专业
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19岁(2001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女生164CM(含)至175CM(含),男生174CM(含)至185CM(含);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0.5,无色盲、色弱;五官端正,身材匀称,举止端庄,吐字清晰。
四、 专业考试
(一)美术类专业
考生只需报名参加所在省份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凡美术类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合格的考生即可在高考填报志愿时报考我校。
(二)播音类专业
1.河南籍考生只需参加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表演类或播音与主持统考即可报考。其他省份考生需参加我校该专业校考,并按照我校该专业在生源地省份对照的省级统考子科类,参加相应统考且成绩合格。因新冠肺炎疫情,我校2020年校考分为现场考试和提交视频作品两种选拔形式,考试内容相同;现场考试选拔分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初试合格的学生按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进行航空体检;提交视频作品选拔要求考生按要求录制视频,在保证视频作品符合要求、真实的情况下提交一次即可。
2.报名
考生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籍卡(本)、近期免冠同一底版1寸彩色照片2张及当地省份的艺术类考生准考证,按我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前往报名处报名或网上报名;参加提交视频作品选拔的考生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报名,并上传视频作品。
3.专业考试内容:
目测:形体、五官、气质、行走表现等。(240分)
朗诵:自备1分钟左右朗读材料。(100分)
才艺:声乐、器乐、舞蹈、健美操、武术、书画、小品等任选一项(2分钟左右)。(60分)
凡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成绩及本省排名,查询时间请关注相关通知。
五、 录取原则
1.美术类专业
我校美术类专业,使用生源省份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并执行该省统一投档原则,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按照专业成绩、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按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按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播音类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依照下述原则录取: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依次按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中,河南省考生专业成绩为河南省艺术统考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省统考考生遵从上述录取原则,表演类省统考考生按省统考总成绩投档,已投档考生按统考成绩(朗诵、才艺、形体、表演)中的“形体”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按表演总成绩、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和提交视频作品校考成绩的考生,体检信息以各省考试院提供的高考体检信息为准;使用学校现场校考成绩录取的考生,体检信息以我校组织的体检信息为准。
六、 收费标准
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动画专业:8000元/生?学年;
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8000元/生?学年。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1800元/学年(含实习费3000元/学年)。
七、 专业介绍
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类文理兼招)
培养目标:从事航空播音、客舱服务与管理的高端乘务人才。了解播音与主持基本常识,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强烈的服务意识、扎实的组织与领导能力、优异的团队合作精神与外语水平,富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可适应航空播音、高端客舱服务与管理的优秀人才。
主要课程:播音发声学、航空播音(双语)、民航概论、民航法规、民航客舱英语、航空服务礼仪、客舱服务与管理、航空服务质量管理、健美操与体能训练、形体训练、民航服务心理学、化妆训练与技巧、管理学、主持艺术、航空运输地理、客源国文化、航空日语、航空医学服务、航空应急处置、客舱安全管理等。
本专业为4年制本科,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产品设计(艺术类文理兼招)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掌握设计科学基础,专业产品设计技能与设计管理基本知识;具有创造性思维,设计思维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艺术人文修养与职业道德素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能够在项目设计、研发、生产等企事业单位从事产品设计与开发及其相关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人才。
主要课程:构成学、艺术设计史论、设计表现技法、产品设计基础、产品设计原理、设计与人机工程、造型材料与工艺、产品交互设计、家具设计、设计管理等。
本专业为4年制本科,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环境设计(艺术类文理兼招)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素养和国际化视野,具有人文精神与社会责任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相关学科领域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并具有创新能力和设计实践能力,能在环境设计机构从事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城市环境景观与社区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设计,并具备项目策划与经营管理的高素质复合型环境设计应用人才。
主要课程:艺术设计史论、西方艺术史、民俗学、构成学(三大构成)、设计心理学、设计管理、设计表现技法、建筑制图、人机工程学、材料与构造、工程概预算、计算机辅助平面设计、计算机辅助三维设计、环境设计初步、室内设计、商业空间设计、展示设计、植物造景、景观设计、景观建筑表现
本专业为4年制本科,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视觉传达设计(艺术类文理兼招)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适合于创新时代需求,集传统平面(印刷)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中等院校、研究单位从事视觉传播方面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人才。
主要课程:艺术设计概论、图形创意设计、民俗学、CI 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设计、品牌设计、设计管理、新媒体创意设计、UI界面设计等。
本专业为4年制本科,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动画(艺术类文理兼招)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掌握动画艺术设计基础,二维、三维动画技术和游戏设计等基本知识,具有策划创意思维和解决问题能力,具备合格的个人素质,职业素养及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及合作能力,能从事动漫项目的策划,设计,制作或运营管理工作,能够在影视、动漫游戏、虚拟仿真、广告等行业从事动画与新媒体制作等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人才。
