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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本科专业变更_改变本科专业

2024-04-08 21:35分类: 学习心得 阅读:

2018本科专业变更_改变本科专业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介绍一下2018本科专业变更的相关问题。我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您带来一些启示和帮助。

文章目录列表:

1.2018本科专业变更
2.2018年南京财经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3.2018年山东财经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4.2018年安徽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5.2018年厦门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6.2018年东北财经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2018本科专业变更_改变本科专业(图1)

2018本科专业变更

2018年华中师范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2015年转专业公示1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打通培养后分流选择专业及跨学科专业门类转专业管理办法》(华师行字〔2013〕399号)和《华中师范大学完善和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实施方案》(华师行字[2012]230号)文件精神,我校启动了2015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学院内部转专业由各学院组织,跨学院转专业由教务处组织。

一、考试

此次跨学院转专业笔试于2015年11月28日顺利完成,面试由相关学院于2015年12月3日之前全部完成,总计562人参加考试。

二、跨类互转的'处理

由于免费师范的专业异动,需要征求学生生源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明确意见。因此,这部分学生转专业录取名单,待我校学生工作部(处)获得确切消息后,再由教务处在下一批予以公示(大约需要两周时间)。

三、其它说明

1. 期末考试与选课。 被批准转入其他专业的学生,仍然参加原来所在学院专业的本次期末考试,对于下学期的选课则按照新专业的课程安排选修新专业的课程。

2. 学籍异动的办理。 请以下拟录取的学生于下学期开学时到学生事务大厅3号窗口(老图书馆三楼)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3. 第一批名单。 现将非师范非免费师范类专业互转的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2015年转专业拟录取名单1》。

4. 考试成绩查询 :)开学后发布的《南京财经大学2015级本科生一年级末转专业实施办法》。

教务处

2015.6.9

2018年山东财经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2018年山东财经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学校研究通过了《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现将《办法》中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请各有关学院和人员提前做好转专业的准备工作。

一、转专业的资格条件

(一)申请转专业者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在国家计划内录取的一年级普通本科学生;

2.身体健康;

3.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4.符合拟转入专业的接收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转专业:

1.招生时国家已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者。

2.招生时属于特殊录取类型者(包括保送生、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员、中外合作项目学生、定向生、新疆西藏高中内地班及少数民族预科班转正等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

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期间者。

4.授予文学或法学学位的专业转入授予理学或工学学位的.专业,或授予理学或工学学位的专业转入授予文学或法学学位的专业者。

5.欠缴学费者。

(三)服务外包学生只能申请转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不能申请转入其他类型专业。

二、转专业的时间和人数

(一)符合转专业的学生在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转入新专业学习。

(二)转专业总人数在当年本科招生人数(不含第三条规定的特殊录取类型者)的10%以内。

三、转专业的报名考试与志愿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报名,填写《山东财经大学转专业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交教务处。

(二)教务处根据转专业工作小组制定的录取办法组织考试。

(三)转专业成绩由第一学期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和考试成绩组成。其中,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占40%,考试成绩占60%。

(四)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并设调剂志愿。

(五)依照“专业优先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六)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学生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转专业成绩调剂到相应专业;如果学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学生保持原专业。

2018年安徽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2018年安徽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转专业的类型及申请条件

本细则适用于在校接受普通本科教育的全日制学生,具体类型及申请条件分列如下:

(一)新生转专业

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后,符合当年招生章程规定的转专业考分及其他相关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转专业。

(二)定额转专业

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提交转专业申请,经考试选拔合格的在定额内办理转专业手续:

1.第二学期的在校生;

2.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年级、专业排前20%的学生(学生所选修学分不得低于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学分);

3.选修课、必修课全部及格;

4.通过转入专业所在院系的选拔、考核。

(三)其它转专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特长,并能提供充足的.理由,由所在院系推荐,转入院系考核证实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确认,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经学校审核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4.学生申请“降转”即志愿转入比所在专业录取投档分更低的有关基础学科专业下一年级的。

转专业的办理程序

(一)新生转专业

新生报到入学后,在开学第一周或有关文件规定时间内,根据学校公布的各院系转专业的名额和条件,申请并报名和填写相应表格,转出院系同意后,转入院系考核同意,教务处审核,分管校长审批。