主要课程:动画概论、动画技法、动画运动规律、角色造型设计、场景设计、剧本创作、动画导演与表演、动画视听语言、工业景观动画基础、二维动画设计、非线性编辑、网页设计艺术、设计管理(专业基础课类)、三维动画设计、游戏编程(专业应用课程类)等。
本专业为4年制本科,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文理兼招)
培养目标:本专业整合中外优势教育资源,与国际高等教育接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能掌握设计科学基础,专业产品设计技能与设计管理基本知识;具有创新思维、设计实践与国际合作的能力;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艺术人文修养与职业道德素质;能够在项目设计、研发、生产等企事业单位从事产品设计与开发及其相关工作的国际型、应用型高素质人才。
主要课程:构成学、Design History(设计史)、Design methods(设计方法)、设计表现技法、Product Design(产品设计)、System design/ structure(系统设计)、Ergonomics(人体工效学)、The material and the structure(材料与结构)、Human-computer Interaction Design (parametric design)(交互设计)、设计管理等。
本专业为4年制本科,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文理兼招)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科学的理性精神、领先的审美判断、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相应的设计思维、表达、沟通和管理技能,能从事设计研发、推动专业发展、承担设计教育、相关研究工作,具备自主创业能力的高层次、高素质环境设计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视觉形态设计基础(Visual Dynamics)、设计史(Design History)、色彩心情板(Color Mood Board)、设计心理学(Psychology Lecture)、设计管理(Design Management)、设计表现技法(Design Represent Skills)、建筑制图(Architecture Drafting)、人机工程学(Ergonomics)、材料与构造(The Material and the Structure)、版式设计(Format Design)、室内设计(Interior Design)、商业空间设计(Commercial Space Design)、小型建筑设计(Small Architectural Design)、景观设计(Landscape Design)
本专业为4年制本科,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招生网址:
招生信箱:zsb@zua.edu.cn
咨询电话:(0371)61912539 招生传真:(0371)61912533
监督电话:(0371)61912531 (0371)61912610
邮政编码:450046
学校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西路15号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及规定,结合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人才选拔原则,择优录取新生。
第三条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908
第六条 学校成立时间:学校前身是1973年成立的济南工艺美术技工学校。199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
第九条 办学地点:千佛山校区、长清校区、淄博陶瓷学院创业中心、国家产教融合工程青岛基地
第十条 培养目标:坚持“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坚持立德树人,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使命,建立并不断优化设计教育“创新与实践教学体系”,努力培养具有“科学精神、人文素养、艺术创新、实践能力”的创新型应用设计艺术人才。
第十一条 学科定位:立足建设以设计学为主导、美术学为基础、相关学科为支撑、传统工艺美术为特色的学科专业布局。
第十二条 办学特色:适应社会需求,强化实践教学,培养创新型应用设计艺术人才;重视民间艺术研究与教学,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培养创新精神。
第十三条 办学条件:学校现有千佛山校区、长清校区、淄博陶瓷学院创业中心、国家产教融合工程青岛基地四个主要办学地点,已形成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社区艺术教育和高中美术教育等多层次办学格局。设有视觉传达设计学院、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工业设计学院、服装学院、造型艺术学院、现代手工艺术学院、数字艺术与传媒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应用设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公共课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艺术与设计实践教学中心、创新创业学院(淄博陶瓷学院创业中心)、附属中等美术学校等教学单位。建有博物馆、美术馆,设有中国民艺研究所、设计策略研究中心、中华传统艺术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编辑出版学报《设计艺术》、校报《山东工艺美院报》。建有学校网站及“设计·中国”等专业网站。学校是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建设单位、山东省首批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工程建设单位、山东省2017—2023年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第十四条 办学成就:学校高度重视学科建设,艺术学理论、设计学、美术学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设计、美术学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学校共有本科专业30个,涉及艺术学、工学、文学、管理学4个学科门类,11个一级学科。4个专业群(涵盖17个专业)为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艺术设计、动画、艺术设计学为国家级特色专业。艺术设计、工业设计为山东省品牌专业。艺术设计、动画、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服装设计与工程、工艺美术为山东省特色专业。2019年度,我校6个专业获批2019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专业获批2019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建有“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山东省文化创意产业研发中心”“国家动漫产业发展基地”“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传统手工艺研究基地”等科研平台。近年来,学校承担、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研究项目;参与“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手艺农村”等科研及设计项目,作品入选首届“中国设计大展”并获奖;广大师生在“全国美展”等国家级展赛,以及在德国红点概念设计大赛、德国IF国际设计竞赛、美国弹力方程式国际设计锦标赛(简称“FE”)等国际设计大赛中成绩优异。学校服务社会成果丰硕。近年来,学校发挥专业优势,参与完成北京奥运会官方海报设计、第十一届“全运会”视觉形象系统设计、韩国丽水世博会山东活动周、中国(深圳)文博会山东展区等设计施工运营工作,完成山东区域发展战略主题展、哈萨克斯塔阿斯塔纳世博会中国馆山东活动周等系列重点设计项目;先后主持完成了上海世博会山东馆设计,上合青岛峰会艺术创意设计,新中国成立70周年“国庆招待会”和成果展览设计等一系列标志性重大设计任务,承办十三届全国美展艺术设计展区工作,为艺术设计事业和设计教育搭建交流平台,不断树立学校服务国家和社会的新标杆,铸就“设计服务社会”的大学品牌。学校与山东省十余地市人民政府及浪潮集团、海尔集团等知名企业签署合作协议,船舶工业设计研究院入驻青岛新海岸新区,全面开展工业设计、城市规划、文创产业等重点项目合作和智库服务,取得积极成果。学校设有山东省文化创意产业“金种子”孵化器,不断完善专业人才培养、创意设计研发、区域经济与文化服务一体化的产教融合发展机制。近年来,举办了“中国(济南)当代国际摄影双年展”、“中国国际大学生设计双年展”、“国际艺术院(校)长高层论坛暨艺术学泰山学者论坛”、“泰山学术论坛—艺术学专题暨‘新型城镇化与传统工艺保护发展’国际论坛”、“第二届国际公共艺术奖济南学术研讨会”等重大展览和学术研讨活动,深化学术文化交流,不断扩大学校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办公室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学校各部门、各学院参与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和业务督察组,具体负责各项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监督。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业务督察组及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执纪。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十七条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招生专业
1、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
设计美术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交互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工艺美术、公共艺术(装置艺术)、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印刷设计)、产品设计(应用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妆扮)。
史论类:艺术设计学、美术学、艺术史论。
其他专业:舞蹈表演、表演(女生)、表演(男生)、书法学、广播电视编导
2、艺术类专科招生专业
艺术设计、雕刻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妆扮)。
3、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
普通文史类专业:文化产业管理、广告学
普通理工类专业:包装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
二、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总体规划、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等综合制定2020年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的招生计划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官方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 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符合各省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考条件者。
3、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其他不符合本年度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
三、艺术类专业对专业及身体条件要求:
1、艺术类本科专业
(1)山东省内
①报考设计美术类专业须达到山东省2020年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本科合格线;
②报考史论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须达到山东省2020年文学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本科合格线;
③报考表演、舞蹈表演、书法学专业须山东省2020年相关类别联考合格。
④报考表演专业,女生身高需达到170cm以上、男生身高需达到182cm以上;舞蹈表演专业,只招收女生,身高需达到160cm以上。
(2)山东省外
①设计美术类专业
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考生报考设计美术类专业须取得我校本类别2020年专业考试合格证;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
认可省统考成绩的省份:考生报考设计美术类专业必须达到生源地所在省份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
②史论类专业
考生报考史论类专业须取得我校本类别2020年专业考试合格证;如报考专业涉及省级艺术类统考,省级统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要求。
③书法学专业
考生报考书法学专业须取得我校本专业2020年专业考试合格证;如本专业涉及省级艺术类统考,省级统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要求。
2、专科报考条件:报考艺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须达到山东省2020年美术类专业专科统考合格线。
第五章 录取办法
第十九条 山东省内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设计美术类专业:对于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普通类一段线70%的一志愿考生,按综合分(综合分=美术类统考成绩×750÷300×60%+文化成绩×40%)以“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如综合分出现并列情况,取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高的;如统考成绩相同的,取外语成绩高的;如外语成绩也相同,取语文成绩高的。
史论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对于省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普通类一段线85%且外语成绩达到我校要求的一志愿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以“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如高考文化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取外语成绩高的;如外语成绩相同,取语文成绩高的;如语文成绩也相同,取省文学编导类统考成绩高的。
书法学、表演、舞蹈表演专业:对于联考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最低控制线(根据一志愿考生情况,划定文化最低控制线,划线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5。如遇特殊情况,划线比例做适当调整)的一志愿考生,按联考专业成绩以“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如联考专业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取文化成绩高的;如文化成绩也相同,书法学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表演、舞蹈表演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
第二十条 山东省内艺术类专科录取规则
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 山东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设计美术类专业:
1、安徽省、湖南省、河北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于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综合分(综合分=美术类统考成绩×750÷省美术统考满分×60%+文化成绩×40%)以“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如综合分出现并列情况,取生源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者;如美术类统考成绩也相同,取外语成绩高的;如外语成绩也相同,取语文成绩高的。