(二)定额转专业

1.第一学期期末,各院系向学校提交工作方案,包括:拟接受专业和人数、接收条件、考核方式及建议考试科目等,教务处审核后再统一向全校发布。

2.第二学期第2周为各院系接受转专业学生报名时间。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安徽大学学生学籍异动申报表——转专业》(一式2份,学生只可选择1个转入专业作为本人志愿),提出申请,转出院系同意后,送交拟转入院系。

3.第二学期第3周为拟转入院系审核资格和考核时间,申请学生凭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转专业考核。

4.第二学期第5周拟转入学院根据考核结果,提出转入学生名单,签署意见后,将同意转入学生的《安徽大学学生学籍异动申报表——转专业》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学校审批后将结果通知转出和转入院系,并在校园网上公布。

5.转专业的学生第三学期按转入专业进行选课学习,第一、二学期所选修的原专业课程可作为跨专业选修课程。

(三)其它转专业

拟转专业学生填写《安徽大学学生学籍异动申报表——转专业》,在新学期开学之前提出申请,经转出、转入院系考核同意、教务处审核、分管校长审批,在学期前两周完成有关手续。

第六条院(系)转出比例一般不超过该专业上年度招生人数的20%、转入学生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该专业上年度招生人数的5%。

第七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1.实行学分制院系,标准学制3年级以上学生或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总学分二分之一及以上学生;

2.实行学年学分制的艺术学院,修业满2学年的;

3.已转过1次专业的;

4.文科转理工科以及其他不符合《安徽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的。

第八条申请转专业学生须负担必要的测试、考核费用,转入后须按转入专业、年级学费标准收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收取转专业费。

第九条学生转专业后,必须严格遵照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完成学业,相同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学分可以抵认,原专业课程学分可作为选修课学分认定,学生另必须补修转入专业所缺相关课程,必须取得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后方能毕业。

第十条转专业学生原专业的必修课要求不低于转入专业相同课程的,可以认定已获得的成绩和学分,否则应予以补修;原专业所修的其他课程转为新专业的跨专业选修课程的认定由转入院(系)负责,教务处审核。

第十一条院(系)内转专业、校内外合作项目专业、文典学院等特殊类转专业工作参照有关条款执行,有关院(系)的转专业方案须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执行。

2018年厦门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2018年厦门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第七章“转专业与转学”:

第三十二条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三十三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以根据学院相关要求申请转专业。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和现有教学资源条件,确定可以接受学生转入的`专业及人数。

第三十四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对转入专业有兴趣、转专业有利于自主学习成才者;

(2)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经学院审核确认者。

第三十五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在校期间已转过专业者;

(3)学院在招生时有明确限制者;

(4)所要转入的专业有特殊专业要求,而学生不能达到者;

(5)应作退学处理者;

(6)转专业前在本专业所修的课程成绩不符合要求者。

第三十六条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问题

(1)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原则上依照入学时的年级所适用的学籍管理细则进行管理;

(2)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应当完成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内容和相应学分,方能毕业和获得学位;

(3)转专业的学生,根据其已取得的相适应课程的学分数,确定其可转入的年级。

注: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2009年版)》,原则上,入学一学期后转专业者,编入新专业同一年级;入学一学年后转专业者,编入新专业下一年级。

2018年东北财经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2018年东北财经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东北财经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为贯彻实施《东北财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东北财大校发[2014]3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范本科生转专业的相关资格和工作程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监督学校各种形式的转专业事项,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学生处、教务处、监察处、武装部及各相关学院负责人构成。各学院成立本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监督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考核小组负责对申请学生的思想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特长、兴趣爱好、发展潜力进行综合考核,人员构成由学院领导小组确定,并报送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二、以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依据转专业

(一)资格条件

1.学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位于我校在该生所在省份分科类招生计划数前10%且第一学期所修课程全部合格。如果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

2.各省份招生计划以当年报考前公布的为准,录取过程中新增计划不计入其中,贫困专项计划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与普通本科计划合并处理,各专业接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10%(附件1)。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录取学生,与普通专业录取学生同时参加排序。