2、江苏省:对于达到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的考生,录取批次、投档比例等以江苏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安排为准。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以“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如投档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取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高的;如统考成绩相同,取外语成绩高的;如外语成绩也相同,取语文成绩高的。
3、其他省份:按校考考试类别划定专业合格线。对于校考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以“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如校考专业成绩并列,取文化成绩高的;如文化成绩相同,取外语成绩高的;如外语成绩也相同,取语文成绩高的。本类别专业全部实行文理兼招,按类别总计划统一排序。
史论类专业:按校考考试类别划定专业合格线。对于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外语成绩达到我校要求的一志愿考生,按文化成绩以“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如文化成绩并列,取校考成绩高的;如校考成绩相同,取外语成绩高的;如外语成绩也相同,取语文成绩高的。本类别专业全部实行文理兼招,按类别总计划统一排序。
书法学专业:对于校考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如生源所在省份分艺术类别划定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则执行本专业所属艺术类别的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校考专业成绩以“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如校考专业成绩并列,取文化成绩高的;如文化成绩相同,取语文成绩高的;如语文成绩也相同,取外语成绩高的。本专业实行文理兼招,按计划统一排序
录取说明:
需要按文化成绩排序时,若文化课高考满分不是750分的,按比例折算后再进行排序。
第二十二条 普通文史理工类本、专科专业录取规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已投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遵循报考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对于高考文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录取说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三条 文化考试语种不限,入校后学校只能提供汉语及英语教学,请非汉语及英语语种考生斟酌报考。
第二十四条 男女性别比例:表演专业男女比例为1:2.4、舞蹈表演专业只招女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性别比例限制。
第二十五条 我校同意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六章 入学事项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须接受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测及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学校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学校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费:学校严格执行山东省发改委规定的学费标准。请考生根据家庭条件,量力报考。
第二十八条 学生按规定交纳住宿费等。
第二十九条 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国家、省励志奖学金,生源地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网址:/xsc/。
第三十条 退学学费:退学时学费及其它费用按照山东省发改委有关规定执行(因第二十六条取消入学资格者,退费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其他
第三十一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普通本、专科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十二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个人、机构或者单位在校外参与招生录取工作。对于以我校名义进行招生的个人、机构或者单位,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
学校网站:
学校招生网站:/
联系电话:0531-89626210,82619300。
传真:0531-82611812。
邮箱:zsb9300@163.com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
首都师范大学创建于1954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市与教育部“省部共建”高校。学校是一所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门类的综合性师范大学,六十多年来已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二十余万名,是北京市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博士点100个,博士后流动站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点142个。
音乐学院是国家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硕士学位授权点和艺术硕士学位授权点,本科层次设有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音乐表演、录音艺术四个专业。学院于2001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2007年被教育部、财政部联合批准为21世纪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国家级实验区,2008年音乐学获评北京市重点学科,2018年艺术类学科群获批北京市高精尖学科建设,2019年音乐学获评国家“双万计划”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音乐领域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艺术水平评估中,皆进入全国同类学科的前10%-20%。学院现有专业教师82名,其中正高职称17名、副高职称33名,博士生导师11名、硕士生导师54名。学院现拥有国务院学科评议组委员、全国艺术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各1名,北京市教学名师2名、北京市青年拔尖人才5名。此外,一批教师承担了国家和省部级人文社科基金课题或艺术创作基金项目,创、演、录的作品获“金钟奖”“华表奖”“文华奖”“桃李杯”“声音学院奖”等国家和省部级奖项。拥有《钢琴》《音乐教育学》两门国家精品课程,音乐教育专业师生在教育部主办的全国音乐教育专业教学基本功展示活动中连获佳绩。近年,学院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更积极融入国家艺术教育改革的时代行列,一批批新型艺术师资和各类艺术人才彰显出学院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国家实施美育和人文素养教育战略的强有力后备军。
一、招生计划、招生省份以及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
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招生省份)
招生科类
音乐学(师范)
55
四年
免收学费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新疆、港澳台侨联合招生。
在福建、陕西只招文科,其他招生省份文理兼招
音乐表演
25
四年
10000元/年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山东、河南、湖南、海南、甘肃、新疆、港澳台侨联合招生。
文理兼招
录音艺术
15
四年
10000元/年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贵州、云南、新疆、港澳台侨联合招生。
在福建只招理科,其他招生省份文理兼招
舞蹈学(师范)
30
四年
免收学费
北京(北京市常住户口考生除外)、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新疆、港澳台侨联合招生。
在福建、陕西只招文科,其他招生省份文理兼招
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
10
四年
免收学费
北京。只招收已报名参加北京市2020年高考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北京市集体户口的考生)的考生。
1.我校艺术类专业按分省计划招生。分省计划根据各招生省份考生校考合格情况按比例编制。
2.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上述招生专业选测科目均为不限。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文件的要求,符合招生省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的要求。如招生省份招生文件与教育部文件有不一致的情况,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
2.考生身体健康条件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还应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以及我校的专业学习要求:
音乐学(师范)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
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形象、形体等其他条件须符合舞蹈专业培养基本要求,原则上要求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含)、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含)。
三、报名及考试安排
1.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
专业名称
网上报名时间
开放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试(技能测试)
二试(笔试考试)
二试(技能测试)
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
2020年1月14日至2月3日
2月8日
2月11日开始具体见准考证
2月15日9:00开始
2月15日下午开始
1)音乐学(师范)和音乐表演专业考点设在首都师范大学东一区(北京市海淀区白堆子甲23号),京外不设考点。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报考专业和一试考试时段。网上报名不设名额上限,但为保证考试顺畅有序进行,将对每个考试时段的人数进行均衡控制。各时段初始容量报满后,不保证所有时段都可选择。(3)报考音乐学(师范)专业的考生须选择主副项类型;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须选择民族器乐或西洋器乐。
(4)具体考试报到时间、地点等相关安排及考试要求、一试发榜时间及方式见准考证。
(5)专业一试结果发布时,同时公布专业二试现场交费的时间和地点,交费时现场安排二试考试时段。
2.录音艺术专业
专业名称
网上报名时间
开始打印准考证时间
笔试考试时间
技能测试时间
录音艺术
2020年1月14日至2月3日
2月8日
2月15日全天上午9:00开始下午14:00开始
2月16日开始
(1)录音艺术专业考点在首都师范大学东一区(北京市海淀区白堆子甲23号),京外不设考点。
(2)2月15日下午笔试结束后,现场安排技能测试考试时段。
(3)具体考试报到时间、地点等相关安排及考试要求见准考证。
3.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
专业名称
网上报名时间
开始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试时间
二试时间
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
2020年1月21日至2月10日
2月16日
2月19日开始
2月22日开始
(1)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考点设在首都师范大学北一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3号)体育馆,京外不设考点。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和要求见准考证。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报考专业和一试考试时段。网上报名不设名额上限,但为保证考试顺畅有序进行,将对每个考试时段的人数进行均衡控制。各时段初始容量报满后,不保证所有时段都可选择。
(3)具体考试报到时间、地点等相关安排及考试要求、一试发榜时间及方式见准考证。
(4)专业一试结果发布时,同时公布专业二试现场交费的时间和地点,交费时现场安排二试考试时段。
四、专业校考报名办法
1.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录音艺术、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五个专业,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报考,不能兼报。
2.报考上述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网上交费,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现场交费。报名期间每天0点至6点系统维护,暂停报名。
3.一试报名费100元,在网上报名时网上交费。二试报名费80元,在一试结束并出榜后现场收取。一试发榜、二试交费地点等信息见准考证。
4.网上交费视为考生已确认所有报名信息无误。交费成功后,所有报名信息(包括考生姓名、基本身份信息、专业等)不能修改。考生也不可取消报名,缺考考生费用不退。若网上交费不成功,则报名无效。
5.报名方式
我校音乐学院艺术类校考报名使用“艺术升网上报名平台”。详细流程、注意事项和要求,请查看我校招办网站(bkzs.cnu.edu.cn)发布的“2020年艺术类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1)考生在手机安装APP、实名注册、按系统要求填写基本身份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点、填报专业志愿信息并完成网上交费。
(2)报考我校艺术专业交费成功后无需在APP中“网上确认”。开放打印准考证前,确认状态会自动变更为“已确认”。
(3)准考证打印开放后考生用电脑登陆网页版自行打印准考证。
4)不方便使用手机APP的考生也可使用电脑“网页版”报名。但由于网页版不能上传照片,考生需在交费成功后再通过手机APP上传照片。
6.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以通过电脑网页版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未通过APP上传照片或照片审核不合格的考生无法正常打印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
7.考生填报各类信息时应在系统中仔细核对,确认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后再保存提交。考生须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因考生提供的信息有误、照片有误或不符合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不能向招生省份教育考试院上报成绩信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8.港、澳、台、侨考生的专业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科目、内容和方法与内地考生相同。文化课考试请咨询港澳台侨联合招生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参加文化课考试。专业考核及录取原则参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9.考生报名后应关注我校招办网站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及通过报名APP推送的消息。
10.考生考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二代证)。身份证丢失的,可用临时身份证等国家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代替。