3.萨里国际学院、国际商学院高考直接招生专业录取学生分别单独排序,只能在本学院专业内转入转出。

4.高水平运动员非专业队录取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班转入学生和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因按特殊方式进行招生和录取,不参与此类专业调整。

5.可申请转入的专业不超过六个。

6.审批同意转专业的学生,第二学期所修课程须全部合格。

7.其他条件及要求按《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二)工作程序

1.学生处每年在大学一年级学生第二学期第十三周周三发布具备转专业资格学生名单。

2.具备转专业资格的学生按综合分进行文理科混合排序确定名次:综合分=(录取最低分为各省份普通计划录取最低分,贫困专项计划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录取最低分执行本省普通计划标准)。

3.学生在大学一年级第二学期第十四周周一向学生处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以高考文化课成绩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和《以高考文化课成绩转专业汇总表》(附件3)。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邮箱:entrance@dufe.edu.cn。

4.学生处根据学生的申请志愿,以综合分为依据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综合分相同时专业志愿靠前者优先,两者皆相同时,以“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批次控制线”进行排序。

5.学生处将申请学生专业预安排情况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

6.相关部门在第三学期开学前为获批转专业的学生办理手续。

三、以必修课成绩为依据转专业

(一)资格条件

1.思想品质优良,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优秀,体检无专业受限情况,并经教务处认定第一学年培养方案中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本专业前10%。

2.第一学年培养方案中必修课成绩以加权平均方法(加权平均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进行计算,以初次考试成绩为准。

3.高水平运动员非专业队录取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班转入学生和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可参与此类专业调整。

4.以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依据,经公示,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不参与此类专业调整。

5.各专业接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此届学生当年招生计划的10%(附件1)。

6.可申请转入的专业不超过六个。

7.其他条件及要求按《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二)工作程序

1.各学院根据专业培养情况在第二学期第四周周三报送接收条件、接收人数、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实施方案,由学生处统一发布。

2.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3日内,教务处确定各课程教师提交的'学生考试成绩。学生对成绩如有异议,需及时向教务处和学院进行反映。教务处、学院于第6日前确定学生专业内本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和成绩排名,学院于第7日在学院网站公示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具备转专业资格学生名单,接受学生咨询和监督。

3.学生在名单公示后2日内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以必修课成绩转专业申请表》(附件4)和《以必修课成绩转专业汇总表》(附件5),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学院指定邮箱。学院初审后经学院领导小组同意,将整理后的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于名单公示后4日内报学生处。

4.学生处将汇总的各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和申请表电子版于名单公示后第5日发至相应接收学院(以学生第一专业志愿为准)。

5.学院在第三学期开学前一周周二公布选拔安排,周四组织选拔,周五将选拔结果及第一专业志愿预录取结果报学生处。

6.学生处根据学生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对第一专业志愿尚未录取学生进行排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分配进入未录满专业,分数相同时专业志愿靠前者优先,两者皆相同时,同时进入该专业。

7.学生处按相关规定对预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并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在第三学期第一周统一办理转专业手续。

四、因疾病或生理缺陷转专业

(一)资格条件

1.确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

2.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相关医疗诊断书或证明。

(二)工作程序

1.学生本人向学生处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因疾病或生理缺陷转专业申请表》(附件6)、医疗证明及不能在原专业学习的详细情况说明。

2.学生处按相关规定在学生提出申请后一周内对材料进行初审。

3.学生处将初审情况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一周内为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

五、退役大学生转专业

(一)资格条件

1.退役大学生包括未入学新生和大学一、二年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学生。

2.经学校武装部核实。

(二)工作程序

1.学生本人复学后一周内向学生处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退役大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7)、学校武装部出具的核实证明及成绩单。

2.学生处按相关规定在学生提出申请后一周内对材料进行初审。

3.学生处将初审情况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一周内为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

六、其他

(一)具备转专业资格学生未申请转专业及申请转专业通过后未报到的,不得依次递补。

(二)公示期间,如有特殊情况放弃专业调整的,应向学生处提出申请。

(三)学生处向上级教育主管申请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过程中,如未获批准,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四)本细则由学生处负责解释,各学院根据《管理办法》和本细则制定的学院实施方案,由学院负责解释。

(五)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今天关于“2018本科专业变更”的讲解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这个主题,并从我的回答中找到需要的信息。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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