五、专业考试
1.音乐学(师范)专业
(1)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
专业
一试
二试
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
笔试考试
音乐学(师范)
声乐主项钢琴副项
声乐主项(48%)钢琴副项(32%)视唱(5%)
音乐听辨(8%)基本乐理(7%)
钢琴主项声乐副项
钢琴主项(48%)声乐副项(32%)视唱(5%)
一试为技能测试,科目为声乐和钢琴,考生选择其中一个为主项,另一个为副项。
二试包含技能测试和笔试考试。技能测试包含声乐、钢琴和视唱,主副项须与一试相同。笔试科目为音乐听辨和基本乐理。
专业满分100分,一试成绩不带入最终成绩、二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2)考试要求
声乐一试清唱。二试时,考生如需伴奏,须准备两份伴奏谱(五线谱原谱)。在二试现场交费时提出申请并提交1份,另1份二试时提交给现场钢伴。伴奏由考务组统一安排,不收取费用。考生不能自带伴奏,不能使用伴奏带。
一试:
·声乐主项:歌曲一首,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谱。
·声乐副项:歌曲一首,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谱。
·钢琴主项:任选一首作品。要求背谱。
·钢琴副项:任选一首作品。要求背谱。
二试:
·声乐主项:歌曲二首,可重复一试曲目,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谱。
·声乐副项:歌曲二首,可重复一试曲目,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谱。
·钢琴主项:①基本练习:两升两降调号以内的大小调音阶、主三和弦琶音,双手同向四个八度;②练习曲一首;③从复调作品、奏鸣曲快板乐章、中外乐曲中任选一首作品。④可重复一试曲目。⑤前三项要求背谱。
·钢琴副项:①练习曲一首;②从复调作品、奏鸣曲快板乐章、中外乐曲中任选一首作品。③可重复一试曲目。④前两项要求背谱。
·视唱: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单声部旋律。
·音乐听辨:包括听记音程(旋律音程及和声音程)、和弦、节奏节拍、单声部旋律(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旋律)等内容。
·基本乐理:包括记谱法、节拍节奏、音程、和弦、调式调性、音乐记号等音乐基础理论知识与技能。
2.音乐表演专业
(1) 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
专业
一试
二试
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
笔试考试
音乐表演
民族器乐
民族器乐(70%)视唱(8%)
音乐听辨(12%)基本乐理(10%)
西洋器乐
西洋器乐(70%)视唱(8%)
一试为技能测试,考试科目分为民族器乐和西洋器乐。
民族器乐招生器种:二胡、琵琶、笛子、古筝、扬琴、古琴、三弦、阮、笙
西洋器乐招生器种: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单簧管、长笛、巴松、圆号、打击乐、手风琴
考生从上述招生器种中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二试时器种须与一试一致。
二试包含技能测试和笔试考试。技能测试包含视唱和器乐演奏。笔试为音乐听辨和基本乐理。
专业满分100分,一试成绩不带入最终成绩、二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2)考试要求
考生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奏。
一试
·民族器乐:乐曲一首。要求背谱。
·西洋器乐:乐曲一首。
二试
·民族器乐:乐曲两首。可重复一试曲目。要求背谱。
·西洋器乐:乐曲两首。可重复一试曲目。
·视唱: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单声部旋律。
·音乐听辨:包括听记音程(旋律音程及和声音程)、和弦、节奏节拍、单声部旋律(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旋律)等内容。
·基本乐理:包括记谱法、节拍节奏、音程、和弦、调式调性、音乐记号等音乐基础理论知识与技能。
3.录音艺术专业
(1)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
专业
笔试考试
技能测试
录音艺术
音乐听辨(15%)基本乐理(15%)音乐声学基础知识 (20%)
综合才艺展示(20%)音乐作品听辨、分析及模仿(30%)
专业满分为100分。
(2)考试要求
·音乐听辨:包括听记音程(旋律音程及和声音程)、和弦、节奏节拍、单声部旋律(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旋律)等内容。
·基本乐理:包括记谱法、节拍节奏、音程、和弦、调式调性、音乐记号等音乐基础理论知识与技能。
·音乐声学基础知识:主要考察与本专业相关的音乐声学基础知识,中学数学、物理基本知识和方法,以及录音技术发展史、声学史、音乐史等方面的内容。
·综合才艺展示:①器乐(含钢琴)演奏或声乐演唱任选一首。②如有其他艺术类特长(含器乐和声乐)或作品可展示。③前两项不允许使用伴奏。
·音乐作品听辨、分析及模仿:可以从乐器分析、情绪情感及变化、音乐元素及风格等角度分析音乐作品,并进行模唱或节奏模仿。
4.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
(1) 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
专业
一试
二试
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
舞蹈基本功及个人条件(30%)舞蹈表现力(70%)
技巧组合(20%)即兴(20%)舞蹈表现力(60%)
专业满分100分,一试成绩不带入最终成绩、二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2)考试要求
一试:
·舞蹈基本功及个人条件:①考试内容:软开度、单一技术技巧。②服装要求:女生盘头、不化妆不带头饰、穿体操服、浅粉色裤袜、舞蹈软鞋;男生白色短袖练功衣、黑色练功裤、舞蹈软鞋。
·舞蹈表现力:2分钟以内剧目(或组合)表现。自备音乐(使用MP3格式,必须存储在U盘中提交),舞种风格不限。不允许穿演出服及化妆,可穿风格类课堂训练服。
二试:
·技巧组合:1分钟以内,无音乐伴奏,包含跳、转、翻类技术技巧组合。
·即兴:音乐即兴
·舞蹈表现力:2分钟以内剧目(或组合)表现。自备音乐(使用MP3格式,必须存储在U盘中提交),舞种风格不限,可穿演出服装、化淡妆。
六、录取原则
1.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录音艺术、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等专业只录取参加相应专业当年校考且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
2.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艺术类专业凡涉及招生省份艺术类统考的,考生必须参加招生省份艺术类统考并成绩本科合格,才可按我校艺术类录取原则参加录取。我校艺术类各招生专业在各招生省份对应统考科类、统考子科类的情况,以考生所在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3.我校音乐学(师范)和舞蹈学(师范)专业在福建和陕西只招收文科生,录音艺术专业在福建只招收理科生;音乐学院所有艺术类专业在其他区分文理科的招生省份文理兼招、统一排队录取。在高考改革省份,音乐学院所有艺术类专业选测科目均为不限。
4.各专业录取排序规则如下:
(1)音乐学(师范)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招生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1倍(四舍五入,取整),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
(2)音乐表演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招生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
(3)录音艺术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招生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校考成绩(按招生省份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折合)占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占50%,两项相加计算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50%),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
(4)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招生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其中在京招生的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招生计划单列,录取时单独排队。
5.学校在录取时全面考察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及体检等情况。填报我校多个艺术类专业志愿的,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进行录取。因考生填报志愿与校考合格专业不符,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6.海南省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采用标准分进行录取。
七、其它说明
1.各位考生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规则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2.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在2020年4月15日以后发布,具体发布方式请关注招办网站公告。学校将考试合格名单报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不再向考生寄发合格证。
3.毕业生就业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当年的就业政策。师范生就业还须按照《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京教人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同时入学前,须与学校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
4.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5.我校的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6.本招生简章由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及乘车路线
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邮政编码:100048
本科招生网:u.edu.cn
联系电话:010-68902995(招生办公室)/010-68902346(音乐学院)
微信公众号:cnuzhaoban
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地址及乘车路线: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地铁:6号线花园桥站,D2口出站,沿三环路向南步行约100米
公交:乘坐特8外、运通103、701路、323路、运通201、73路、27路、693路、645路、86路、77路、374路、653路、967路、437路等公交车在“花园桥南”站下车。
首都师范大学(东一区)地址及乘车路线: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白堆子甲23号
地铁:9号线白堆子站,A口出站
公交:乘坐61,92路公交车在“首体南路南口”下车;乘坐121路,56路,61路,运通106路,快速公交4号线等公交车在“白堆子口东”下车;乘坐612路,92路,快速公交4号线在“白堆子口西”下车。
首都师范大学(北一区)地址及乘车路线: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3号
地铁:6号线花园桥站,出D2口向南步行即到
公交:乘坐27、运通201、374、437、701、634、86、653、693、967、645、运通103路公交车在“花园桥南”下车;乘坐73路公交车在“花园桥南”(北行)下车;乘坐323、特8、77路公交车到“花园桥南”(南行)下车。
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音乐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浙江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阳光工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高校全称:浙江音乐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4535
第五条 学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邮政编码310024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制:按照不同招生模式、专业招考方向,分为两年制、四年制或五年制。
第九条 毕业颁证: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并修满学分,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浙江音乐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浙江音乐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细则》的,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院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各生源省(市、自治区,以下简称“省”)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审议招生简章、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负责学院各类本科招生工作安排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负责学院各类全日制本科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制定并印发各类全日制本科生年度招生工作方案、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和招生章程,组织开展各类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宣传、考试、录取和新生复查等工作。
第十二条 学院成立本科招生工作纪律监督小组,负责对学院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学院纪委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的再监督,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面向全国计划招收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艺术与科技8个本科专业,共582人,所有专业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面向浙江省采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方式计划招收舞蹈表演、表演2个本科专业48人,录取原则按照《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执行。
面向浙江省选拔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开展“专升本”招生,计划招收音乐表演、舞蹈表演2个本科专业20人,录取原则按照《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简章》规定执行。与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联合举办“2020年专升本表演(越剧音乐伴奏)班”,计划招收15 人,录取原则按照《关于浙江音乐学院与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联合举办2020年专升本表演(越剧音乐伴奏)班招生公告》规定执行。
面向港澳台地区计划招收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表演5个本科专业10人,录取原则按照《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港澳台地区本科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面向国际学生招收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4个本科专业的学生,招生计划单列,录取原则按照《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招收国际学生本科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我院严格执行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在招生总计划数范围内,根据学院专业建设情况和发展需要,经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录取时可将部分专业或招考方向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剂至其他生源充足的专业或招考方向。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我院各招生专业文理兼招,不设选考科目要求,不限男女生录取比例;外语入学考试不限语种,新生入学后,学院公共外语必修课授课语种为英语。
第十七条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我院在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专业校考,考生所报专业(招考方向)属省级专业统考涉及的,考生须获得省级专业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或合格证明。省级专业统考未涉及或不要求的专业(招考方向),考生可直接参加专业校考。所有考生均须按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参加考生所在省艺术类高考报名。具体报考政策及办法请考生自行向本人所属省招生主管部门咨询。因考生不符合所在省级专业统考规定,造成我院专业校考成绩无效,进而影响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十八条 我院在国家招生政策指导下,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师范)、舞蹈编导、表演(音乐剧)、艺术与科技8个本科专业(招考方向),参考生源省份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自主划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海南省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按照标准分计算);所有招生专业均不设文化课成绩单科分数线。
第十九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校考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且专业校考成绩必须合格。
(1)报考我院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方式除外)、舞蹈编导、表演(音乐剧)专业(招考方向),取得我院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后,以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生计划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专业校考成绩同分的考生:音乐表演专业依次按《视唱练耳》、《乐理》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依次按《钢琴曲写作》、《四部和声写作》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其中音乐设计与制作方向依次按《歌曲写作》、《面试问答》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舞蹈表演专业中国舞招考方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方式除外)依次按《作品表演》(复试)、《基本功》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舞蹈表演专业芭蕾舞招考方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方式除外)依次按《作品表演》(复试)、《专业技巧及技巧组合》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舞蹈编导专业依次按《命题编舞》、《舞蹈即兴》(复试)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表演(音乐剧)专业依次按《声乐演唱》(复试)、《舞蹈表演》(复试)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报考我院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音乐理论)、舞蹈学(师范)、艺术与科技专业(招考方向),取得我院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后,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生计划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 =(专业校考成绩÷100)×70 +(高考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30
综合成绩同分的考生:音乐学专业依次按专业校考成绩、《视唱练耳》、《乐理》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舞蹈学(师范)专业依次按专业校考成绩、《作品表演》(复试)、《单一技术技巧》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艺术与科技专业依次按专业校考成绩、《新媒体艺术作品分析》、《视唱练耳》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条 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考生所填报志愿须与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专业或招考方向一致。
第二十一条 浙江省考生,按“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方式招生专业为艺术类第一批提前录取,其他招生专业为艺术类第一批录取;非浙江省考生,按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批次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院按照国家规定和上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学费标准:音乐表演专业每生每学年10350元;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艺术与科技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元。
住宿费标准:按每生每学年1600元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三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优秀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我院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或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如遇教育部或部分省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院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政策为准,制定相应的招生政策,并在学院官网另行公布。
第二十七条 ****
招生:0571-89808080
学院网址:
招办邮箱:zs @zjcm.edu.cn
举报监督电话:0571-89808200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浙江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好了,今天关于“艺术类本科专业建设规划”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艺术类本科专业建设规划”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
请添加微信号咨询:19071507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